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闪婚,随手挑到了全国首富_第114章 肖凤的后续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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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晓不知道遇到一个无赖,会与自己的身世有关。
  她从地下停车场开了车出来后,径直回到厂里。
  忙到傍晚下班,她先去医院看望爷爷。
  见爷爷状况很好,护工照顾得他也很好,她放心很多。
  陪爷爷说了一会儿话,她才回家吃饭。
  在租房的楼下遇到了其他邻居。
  唐晓便问起老同学的后续。
  “后续呀,那个婆婆害怕被拘留,在儿子的劝说下,不情不愿地向儿媳妇道歉了,儿媳妇的娘家人来了一趟,差点把那个当婆婆的揍一顿。”
  “我想呀,当儿媳妇的平时在婆家,肯定活得像个包子,现在是当妈了,才不想忍了,这女人当了妈,若是孩子被欺负,爆发出来的力量是无穷的。”
  唐晓听邻居说了老同学的后续后,她问:“我同学有没有回娘家去?”
  “没有,她娘家人是来替她出气,但没有接她走,她妈说他们那里的风俗是出嫁女不能回娘家坐月子。唐晓,那是你同学呀,你平时有空可得多关照一下你同学。”
  “我觉得你同学这一次虽然占了上风,但婆媳矛盾,特别是涉及到重男轻女,后面还有得闹的,我看你同学的老公也没有站在她这一边,她老公赶回来后,还指责她一点小事都报警,说丢人呢。”m.biqubao.com
  “要不是你同学报了警,我敢说两家人肯定会吵架,甚至打架,亲家变成仇家。这女人嫁人呀,一定要睁大眼看清看楚,嫁错人,真的是毁一辈子。”
  唐晓点着头,附和着,“是呀,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
  “对了,唐晓,平时出入你家的那个男人是你什么人?挺帅的。”
  邻居八卦地问起唐晓的事。
  唐晓笑了笑,老实地道:“是我丈夫,刚领证不久的。”
  “你丈夫?不是……你丈夫长得好看,看上去混得很不错的样子,那周身的气度,普通人比不了。他在哪里高就?”
  唐晓还是笑着,“在家里。”
  “哦,他家里开公司的?你也开公司,你们这些年轻人真的很厉害,我女儿要是有你一半的本事,我就知足了。”
  邻居夸着唐晓有本事的同时,又叹自己的女儿只知道在家里玩手机,刷抖音呀,快手呀,反正就是手机不离手,毕业两年了都没有出去找份工作。
  唐晓只是笑,没有接话。
  这个邻居曾经托唐晓给她女儿安排过工作,但是对方嫌弃唐晓的厂太小,工资给得不高,有时候晚上还要加班,拒绝了。
  很快,两个人上到了五楼。
  那个邻居回她屋里去了。
  唐晓掏出钥匙开了租房门,进屋后,发现凌琛婆孙俩都在阳台上搞鼓着什么。
  “怎么了?”
  唐晓走到阳台去看个究竟,看到凌琛正在摆弄着新买的洗衣机。
  “新买的?”
  唐晓问了句,“怎么又买洗衣机,家里都有洗衣机了。”
  “那是你用的洗衣机,我给我自己买了一台新洗衣机。”凌琛把洗衣机摆放好,嘴上说道:“就这样放了。”
  唐晓抿了抿嘴后,问道:“多少钱?”
  凌琛答道:“七千来块。”
  很便宜的了。
  “七千来块?这么贵?”
  唐晓低叫了一声,婆孙俩同时看着她。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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