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闪婚,随手挑到了全国首富_第192章 又要哄夫了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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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姐,姐。”
  小铮跑出去后,连声叫喊着姐姐。
  唐晓在厨房里应着他:“干嘛?”
  “姐,我姐夫说要去上班了,他还没有吃早餐呢。”
  小铮跑到厨房门口,冲着姐姐叫喊着,“你给我姐夫打包一份炒面条,让他带到公司里吃吧。”
  唐晓已经炒好了面条。
  她边关掉煤气边说道:“不是还早吗,他那么早出门做什么?你上学的都还没去呢。”
  “面条炒好了,你赶紧洗手,吃早餐。”
  唐晓催着弟弟,同时又拿来了保温饭盒,清洗干净,等会儿吃完了早餐,她再给爷爷送粥去。
  爷爷昨天说想吃海鲜粥,今早凌琛就给老人家煲的海鲜粥。
  唐晓试了试粥的味道,鲜美得很。
  不得不说凌琛给爷爷做吃的非常用心,大清早的,就去买回来了海鲜给爷爷煲海鲜粥。
  他的用心也有收获。
  爷爷嘴上还嫌弃他,实际上对他改观了很多。
  特别是知道凌琛总算有工作后,还是进入凌氏集团上班,爷爷看凌琛明显顺眼了很多。
  “好。”
  小铮听话地去洗手。
  唐晓给他夹了一碗炒面条,锅里还有两个人的量,她再给凌琛夹了一大碗,余下的,就是她的了。
  看到凌琛真的换上了西装服,晃着摩托车钥匙,准备出门上班去,唐晓连忙叫住他。
  “凌琛,面条已经炒好,我也帮你夹了一大碗的面,吃完再去上班。”
  “我气都气饱了,还吃什么炒面条,留给你自己慢慢吃。”
  唐晓把两碗面放在餐桌上,对弟弟说道:“小铮,你回房里吃。”
  小铮哦了一声,听话地端起了自己那碗炒面条,回他的房间去。
  他房门都还没有关上,就看到他姐咻一下就冲过去,整个人贴在大门上。
  唐铮:“……”
  他姐姐真是快如闪电呀。
  学过功夫的人,速度就是快。
  他也要去学功夫,既能强身健体,也能保护自己想要保护的人。
  还有两个月就放暑假了,放暑假他就让姐姐带他去报名学散打。
  已经走到屋门口,准备开门出去的凌琛,被妻子这个举动惊得,瞪大了眼睛,看着贴在门身上的唐晓。
  他想笑。
  也真的笑了。
  不过在唐晓转过身来的时候,他又敛起了笑意,摆出一副疑惑不解的样子,问着唐晓:“你这是做什么?”
  “老公——”
  唐晓刻意嗲着声音叫了凌琛一声老公。
  她不是第一次叫他老公。
  听着她脆脆地叫他老公的时候,凌琛的心里总会有异样,她的一声声老公如同一颗颗的小石头,掷入他平静的心湖,荡起层层的涟漪。
  让他再也无法恢复平静如波。
  这丫头说过,爱上他很容易,因为他长得太帅了,是人都喜欢美的,而且他对一个人好,是真的很好,容易让人沉酸其中,不知不觉间就把自己的心交出去。
  其实,爱上她也很容易。
  她有时候精明,有时候蠢萌蠢萌的,跟她一起,让他尝到从未尝试过的轻松,甜蜜。
  “老公——”
  唐晓再嗲着声音叫了一声,这一次她还加大了音量,让在房里吃着面条却也在偷听外面动静的唐铮,差点被一嘴的面条呛死。
  凌琛的反应也好不到哪里去。
  他拿在手上的摩托车钥匙,一下子就掉在了地上。
  唐晓眨眨眼。
  她的美声魅力无边呀,美得凌琛都把车钥匙扔地上了。
  她作势又要继续,凌琛却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欺身上前,一把捂住了她的嘴巴,不让她再嗲着声音叫他,他已经浑身爬满了鸡皮疙瘩。
  唐晓不停地眨着眼。
  “你这是在对我放电吗?眨眼不是放电。”
  “唔唔……”
  她不是对他放电,她是想问他做什么。
  凌琛松开了捂住她嘴巴的手,“以后不准再嗲着声音说话,难听死了,我不喜欢听。”
  “男人不是喜欢嗲的吗?听着骨头都能酥软。”
  凌琛:“……那是别人,我反正不喜欢。用正常的口吻再叫我老公,你刚刚那两声老公污了我的耳朵,需要你多叫几声洗一洗。”
  “老公,老公,老公,三声了,可以了吧。”
  唐晓叫完后,问他:“还生气吗?我向你道歉,不该想着把你卖了的事,但是你妈要是真给我几百万的支票让我离开你,我觉得……好好好,不说了,别生气了哈,去吃早餐,早餐很重要的,老是不吃早餐,会饿伤胃。”
  凌琛冷哼着:“我饿死了好过被你拿去卖钱。”
  “……”
  “下周的周末,我带你去看四个轮子的车怎么样?”
  唐晓知道这个男人生气了不好哄,每次哄夫,她都要损失一笔钱。
  唉,她是吃了几次亏后,都没有汲取教训呀。
  一时间嘴快,说了大实话。
  惹他生气了。
  他心眼儿太小了点儿,不过是假设的剧情,他就气成这般。
  有句话,她都不敢说出口。
  他妈妈能拿出几百万的支票叫她离他远远的吗?
  “不用!”
  凌琛拒绝。
  四个轮的车子,他多了去。
  晚上带她去参观他的车库,用事实告诉她,他是真的不需要她送的车。
  一輌车子还不能让他消气。
  “那,我送你一块名表,几万块钱一块的那种。”
  “不用!”
  他也有不少的名表,名表对他的诱惑力不大。
  “凌琛,你想让我怎么样?假设一个剧情,你就气成这般,以后我都不敢和你说真话了,你是大男人呢,也太小气了点儿,总是一点小事情就生气。”
  “早餐,你爱吃就吃,不爱吃拉倒。”
  唐晓说着就要推开他,被他用力一压,她又贴回了门身上。
  她推他,他抓住她的双手压在她的身侧,低头堵住了她的嘴,她张嘴咬他,他吃痛,松开她,但很快他就腾出一只手捏着她的下巴,不让她躲闪,他霸道地再次堵住她的嘴。
  这个吻,带着惩罚性,没有一点温柔可言。
  是报复她刚才咬他一口。
  唐晓被他亲得差点窒息晕倒。
  他才放开了她,在她耳边低哑地道:“下次再敢咬我,后果自负!”
  保证狠狠地惩罚她,让她哭着求饶。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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