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闪婚,随手挑到了全国首富_第097章 见一见情敌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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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琛沉默地看了她片刻,便拿着衣服出去,进洗手间洗澡。
  等他洗完澡,并把衣服都洗好,晒好后,回到房里,唐晓已经睡着。
  凌琛走到床前,居高临下地看着她的睡容。
  她是个很漂亮的女孩子。
  醒着的时候,永远都是自信满满的。
  睡着了,像个天使。
  漂亮,可爱。
  瞄到她的两片嫣唇。
  凌琛的眼神深了深,生出想亲上去的冲动。
  真是见鬼了!
  意识到自己想亲唐晓后,凌琛在心里骂了一句。
  他属于寡情的男人,是真的没有对年轻女性有个渴望。
  唐晓竟然能让他生出想亲一亲的冲动,这丫头,可能,生来是克他的。
  凌琛在床沿边上坐下,趁着唐晓睡着了,伸手轻轻地摸上她的脸。
  她的皮肤很光滑,保养得很好。
  扫了一眼她电脑桌柜子上摆满的护肤品,几个大牌子,他是熟悉的。
  那几个大牌子每次推出新品,都会送十几套新品到墨园给他母亲等人使用,要是他母亲等人觉得好用,就是免费给品牌打广告。
  凌琛用的男性护肤品也是大品牌,他知道这些大品牌一套妆都很贵的。m.biqubao.com
  唐晓在护肤上,还是很舍得下本钱的。
  她本来也不缺钱,唐爷爷的财产,不估算古董的价格,仅是能看得到的房产和现金存款都有几百万,老人家又视唐晓如亲生孙女,从不亏待唐晓。
  唐晓在物质生活上还是很优渥的。
  女人是该对自己好一点。
  “江铭喝醉了,等着你去接回来,你都能睡得着,看来,你断得很干脆。”
  凌琛低低地说道。
  他抽回了摸她脸的大手。
  趁她睡着就摸了她的脸,怎么说都是在占她的便宜。
  视线不经意又瞄到她的红唇。
  凌琛咽了咽口水。
  最终没有亲上去,而是迅速地别开了视线。
  不想再盯着她的唇瓣看,怕自己的定力不够。
  自床沿上站起来,他又坐到她的电脑桌子前,拿起她的护肤品看了看,快用完了。
  可以,给她送一套。
  但,要找个让她不会起疑心的借口,才能送出手。
  毕竟她用的护肤品,一套不便宜。
  呃?
  他怎么又想到送护肤品给她了。
  可能是觉得她已经是他的合法妻子了中。
  他们凌家的男人不管婚前是否风流,一旦结了婚,绝对忠于家庭忠于妻子,只对妻子一个女人好。
  他继承了祖宗们宠妻的本能吧,在她成为他合法妻子后,哪怕暂时是搭伙过日子,还没有感情可言,他也不由自主地就对她好。
  凌琛在电脑桌子前坐了几分钟,便起身,走到衣柜前,轻轻地拉开了衣柜,把他的西装服拿出来,换上了西装服后,他轻手轻脚地出了房间。
  数分钟后。
  凌琛戴着一个黑色的口罩,站在巷口等着他的保镖来接他。
  保镖们没有让他久等,很快就开着车过来。
  凌琛动作迅速地上了他那辆劳斯莱斯。
  “去夜倾情酒吧。”
  他低沉地吩咐着。
  找情敌算帐去。
  唐晓现在是他凌琛的老婆,江铭还老是打电话给唐晓,他不找江铭算帐,别人会以为他凌琛是个怂货。
  夜倾情酒吧能被凌琛知道,说明它在江城众多酒吧当中有点地位。
  每天晚上华灯初上,夜倾情酒吧渐渐从白天的冷清变得热闹起来。
  特别到了晚上九点之后,客人是越来越多。
  很多人忙碌了一天后,喜欢到酒吧来发泄一下情绪。
  江铭是心情不好,才会来这里喝酒发泄。
  他放不下唐晓。
  虽说现女友对他也很好,现女友家里的条件也不差,在工作上还能帮到他。
  他很快就能升职加薪。
  可是他还是念着唐晓。
  当然,只敢在心里想着,表面上他要对现女友很好。
  今天是女友和几个姐妹淘去旅游了,他才敢跑到酒吧来喝酒,喝醉了,就让酒吧的人打电话给唐晓。
  想让唐晓来接他。
  他敢说,唐晓心里也还有他的。
  他们相恋多年,感情一直很好,他背着唐晓和现女友偷情,那是唐晓过于保守,相恋多年都不肯和他发生关系,他想得慌,就和现在的女友发生了关系。
  分手也就十天左右。
  唐晓怎么可能放下对他的感情了?
  只不过她属于感情内敛的人,就算还爱着他,也不会再表现出来。
  让酒吧的人联系唐晓后,唐晓是说了不会过来,江铭敢说唐晓一定会过来的。
  他就趴在桌子上,睡得迷迷糊糊的。
  等着那声“江铭”的响起。
  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周边的热闹忽然静止下来。
  迷糊的江铭以为是酒吧的客人都陆续离开。
  很快,他听到了有人叫他的名字。
  江铭!
  那声音低沉冰冷。
  并不是唐晓的叫喊声。
  他费力地抬起头,睁开醉眼,看到一个高大的男人,他戴着黑色的口罩,一身黑色的西装服,在他抬头看对方的时候,对方摘下了口罩。
  露出一张英俊脸。
  那张脸,他有点熟悉。
  可能是喝醉了酒,让他的反应不行吧,他一时半会想不起来,这张熟悉的俊脸是谁。
  那个男人在他的面前坐下。
  一排同样穿着黑色西装的男人站在那个男人的后面。
  很多人都远远地看着,但没有人敢靠近来。
  那个男人坐下来后又重新戴上了口罩,好像不想让人看到他的脸似的。
  “你是……混哪条道的?”
  江铭把凌琛当成是混黑社会的。
  凌琛的保镖团成了凌琛的手下。
  凌琛的手指在桌子上敲着。
  对于江铭的问话,他并没有回答。
  “把他的手机给我拿出来。”
  凌琛低冷地吩咐着。
  马上就有一名保镖上前,把江铭架扶起来,然后在江铭的裤兜里摸出他的手机。
  “喂,你们……想干嘛?”
  江铭喝醉了酒,说话都不利索,反应又慢,等保镖拿走了他的手机,他才想到要反抗,可惜太迟了,手机已经落入了凌琛的手里。
  江铭想抢回来。
  保镖一放开他,他站都站不稳,跌爬在地上。
  他费力地爬起来,走了两步,又跌倒,他干脆就躺在地上,眼睛闭上,嘴里咕哝着:“手机,我的……我的……”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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