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晓抱了抱孩子后,就把孩子交给了老同学,然后从自己的钱包拿出了几百块钱,她把那几百块钱塞到包着宝宝的小被子里,对老同学说道:“肖凤,这是我给宝宝的见面礼,我没有随身带着红包,就这样给了。” “现在咱们就住在楼上楼下的,等宝宝满月了,你请我喝满月酒哦,我再给宝宝打个金锁。” 容肖凤想把钱还给唐晓,唐晓推拒,然后赶紧溜出去。 容肖凤无奈,只得收下了。 唐晓跑回了自己的租房里。 凌琛坐在大厅的沙发上,拿着手机不知道是在刷视频还是与人聊天。 看到唐晓跑回来,他问道:“外面有鬼追你,跑那么快。” “生光白日的,哪来的鬼。” 唐晓走过来,把自己的包放在沙发上。 然后一屁股坐下来,说道:“我遇到了我高中同学,很巧,她也租住在这里,住在四楼。她已经嫁人了,一个星期前才生孩子,生的是个女儿。” “但是她的婆家人不喜欢,重男轻女呢,她婆婆听到她生了个女儿,连医院都没有去,出院后也不照顾她坐月子。” 唐晓说得很气愤的样子,“这都什么年代了,还重男轻女,有些人家想生个女儿都不能如愿呢。” 凌琛对别人的八卦不感兴趣。 唐晓说完后,望向他。 感受到她的注视后,凌琛的视线从手机上移开,并把手机揣回了裤兜里。 “洗手吃饭了。” 他起身,就要进厨房把早就准备好的饭菜端出来。 “凌先生。” 唐晓起身跟着他走,边走边问道:“凌先生,我问你一个问题。” 凌琛还是语气淡淡的,“问吧。” 他把放在锅里热着的菜端出来,然后再端到外面的小餐桌上。 唐晓则是去拿碗筷,以及把电饭煲的内胆从煲里拿出来,端了出去。 “凌先生,你们家会重男轻女吗?我若是生个女儿,你妈会不会掉头就走?也不照顾我坐月子?” 话说,她连婆婆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 领证到现在,她只见了凌琛的那些弟妹们,还多是堂弟妹。 他似乎,很不愿意提及他的家人。 记得他说他家里人多,但是大家都还是挤住在老祖宗留下来的房子里。 唐晓想,他可能是觉得他家里人多又穷,担心她会瞧不起婆家,故而很少主动提及家里人吧。 凌琛放下了两碟子的菜,看向唐晓,乌沉沉的眸子锁着她俏丽的五官,足足过了一分钟,他说:“我们家不重男轻女,你也看到了,我家里是男孩子居多,女孩子只有四个,物以稀为贵,我家是稀罕女孩子的。” 唐晓想起昨晚吃火锅的时候,几位小叔子都很宠着小姑子们,信了凌琛的话。 她放下心来:“那就好,那就好,其实生男生女都一样,女儿也是后人,况且生男生女的决定权在你们男人身上,不能把生不出儿子的过错怪到我们女人头上。” 以前的人不懂,没有儿子都是怪女人。 凌琛沉默了片刻后,吐出一句话来:“你想得有点长远,我们……还不一定能生孩子呢。” 他们现在还是挂名夫妻,搭伙过日子呢。 他连亲都没有亲过她,更不要说与她制造孩子了。 唐晓:“……” 她尴尬地笑笑,然后赶紧钻进厨房里,把汤端出来。 不知道是错觉,还是事实如此。 唐晓总觉得在她问了凌琛会不会重男轻女后,吃饭时,凌琛总是有意无意地看她,那眼神让她觉得是深不可测。 难道他在想着怎么把她吃了? 清蒸?红烧?爆炒? 呃,她又不是鱼和肉,哪有那么多种吃法。 “那个,凌先生,我问我爷爷了,是谁给他吃药的,但是我爷爷不肯说,还很严厉地说了我一顿,我是为了爷爷好,他却维护着想害他的人。” “还那样严厉地说我,长这么大,他从来没有那样严厉地说过我的。” 说着说着,唐晓又委屈起来。 凌琛看了她两眼,在她放下碗筷后,便起身收拾着碗筷。 等他进了厨房清洗碗筷时,温沉的声音才从厨房里传出来。 “爷爷有爷爷的考量,他若是不想说,你问也没有用。等爷爷出院后,就把他老人家接到这里来住,不要让他回老家和那些人接触便行。” “可是……那样不是包庇纵容吗?” “都说了,爷爷有爷爷的想法,他老人家不是三岁小孩,他吃的盐比我们吃的饭都还多呢,他这样做自有他的道理,既然他不让你问,不让你追究,你就当作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了。” 唐晓:“……” “你跟楚先生去凌氏集团谈生意,谈成怎么样了?” 凌琛换了一个话题,免得她还在纠结爷爷对她的态度问题。 一提到这件事,唐晓就来了精神。 她很开心地和丈夫分享着自己的所见所闻。 “我们一进凌氏集团,就遇到了凌少回公司,凌少的排场是真的大,好几辆豪车簇拥着他的专车进的公司,还有好多名高大的黑衣保镖跟随。” “可惜当时距离远,我没有看到凌少的样子,他的保镖又太高大,簇拥着他,都挡住了我的视线,让我连他的身影都看不到。” 她拿出自己的手机,打开了保存下来的视频,走进厨房里,点开了视频让凌琛看。 “凌先生,你看,这是我偷拍到凌少的视频,听楚晓东说,在凌氏集团是不能乱拍照拍视频的,我偷拍了凌少下车的视频,按理说会被要求删除的,还好,最后没有被要求删除。” “我才能保存下来,当时有两名安保人员拦着我们的去路时,我以为是要求我删视频的,后来才知道是虚惊一场。” 凌琛在心里默默地道:那是我吩咐下去,你才能保留这段视频。 被闪婚妻子当成偶像,对他的崇拜,追棒和那些追星的人一样,这种感觉让凌琛有点不知道该怎么形容。 他当时吩咐下面的人,说允许唐晓自由拍照时,他都震惊于自己的决定。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https://www.biqubao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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