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闪婚,随手挑到了全国首富_第170章 特大新闻呀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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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太太的车子开走了。
  唐晓没有再追赶,追上也没用,方太太送出手的东西,她是不会再收回去的。
  一个人骑着一辆电瓶车朝唐晓这里冲来。
  “唐晓,唐晓。”
  风风火火的人,除了程素不会有第二个人。
  看到好友时,唐晓的心情一下子就不一样了,她笑着,等好友骑着电动车冲到了,问道:“什么事,风风火火的,你店不用看了?”
  “大新闻,大新闻呀。”
  程素停了车,两条修长的腿撑着地面,对唐晓说道:“唐晓,你是去我店里说,还是进你的办公室?”
  “什么大新闻?你都来到我的厂门口了,去我的办公室不比去你店里近。”
  “那行,去你办公室再说。”
  程素当即就骑着电动车进了厂。
  唐晓提着东西跟着进厂。
  数分钟后。
  “凌少的未婚妻逃婚了?已经逃婚一个月?”
  唐晓听到程素带来的新闻,刚坐下就猛地站起来,不敢相信的样子。
  “凌少这么厉害的男人,白家大小姐也不想嫁吗?”
  不等程素答话,她就赶紧上网去看本地的热搜。
  白家大小姐逃婚的新闻排在本地热搜榜首,可见这条消息有多爆了。
  唐晓点进去,快速地浏着报道。
  报道很短,只是说白盼盼逃婚了,白家和凌家派人寻找了一个月都还没有找到白盼盼的下落。
  也写到凌少因为白盼盼的逃婚震怒不已,中止了与白氏的很多生意合作。
  唐晓不知道这些事,白家虽然不行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还是比唐氏电子加工厂好很多的,唐晓混不进那个圈子里,哪知道白家与凌氏断了合作的事。
  但是其他人却知道的,不知情的人都在猜测原因,现在新闻一出,众人恍然。
  怪不得凌氏会中止与白氏的合作了。
  白大小姐这样逃婚,置凌少于何地?
  要命的是,白小姐逃婚之前竟然还通知了媒体记者,说她要和凌少领证,结果放了凌少的鸽子,逃了。
  现在这件事捅了出来,当初收到白大小姐通知的媒体记者们也证实了这件事。
  他们当时是被慕总特助派人拦住了,才没有拍到凌少在民政局被抛弃的样子。
  遗撼呀。
  唐晓看完了报道后,问程素:“素素,你还收到其他小道消息吗?是谁放出的这个消息?”
  白盼盼逃婚一个月了,白家与凌家共同隐瞒这个消息,忽然这个消息被爆了出来,是凌少的对手干的吗?
  “是凌氏集团爆出来的消息,现在媒体记者全都涌去了凌氏集团外面守着了。这个消息绝对是真的,之前我就跟你说过,听说凌少的未婚妻逃婚了。”
  程素因为和楚晓东熟,虽说不对盘,但遇到八卦新闻时,问楚晓东,能知道得更多一点。
  “白大小姐为什么要逃婚?”
  程素给自己倒来了一杯温开水,她喝了两口温开水后,说道:“这个就不知道了,可能是凌少有了喜欢的人吧,或者是白大小姐有了喜欢的人,肯定是有原因,她才会逃婚的。”
  “凌少和白大小姐打小就订下娃娃亲,这是谁都知道的,但两个人感情不怎么样,也很多人知道的,听说是凌少对未婚妻非常冷漠,白大小姐也是娇宠着长大的,哪受得了凌少长期的冷漠对待?”
  “她可能是不想一辈子面对着凌少的冰山脸,才逃婚的吧,这些都是我通过楚晓东那里得到的小道消息,自己再猜测的。”
  程素放下水杯,这才看到放在桌上的礼物以及一份邀请函。
  “晓晓,这些是?你买了新的护肤品?不是还没有到你的生日吗?”程素知道好友只会在生日的时候,才舍得花钱买一套贵的护肤品。
  平时用的都是中档的护肤品。
  “方太太送的。”
  唐晓答道。
  “就是撞坏你车子的那个方太太?她这是向你赔礼吧,把你的车撞坏了,幸好你吉人有天相,命大,人没事。”
  程素对方太太没多少好感。
  “她是说赔礼的,我不想收下,她非要我收下,还说我不收下,就扔了。”
  程素说道:“你不想收就送回到方氏集团去,让人代你退还给方太太就行。那天晚上在宴会上,我看到方太太和你打招呼,问了楚晓东,他说方太太是小三上位的,方家大小姐对她这个继母心怀怨恨。”
  “方太太为了和方总在一起,还做了结扎,这辈子都不能当妈妈。方小姐又是方氏集团的继承人,别人都说等到方总百年归天,方氏由方小姐说了算,就是方小姐向继母清算的时候。”
  “晓晓,这种女人你离她远一点。不要看她表面温温柔柔的,这种女人就是绿茶。”
  小三上位的,始终为人诟病。
  唐晓点头,说道,“我是不想收她的礼物,等会儿我就把东西送到方氏集团,请人退还给方太太。”
  “她也跟我说了她和方总的事,我不好当面评价她的婚姻,只是觉得这件事,方总也有错,发妻都还没有死,就着急找下家,薄情了点儿。”
  “娶了方太太后,又要求方太太做结扎手术,不让方太太再生孩子,更是坐实方总是个薄情人。”
  唐晓觉得方太太是嫁错了人,当然了,方太太知道真相后都还跟着方总,这是她自己的决定,她选择的路,对错都要她承担后果。
  “晓晓。”
  程素换了一个话题,不想讨论方太太的对错,她说道:“晓晓,你家凌先生不是找到工作了吗,我听你说他就是在凌氏集团上班的,你要不要去凌氏集团瞧瞧,就当做是去接你家先生下班。”
  唐晓还真有这个想法呢。
  事关她偶像的大新闻,没有机会近前打听就算了,有机会的话,她还是想去打听打听事情的进展。
  “要不要去?”
  程素其实也很想去凌氏集团外面看热闹。
  媒体云集,凌少估计也会出面回应的。
  这真的是个千载难逢看戏的好机会呀!
  她要不要找楚晓东一起去看戏,楚晓东跟凌氏谈过生意,出现在凌氏集团也有个好借口。
  就是,一想到找楚晓东一趟,她就要给他洗衣服或者做早餐和宵夜,程素就打了退堂鼓。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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