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闪婚,随手挑到了全国首富_第126章 相互认错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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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晓想说他都把她拉黑了,她怎么告诉他?
  话到嘴边,她却只是嗯了一声。
  凌琛再说了句,让她在昊讯电子公司门口等着他,便挂了电话。
  数分钟后。
  凌琛离开了公司。
  唐晓送给他的摩托车还停在租房的车库里,那天他生气地“离家出走”,直接让保镖接他的。
  此刻,他自然是让保镖送他回租房里,他还抽个空换了衣服,然后骑上摩托车,他才赶往昊讯电子公司。
  唐晓的工厂能拿下昊讯电子公司的订单,还是凌琛的功劳,他原本对这种小公司不放在眼里。
  因为唐晓的原因,他在事后还是了解了一下昊讯电子公司。
  知道昊讯电子公司的地址。
  离唐晓的工厂也就十几分钟的车程。
  凌琛赶到昊讯电子公司的时候,唐晓在保安室里和值班的保安聊得正欢。
  看到了凌琛后,她对值班的保安说道:“我先生来接我了,大叔,我先走。”
  那位保安向她挥了挥手。
  唐晓从保安室里出来,走向凌琛。
  见凌琛的脸色阴阴沉沉的,她也不敢说什么,从凌琛手里接过他递来的头盔戴上,然后坐上了摩托车。
  “坐稳了。”
  “坐稳了。”
  唐晓本能地应着。
  凌琛冷不丁就把车开动,唐晓没有心理准备,身子往后倾了倾,她本能地抓拉住凌琛后背的衣衫。
  “抱紧我。”
  凌琛沉声命令着,“别扯着我的衣衫,把我的衣服扯烂了,我还得买新的,我买东西都是挑贵的买,到时候你又会怪我乱花钱。”
  唐晓被老公夹枪带棍地刺着,讪讪的。
  她迟疑了片刻,才伸出手去搂着他的腰肢。
  心里自我安慰:他是我丈夫,我搂着他的腰肢,那是理所当然的事。
  凌琛在她抱住了他的腰肢,再次发动了车子,载着她离开昊讯电子公司。
  “凌先生,我回厂里。”
  唐晓大声说道。
  凌琛不吭声。
  不过还是把她送回了她的厂里。
  他也没有离开,而是径直进了她的小办公室,坐在她的办公桌内,黑眸沉沉地盯着跟进来的她。
  唐晓总觉得心虚。
  奇怪。
  她又没有做错事,怎么会觉得心虚的。
  她很想让自己理直气壮,一对上凌琛那双黑沉沉的眸子,她又无法理直气壮。
  凌琛就像个生气的家长。
  她则像犯错的孩子。
  半晌,她走到凌琛的对面,夫妻俩隔着一张办公桌。
  “凌先生,我为那天晚上的事向你道歉,你买的是洗衣机,是每天都要用到的家电,不是乱花钱,我不该唠唠叨叨的。”
  唐晓向凌琛道歉。
  这几天,只要有空了,她也在想着那天晚上的事,她到底有没有错。
  凌琛没有工作,没有收入,她因为他多花了点钱买台新洗衣机就唠唠叨叨,是很容易让凌琛误会她嫌弃他没有收入。
  是她忽略了他的感受。
  “你买的洗衣机是贵了点儿,一分钱一分货,你那台洗衣机是不错,回南天的时候,能把衣服烘干,我向你道歉。”
  凌琛不回家的这几天,唐晓用新洗衣机烘干过衣服,是比她那台不带烘干功能的好一点。
  唐晓的主动道歉,让凌琛阴沉沉的脸色和缓了很多。
  他沉默良久后,说道:“我是觉得既然要用,就用好的,买那些便宜货回家,坏得快,又要买新的,换的次数多了,花的钱比买贵的还要多,还不如咬咬牙就买好的,耐用一点。”
  “人都不傻的,便宜的东西哪能超越贵的?贵的东西是有它的价值的。”
  唐晓连连点头,“是的。”
  只要他不再和她冷战,他说什么都是对的。
  吃了几天外卖,格外的怀念他烧的饭菜呀。
  这句话,唐晓不敢说出来,怕凌琛听了不爽。
  现在,她已经确定,这个男人的心眼像针眼一样小,他跟她计较的话,很难哄的。
  “我也有错。”
  凌琛自我反省地道:“我们已经是夫妻,夫妻应该是有商有量的,我买那么贵的大件家电,理应跟你说一声的,唐晓,我向你保证,以后再买大件的家电,都会跟你说一声的。”
  唐晓说道:“超过五千元的,你再跟我说一声吧,少于五千元的,你自己作主,我不多嘴了,你要是钱不够,跟我说,我给你转钱,不用跟朋友们借了。”
  夫妻俩说开后,那点子的不愉快很快就烟消云散。
  “撞车的事?”
  凌琛问起了她撞车的事。
  “以后,不管是什么事,第一时间通知我,我不想通过别人的嘴得知你遇到了困难。”
  唐晓又是连连应是,听话得像个小学生。
  凌琛却觉得她是应付他。
  “对了,撞我的那个人,凌先生可能知道。”
  “谁?”
  凌琛知道的了,但他还是装着不知道。
  “就是上次咱们见到的那个漂亮的女强人的妈妈,不,应该是……我听到她叫阿姨。”
  “是她呀。”
  凌琛淡淡地道:“她亲妈早死了,那是她的继母,公司里的人都知道她不接受继母,心里怨恨着继母的。”
  唐晓恍然,“怪不得。”
  她坐下来,小声而八卦地问着:“凌先生,方小姐当初是真的想包养你,你才逃离那家公司的?”
  凌琛一瞪眼。
  唐晓连忙说道:“我是看方小姐高冷得很,不怎么喜欢说话,人长得又漂亮,精明干练的,总觉得她,嗯,不像是会……凌先生这么帅,身材这么好,她会包养你,嗯,也是有可能的。”
  唐晓是觉得方仪不像要包养凌琛的人。
  但凌琛的外在条件,又让她觉得有可能。
  “凌先生,你就没有动心过?”
  唐晓好奇地问着,方仪的外在条件非常优秀呀。
  人家是豪门大小姐呢。
  “但凡有点骨气的男人,谁喜欢被一个女人包养?”
  凌琛没好气地道,又补充一句:“我们不一样,我们是夫妻。”
  唐晓笑道:“对对对,我们不一样,我们是夫妻,分工不一样,我主外,你主内,一个家庭嘛,总要有一个人为家庭牺牲多一点的。谢谢凌先生肯为我们这个小家庭牺牲那么多。”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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