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闪婚,随手挑到了全国首富_第121章 一份邀请函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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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素:“……什么时候的事,你也不跟我说说。”
  “自己挑的男人,自己选择走的路,不管发生什么事都只能自己杠。”
  程素叹口气,“你们俩没有感情基础,相处的时候容易发生摩擦是很正常的,有爱才有包容,他对你无爱,你也不爱他,你们俩谁都不肯包容对方。”
  她把奶茶给客人送去后,再回到唐晓的身边坐下,关心地问:“跟我说说,你们俩闹什么矛盾了?”
  “因为一台洗衣机。”
  唐晓把事情告诉了好友。
  程素一时间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我就是说买贵了,唠叨了两句,他非要说我嫌弃他没有收入,我要是嫌弃他,就不会和他闪婚了。”
  程素想了想后,说道:“唐晓,你或许没有嫌弃他的意思,但他会那样想,因为他没有工作,你还说了他是因为太穷,未婚妻才逃婚,离他而去的。”
  “他应该很敏感,你唠叨他几句,他就觉得你在嫌弃他了。”
  “七千多的洗衣机其实你也负担得起,他买都买了,你明知道他没有工作,没有收入,还唠叨他,他不想歪才怪呢。”
  唐晓:“……这么说还是我错了?”
  “我是真心和他过日子,想存点钱在江城买套房,才会唠叨他两句,我要不想和他过日子,管他做什么。”
  爷爷的房子买在镇上,她工作却在江城市区,离镇上很远,不方便的。
  况且,那是爷爷的房子,爷爷再有钱,都是爷爷的钱。
  唐晓不喜欢啃老,也很努力地做到不啃老。
  她觉得凭着自己的努力赚来的钱,花着才爽。
  她一直想自己赚钱买房,不依靠爷爷。
  但是,她赚钱的速度跟不上江城房价上涨的速度,加上爷爷又病了几个月,她的存款花掉了不少,只能在生活上,能省则省了。
  凌琛要买新的洗衣机,买个两三千元的,唐晓绝对不会唠叨他。
  “你要当面和凌先生谈谈,有误会,最好就是马上澄清,不要积压在彼此的心里,那样更容易引起对方的胡思乱想。”
  唐晓吃完了几块点心,端起了水杯喝了两口开水,说道:“我是想和凌先生谈谈,但他不回家,不接电话,不回复信息,我怎么跟他谈?这男人的气性还真是大,都几天时间了,还不消气。”
  上次惹他不爽,她为了哄他,送了他一辆新的五羊摩托车。
  这一次,他气成这般,她都不知道该怎么去哄夫,简直是无从下手呀。
  “不提他了,他想跟我冷战就冷战呗。用你的话说,我们夫妻俩没有感情,彼此都不信任对方,会发生摩擦很正常。”
  “对了,你刚才想和我说什么?”
  唐晓换了话题。
  “楚晓东说他明天晚上要去江城大酒店参加一场商业酒会,问我,你要不要跟着去见见世面?他说明天晚上的宴会,江城商界大佬们都会出席,是非常难得的。”
  “你去吧?”
  “去呀,有钱赚,干嘛不去。他来求我,看他那么可怜的份上,我答应陪他参加宴会,当然,我是要收费的。”
  唐晓扑哧地笑,“楚先生给你多少钱一个小时?”
  程素伸出两根手指头。
  “时薪两百?”
  “以为两百块很大个?我好歹也是个小老板,是有身价的。一个小时两千块钱。”
  唐晓笑道:“那不错,宴会总得办上几个小时吧,你一个晚上就能赚几千块钱,抵得上你一周的营业额了。”
  “那是,有钱不赚是傻瓜,特别是楚晓东的钱,我最喜欢赚他的钱了。”
  死对头的钱,不赚白不赚。
  特别是知道了楚晓东真正的收入非常高,并不是他说的月入三万。
  程素坑他的时候,就不跟客气了。
  当然,她也从来不和楚晓东客气。
  程素又压低声音说道:“晓晓,明天晚上你也跟着我们一起去,看看商界的大佬都是长什么样的。”
  “据我所知,除了凌氏集团和顾氏集团的当家人是年轻一点的,其他人的年纪都在四五十岁以上,没什么好看的。”
  程素认可好友的话,“不看他们,那咱们去吃上一顿好的。”
  唐晓笑道:“楚先生带着我们俩一起去,方便吗?”
  “他弄多了一份邀请函,单独给你一份邀请函,那样,就不会不方便的了。”
  唐晓心想,楚晓东对程素是真爱,还爱屋及乌了,她是沾了程素的光,才能跟着楚晓东去参加上流社会的宴会。
  “那我就厚着脸皮跟着去了,素素,楚先生其实挺好的,比你以往相亲过的那些所谓优质男,不知道优秀了多少倍,你是没见过他谈生意的样子,真的帅呆了。”
  程素伸手就戳一下好友的额。
  “不过是带着你去了一趟凌氏集团,你就被他收买了,不用在我面前说他的好话,我打小和他相识,在我家院子里扔块石头,都能砸到他的头上。他是什么样的人,我比你清楚。”
  “那就是个坏蛋,打小就坏,要不是他,我用得着天天被我老娘催婚?我跟我妈说了,楚晓东一天不死,我就别想嫁出去,我妈还骂我呢,说我总是和楚晓东针锋相对。”
  唐晓:“……你们就是欢喜冤家。”
  程素和楚晓东针锋相对多年,想让程素改变对楚晓东的看法,还是挺难的。
  外卖送到了。
  唐晓问过好友,知道好友已经用过餐,她便不客气地解决她的午餐。
  程素等她吃完了,才从抽屉里拿出一份邀请函,递给唐晓,“姓楚的已经把你那份邀请函送到我这里来,让我转交给你,明天晚上七点半,在江城大酒店门口等着我们就行。”
  “我又要给他做一个星期的早餐。”
  程素吐槽着,“只要他帮了我一点点忙,就要我回报他,多年老邻居了,一点便宜都不让我占。”
  两家是邻居,墙挨着墙的。
  她有时候为了方便,都是直接翻墙进入楚家的。
  程素想,楚晓东只是让她连续一个星期给他准备早餐,她不需要去楚家,直接在自己家里给他准备早餐,然后放到他家墙头上,让他自己端。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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