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闪婚,随手挑到了全国首富_第162章 炫耀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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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琛送小舅子上学的路上,又被方仪看到,不过有了上次的经验,这一次方仪也就是看了两眼,便移开了视线,并不像上次那样下车。
  司机也看到了凌琛。
  他扭头对方仪说道:“大小姐,刚刚那个男人很像凌少。”
  方仪淡淡地道:“不是他,只是长得有点像,这个男人已经结婚了,人家的儿子都上小学,凌琛还未婚。”
  以凌琛的性格,也不可能在外面养私生子。
  所以,方仪坚信自己在路上看到的不是她爱慕的那个男人。
  司机一想也是,笑道:“是真的挺像凌少的。”
  方仪默了默后说道:“天下之大,无奇不有,没有血缘关系的,也有长得很像的,那些明星找的替身,有些像孪生的一样。不是有个山寨版刘天王吗,真的很像很像的。”
  “也是,幸好那个男人不知道他和凌少长得像,否则利用这一点去骗钱都能骗到不少人。”
  听司机这样一说,方仪忙掏出手机,想拍下凌琛骑摩托车的样子,可惜凌琛已经远去,连影子都看不到了。
  她遗撼,下次再偶遇到,就拍下来,然后跟凌琛说一说,免得将来有人利用凌少的名号,骗钱。
  不过,就算没有拍到相片,也可以提醒提醒凌琛。
  刚好,她等会儿就要去凌氏集团继续谈生意上的事。
  “不回公司了,直接去凌氏集团。”
  方仪吩咐着司机,随即她又打电话给自己的秘书,让秘书带上所有资料去凌氏集团,两个人在凌氏集团汇合。
  凌琛这一次倒是没有看到方仪,不知道又被方仪看个正着。
  他送小舅子回学校后,骑着摩托车到老地方,司机和保镖团在那里等着他了。
  把摩托车钥匙交给一名保镖后,凌琛整了整自己的衣衫。
  保镖团都是眼尖的,看出自家大少爷今天穿的西装服不是常穿的那些牌子,不过现在这个牌子倒也不差,属于中高端产品,当然了,以大少爷的身份,穿这个牌子的衣服,还是差了点的。
  “大少爷今天穿的衣服真好看。”
  阿九现在不用再照顾唐铮,回到了凌琛的身边,他秒懂凌琛正了正衣衫的动作,夸赞了一句。
  凌琛俊脸端着,再次若无其事地整了整自己的衣衫,淡淡地道:“还行吧,你们大少奶奶给我买的新衣服,她说喜欢我穿着西装服的样子,帅呆了,就给我多买了几套新的西装服,还买的是牌子货。”
  保镖们都想笑,又不敢笑。
  大少爷这是对大少奶奶上心了呀。
  穿上大少奶奶送的衣服,都要炫耀一番。
  “大少奶奶眼光真好,买的衣服很适合大少爷,像是为大少爷量身定做的一样。”
  阿九最早看出大少爷对大少奶奶上心的,他猛夸着大少奶奶。
  反正,只要夸大少奶奶准没错,大少爷会很开心的。
  凌琛俊脸还是端着,不过明眼人都能看出来,他心情愉悦,边上车边说道:“我陪着她去买的,当然能买到适合我穿的。”
  上车后,等司机开车了,凌琛又掏出了一只大红包,边打开红包从里面拿出钱来,边对坐在副驾驶座上的阿九说道:“我说我找到工作了,今天正式上班,你们大少奶奶就给我了一个大红包,祝我工作顺利的。”
  “也给了唐铮一个。”
  凌琛补充一句。
  阿九扭头,笑问道:“大少奶奶给大少爷的红包是多少钱的?”
  凌琛炫耀地道:“很吉利的数字,888.8元,就是发发发发的意思。”
  阿九差点就要爆笑了。
  身为千亿豪门的大少爷,穷得就只剩钱了,收到888.8元居然也拿出来炫耀一番,说明大少爷和大少奶奶的感情培养得不错。
  “大少奶奶给小铮的红包是多少钱?”阿九忍着笑问道。
  跟唐铮相处了一段时间,阿九是很喜欢唐铮的。
  很聪明的一个小家伙,长得又俊俏,再过十几年,唐铮肯定会成为江城新一代的青年才俊,有大少爷这个姐夫在,唐铮前途无量。
  凌琛把钱塞回红包里,再把红包揣回裤兜,打算回到公司了再向慕南炫耀一番。
  有老婆的男人是不一样的。
  第一天上班,都能收到来自老婆的红包鼓励。
  “一百块。”
  想起唐铮在他面前炫耀红包大的情景,凌琛忍俊不住笑了,他好心情地把这件事与司机和阿九分享。
  阿九笑得肚子痛。
  司机不敢笑得太放肆,他在开车呢。
  回公司的路上,车上的气氛是很轻松的。
  司机都觉得今天的大少爷像换了一个人似的。
  是因为大少奶奶。
  以后呀,有机会,学阿九,早点抱上大少奶奶的粗大腿,保证前途无量。
  不久后,凌琛的专车在保镖车的护送下,驶进了凌氏集团。
  与此同时,方仪的车子也驶进了凌氏集团,是前后到的。
  她看到凌琛的专车在自己的前方,在心里想着,刚才看到的那个男人,的确只是与凌琛相似,并不是凌琛。
  凌琛也留意到方仪的车子,他等到车子停稳后,便下了车,大步地走进办公大厦,不想与方仪碰面。m.biqubao.com
  方仪却是迅速地下车,难得地不顾她方大小姐的形象,小跑地追过来。
  “凌总。”
  在凌琛进入电梯之前,方仪追了上来。
  “凌总。”
  方仪跟着凌琛进了电梯,凌琛绷着俊脸,也斜睨了她一眼,便不再看她。
  整个人散发出来的气息都是冷冰冰的。
  凌琛虽然周身散发着生人勿近的气息,倒是没有把方仪赶出电梯,方氏与凌氏还要深度合作的。
  方仪好不容易才逮到机会和凌琛独处,生怕自己一路跑过来,有损外表形象,悄悄地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女式西装,然后挺直腰肢,恢复了平时自信满满的样子。
  “凌总……”
  “方副总,生意上的事,你找凌副总或者慕总都可以,一直是他们负责的。”
  凌琛率先打断了方仪想说的话。
  方仪笑了笑,她说道:“凌总,我想说的不是生意上的事。”
  凌琛瞟了她一眼,不说话了,等着方仪说。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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