被迫闪婚,随手挑到了全国首富_第202章 慕容叔叔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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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都看看慕容熙,又看看唐晓。
  唐晓脸色变了变后,很快就调整好了情绪,恢复了常态。
  这是慕容家的人,从老太太安排凌琛出去迎接这两个人就知道他们的身份高贵。
  看这两个人也是气度不凡,不管是老的还是少的,周身都散发着尊贵的气息,一看就是非富即贵,这样的人家不差钱,怎么可能会把孩子扔掉?
  肯定是她想多了。
  凌琛说的张贴寻人启示的未必就是慕容家的人。
  说到慕容家,唐晓便想起了那个见到她就盯着她看到目不转睛,又嬉皮笑脸,叫她美女的慕容先生。
  会不会和这两个慕容先生是一家人?
  百分之九十九是同一家人。
  慕容宇和慕容亦虽说是堂兄弟,由于他们的父亲是亲兄弟,有点像,故而慕容宇和慕容亦也有一点儿像。
  唐晓观察到这一点后,就肯定了她遇到过两次的慕容亦和进来的这两个人是一家人。
  “凌老夫人。
  慕容熙暂时敛回了看唐晓的视线,笑着向老太太问好,“老夫人,我们冒昧前来拜访,打扰了。”
  他虽然五十几岁的人了,因为保养得很好,看上去竟然和慕容宇差不多,他又是个高颜值的人,笑起来给人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他的笑容也能把人迷得神魂颠倒。
  唐晓以为自家男人是最好看的,看到这位帅大叔后,她才知道凌琛都不是最帅的。
  慕容宇也向老太太问好。
  老太太笑道:“阿熙是吧?我对你还有点印象,以前你跟你爸妈过来的时候,才几岁大,一晃眼,几十年过去了,你越来越像你妈。”
  现在她明白自己为什么初见唐晓的时候,总觉得唐晓眼熟,好像在哪里见过一样。
  她见过慕容熙的母亲,还见过数次,记得慕容老夫人年轻时的样子,故而初见唐晓时就觉得唐晓眼熟。
  不过慕容家和凌家的交情不算深,两家来往并不密切,最后一次见慕容熙的母亲,距离现在已经过去了四十几年,老太太一时间想不起来很正常。
  现在看到慕容熙了,老太太才明白过来。
  “老夫人好记性。”
  慕容熙笑着夸赞老太太记性好,“我已经很久没有来过江城,这次过来,总要来拜访一下老夫人的,就是……”他看向唐晓,有点歉意地道:“老夫人,我叔侄俩来得会不会不是时候?”
  “没有的事,不过是周末了,我把孩子们都叫回来,团聚一下,一起吃餐饭。阿熙,小宇,你们来得正好,等会儿一起吃饭。”
  老太太招呼着叔侄俩坐下。
  然后再把儿孙们一一做了介绍。
  慕容宇,大家都知道,不过慕容熙,年轻一辈都没有见过他的本人,就连凌太太这些与慕容熙平辈的,都没有见过,只有凌先生兄弟几个记得小时候的慕容熙。
  唐晓是凌琛的妻子,老太太自然也把唐晓介绍给慕容熙叔侄认识。
  老太太拉着唐晓的一边手,很亲热地对坐在她对面的慕容熙说道:“阿熙,这是唐晓,我的长孙媳妇,是我孙媳妇第一人,和我孙子刚领证不久,还没有办婚礼,到时候办婚礼了,阿熙,你们可得过来喝喜酒。”
  她又说:“阿熙,你和我们家唐晓很像,不知情的人看到你们俩,铁定以为你们是父女俩。”
  唐晓望向慕容熙,慕容熙也望着她。
  “老夫人,我也觉得我和大少奶奶像是父女俩,若是大少奶奶是我的女儿,我做梦都能笑醒。”
  慕容熙说着,就在身上摸了摸,最后从他的脖子上取下了一条项链,那条项链的中间还有个镶着红宝石的吊坠。
  他把那条项链递给凌琛,在凌琛接过后,他说道:“我跟大少奶奶长得这么像,像父女俩似的,也是一种缘份,我就把我这条项链赠送给大少奶奶当见面礼吧。”
  其实是他特意准备的见面礼。
  这条项链加上镶着红宝石的吊坠,就价值不菲,是他老母亲留下来的珠宝之一,老母亲的珠宝给几个嫂子平分了,由于他没有娶妻,但大家也不亏待他,把该给他妻子的那一份交给了他保管。
  知道唐晓的存在后,慕容熙直觉唐晓就是自己的女儿,在来凌家之前,他就从自己分到的母亲的珠宝当中挑了这条项链戴着,等见到唐晓后找个借口赠送给唐晓。
  若是他和唐晓做过亲子鉴定,唐晓不是他慕容熙的女儿,他也收唐晓做干女儿。
  唐晓太像他母亲,等于跟他也很像。
  刚才大家看两个人的反应就知道他们有多像了。
  总之,唐晓终究会成为他的女儿,他没有妻子,老母亲留下来的珠宝,他一个大男人又不戴,不送给唐晓送给谁?
  凌琛把那条项链拿给唐晓。
  唐晓再不识货,也猜得到这条项链价值不菲,她留意到大家在听到慕容熙说要把这条项链赠送给她,都很惊讶。biqubao.com
  项链肯定很贵重。
  否则大家不会惊讶的。
  “慕容叔叔。”
  唐晓叫着慕容熙做叔叔,谁叫他长得年轻,年纪却不小了呢。
  “慕容叔叔,这么贵重的见面礼,我不敢收。”
  唐晓婉拒慕容熙的赠送,“实在是太贵重了。”
  听着唐晓叫着自己做叔叔,慕容熙有点心酸。
  若两人是亲生父女,他们此刻就是相见不相识呀,本该叫他爸爸的女儿叫着他叔叔。
  他要是早点找到女儿,铁定不会让女儿被送到福利院的。
  还好,唐爷爷领养了唐晓,把唐晓养大,并培养成才。
  二十五岁的年纪,都开着一家有点前景的电子加工厂,就能看出唐晓的优秀。
  继承了他们慕容家优良基因,会赚钱呀。
  “大少奶奶,我能叫你晓晓吗?”见唐晓点头了,慕容熙温和地笑道:“晓晓,我是长辈,长者给你的见面礼,你可不能推辞,这项链是女性佩戴的,我是个大老粗,戴着不好看,送给晓晓你最适合了。”
  “我们长得那么像,像极了父女,若是晓晓不嫌弃,我都想认你做干女儿呢,当爸的送一条项链给女儿,那不是很正常的事吗?你就收下吧。”
  唐晓:“……”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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