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闪婚,随手挑到了全国首富_第081章 莫名其妙的不爽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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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谈好了,九哥他们没有意见,答应了。”
  唐晓放心了。
  凌琛的朋友,她很放心,不知道为何,总觉得这些人很靠谱。
  “谈妥了,先吃东西吧。”
  凌琛把唐晓拉回了她的座位上坐下来。
  保镖团:……
  大少爷是不是不开心了?
  因为大少奶奶跟他们多说了几句话,多相处了一阵子。
  唐晓没有察觉到自家男人的些许变化。
  她回到座位上,继续跟婆家人边吃边谈天说地。
  凌琛本来不喝酒,因为他骑着摩托车来的。
  眼看着唐晓只顾着和弟妹们说话,偶尔记起身边人,也是只记得唐铮这个弟弟,是给唐铮夹菜吃的,也不知道给他这个丈夫夹点菜吃。
  火锅里那么多好菜,她一个晚上都没有给他捞过一次菜放到他的碗里。
  凌琛的大堂妹,在凌家兄弟姐妹当中排行第九的凌筝,她大学毕业后进入了凌氏集团,不过也是从基层做起,现在职位还不算高,她是坐着凌逸的车过来的,不用自己开车,故而一桌子的人就她敢喝点酒。
  凌筝拿起酒瓶给自己满了一杯酒,刚想放下酒瓶,一只空杯子递过来。
  “凌筝,给哥来一杯酒。”
  凌筝本能地道:“大哥,你不是骑着摩托车来的吗?能喝酒?”
  “让你倒就倒,我想喝。”
  凌琛绷着脸,用着命令的口吻,要求凌筝给他倒杯酒。
  凌筝求助地看向了唐晓。
  唐晓说道:“无防,我不喝酒,你哥等会儿可以坐我的车回去,他的摩托车可以先寄放在这里,明天再过来骑回去。”
  大嫂都这样说了,凌筝便给大哥倒了半杯酒。
  “咋的,看不起你大哥的酒量?爽快点,给哥满上。”
  凌琛嫌弃妹妹只倒了半杯酒。
  凌筝只得给他的酒杯满上了一杯酒。biqubao.com
  接下来,凌琛就是一边喝酒一边夹菜吃,还每次都和唐晓抢着夹同一样菜。
  几次之后,唐晓干脆就夹起了一块肉,放进了他的碗里,说道:“我夹给你吃,不用老跟我抢。”
  凌琛淡淡地道:“那是凑巧。”
  不承认自己是跟唐晓抢着。
  唐晓又给他夹了点其他菜,把他的碗堆得满满的,她才给弟弟又夹了点菜。
  凌琛端起酒杯,悠闲地喝着酒,慢悠悠地夹着碗里的菜吃。
  老婆给他夹的菜,他会赏脸,吃完的!
  众人:……
  虽然中间凌琛好像发神经一样,让唐晓觉得莫名其妙的,后来凌琛恢复常态,总的来说这顿饭,宾主尽欢。
  就是凌琛最后有点醉意。
  “大嫂,我们先走。”
  看到大哥有了点醉意,凌逸为首,带着弟妹们先溜了。
  保镖团则以阿九为首,随后也溜了。
  那样,有了醉意的凌琛就只能让唐晓照顾。
  唐晓送走婆家人后,回到雅间里,见凌琛靠在椅背上闭目养神,弟弟则把桌子收拾了一角,然后在写作业。
  她走过来,关心地问道:“凌先生,你还能自己走路吗?”
  凌琛睁开眼看着她,眼神特别的深沉。
  “凌先生?”
  唐晓见他看着自己不说话,以为他醉得连她都不认识了,还伸手在他面前晃了晃。
  “不用晃,我知道你一边手有五根手指头。”
  唐晓笑道:“我以为凌先生醉得连我都不认识了呢。我结完帐了,咱们也回去吧。”
  她又对弟弟说道:“小铮,作业不多吧,回家再写。”
  唐铮嗯了一声,开始收拾书本。
  半个小时后。
  唐晓边开着租房的门,边对弟弟说道:“小铮,你先写作业,写完作业赶紧洗澡,然后休息,姐调好闹钟,明天一早,我再送你回学校,九哥他们会跟着过去,在帮你办好转学手续之前,都是他们照顾你。”
  “好。”
  唐铮懂事地应着。
  姐弟俩一起进屋。
  凌琛默默地跟在姐弟俩身后走着。
  唐铮着急写作业,很快便在茶几前坐了下来,然后开始写他的作业。
  凌琛则坐在沙发上,静静地看着他。
  唐晓见丈夫回来就坐在沙发上不动,随口说道:“凌先生,你先洗澡吧,小铮还要写作业。”
  凌琛不说话,不过人站了起来,走到阳台外面去收衣服,发现衣服不干,便空着手回厅里。
  重新在沙发上坐下来。
  “怎么啦?”唐晓看了他一眼,不解地问。
  凌琛沉默了半晌,吐出话来:“衣服不干,没有衣服换了。”
  唐晓:“……我不是给你买了几套衣服吗?你原来的那些衣服也可以将就地穿一穿,我明天再去帮你多买几套衣服吧,天气预报说后天开始下雨,会连续下一个星期的雨,这个季节,容易回南天。”
  回南天,到处都是水,衣服也难干,是要多买几套衣服。
  凌琛其实是有衣服换,他就是不想太快去洗澡,因为喝了酒,他有点懒。
  坐了坐后,他还是回房去找衣服,洗澡去。
  唐铮等姐夫进了洗手间后,便对姐姐说道:“姐,我姐夫在外面烂桃花挺多的。”
  唐晓笑道:“你懂什么叫烂桃花?”
  “当然懂,喜欢姐夫的女孩子就是姐夫的烂桃花。”
  唐晓笑,“小孩子,别管那么多。”
  “姐,我说的是真的。”
  唐铮把路上遇到方仪的事告诉了唐晓。
  唐晓依旧笑,“这个我知道,你姐夫跟我说过。小铮,你姐夫……姐对他不了解,暂时不作评价。但姐相信在我和他的婚姻期间,他不会往姐头上种草的。”
  感觉凌琛在女色这方面上,嗯,有点寡情。
  领证之前,他说过,他在男女之事上有洁癖,不是他爱的女人,没有感情,哪怕面对她唐晓这种美女,他也啃不下嘴的。
  这是唐晓最满意凌琛的地方。
  她现在也不想和凌琛过夫妻生活。
  就这样搭着伙过日子,挺好的。
  唐铮知道姐姐对江铭的感情还没有完全放下,所以不在乎凌琛在外面有多少烂桃花。
  他换了一个话题,问着姐姐:“姐,你有没有觉得我姐夫的家人,个个都不像普通人?他们长得好看,虽然穿得不怎么样,看上去很土的样子,可是他们的气质很好,也很有修养。”
  “姐,我总觉得我姐夫也不是普通人,姐肯定是被姐夫骗了的。”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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