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朵太少了,大少爷不会满意的。” 凌筝俏脸垮了垮,决定走人,不看了,再看下去,她会心痛死的。 唐晓压根儿不知道这些。 等她醒来的时候,大厅里的茶几上已经放着一束鲜艳的玫瑰花。 “哇,好漂亮的花束。” 唐晓上前去,抱起了花束,闻了闻花香,“好漂亮的玫瑰花。” 娇鲜欲滴。 凌琛拎着保温饭盒从厨房里出来,“送给你的,喜欢吗?” “送给我的?喜欢,好喜欢,好漂亮,你怎么会想到给我送花的?” 唐晓抱着花束走向丈夫,大清早醒来,就能收到一束美丽的鲜花,让唐晓的心情特别美丽。 没想到这个男人还有浪漫的一面。 “你是我老婆,送你一束花不是很正常的事吗?你若是喜欢,我以后天天给你送。” “偶尔送一束就行了,不用天天送,一束花也挺贵的呢。” 凌琛笑道:“你老公我已经是有工作的人了,不用担心我买不起一束花。吃早餐了,小铮已经去上学,他说回校吃早餐。” “等会儿我给爷爷送早餐过去,我比较顺路,不用你再跑一趟。” 唐晓嗯着,把花束放在桌面上,拿着手机拍了几张相片,发到朋友圈去。 配上的文字:大清早收到老公送的花,心情如花一般美丽。 很快就收到好友程素的点赞了。 程素还评论:羡慕嫉妒恨呀。 唐晓笑着回复她:让楚先生看看,保管你也会成为让别人羡慕嫉妒恨的那个人。 程素:…… 凌琛有关注老婆大人的朋友圈,看到她配上文字发了圈,他心情也愉悦。 小夫妻俩用过早餐后,凌琛先出门给唐爷爷送早餐。 在去医院的半路上,凌琛又被上班途中的方仪看到。 方仪本想不理的,想到了什么,便吩咐司机:“追上那个骑摩托车的男人,拦下他。” 司机马上加大油门,追赶着凌琛,很快就追上了凌琛,并把凌琛逼停。 凌琛被方仪的豪车逼停,一脸的不悦,俊脸阴阴沉沉的,看到方仪下车后,凌琛又敛起了阴沉,换上了不解的表情,看着方仪近前。 真的好像! 可以说是一模一样! 方仪盯着凌琛看,要不是对方骑的是摩托车,没有保镖团前呼后拥,她真的会把这个男人当成凌琛,真的太像了。 他也是一身的西装革履,也截着领带,那周身的气度,跟凌琛无异。 “你们怎么开车的?把我逼停了,想做什么?” 凌琛恶声恶气地指责着方仪,“以为你开着豪车就可以为所欲为了?我要是因为你们的所作所为出了意外,你们担得起那个责任吗?” “先生,对不起。” 方仪道歉,“我,我是认错人了,先生和我一位朋友真的很像,简直就是一模一样。” “认错人就滚蛋,别挡着我的路。” 凌琛骂骂咧咧的。 方仪却觉得他连说话的声音都像,恶劣的话语也像凌琛发脾气时那样。 “我想起来了,上次我送我儿子的时候,你也出现了。” 方仪不好意思地道:“先生,真对不起,实在是你长得太像他了,说你们是孪生兄弟都没有人否认。先生这是要去哪里?你贵姓?” “查家谱呀?我认识你吗?你算哪根葱呀?我要回答你的问题?赶紧让路,好狗不挡路,知道不?” 凌琛骂着方仪的同时,也下了车,然后开了车尾箱,拿出头盔戴上,这样,他骑着摩托车在路上奔驰的时候,就不会被人认出来。 他重新骑上摩托车,骑着车走了。 方仪没有再拦他的路,但吩咐保镖:“跟着他,看他最后去哪里。” “好。” 方家的保镖很快就开着车跟踪凌琛。 凌琛察觉到被人跟踪,猜到是方仪的人。 他不着急甩掉方家的保镖,由他们跟踪他到医院,甚至跟踪到唐爷爷的病房门口。 方家保镖听到凌琛称呼病房里的老人家做爷爷,还偷偷地拍了相片,然后就离开了。 他们把偷拍到的相片发给方仪。 并告诉方仪:“大小姐,这个病人是他的爷爷,他给他爷爷送早餐的。” 已经回到公司里的方仪,坐在自己的办公桌里面,看着保镖发给她的相片。 相片里的老人家,她确定自己没有见过,不认识。 凌琛的爷爷已去世多年。 这个男人,长得再像凌琛,他终究不是凌琛。 方仪删除了相片。 反正,她提醒过凌琛,相信凌琛不会让别人假冒于他的。 她不用多心,那个人就算如同凌琛的影子一样,也成不了凌琛的,若是有人利用那个人假扮凌琛行骗,老狐狸们也能识穿的。 所谓的画虎画皮难画骨,外表像,能力却复制不了。 医院病房里,唐爷爷边吃着早餐边问凌琛:“上班感觉怎么样?能干下去吗?” “感觉挺好的,爷爷,你放心,这一次我肯定能干满三个月的。” 唐爷爷:“……能进凌氏集团那是你踩了狗屎运,好好珍惜你这个机会,不要老想着上几天班就辞工,赶紧上班去,别守在这里了,我现在不需要你们守着。” “跟晓晓说,注意身体,别太累了。” 孙女厂里的生意越来越好,唐爷爷自是欢喜,但也怕孙女会累着。 更知道厂里现在忙,有凌琛的一份功劳,是他陪着唐晓拿下昊讯电子公司的所有外发订单的。 只要凌琛好好地上班,唐爷爷觉得这个男人还是值得孙女去调教的。 “爷爷,我会的。晓晓和小铮都有我照顾着,别的不说,把姐弟俩养得白白胖胖的,我肯定行。” 唐爷爷说他:“你也就是厨艺还拿得出手。” 凌琛笑。 这个老头子瞧不起他,若是知道他是凌氏集团的当家人,老头子是什么反应? “爷爷,我跟你说件事,周五我带晓晓回去见我的家人,我和她领证这么长时间了,她还没有去过我家里。” 唐爷爷在心里腹诽着:去你家看那些破旧的房子吗? 他嘴上虽然没有说出心里话,却也问着凌琛:“听说你家里住房紧张,一大家人住在老祖宗留下来的房子,晓晓跟你回去,有地方住吗?”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https://www.biqubao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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