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车后,蒙如歌靠在丈夫的肩膀上低泣。 如今,她失去了再做妈妈的机会,那个女儿就是她这辈子唯一的孩子了。 而她却亲手把女儿扔了。 就算找回了女儿,女儿能原谅她吗? 她可以说是被人下了药,强了后,怀的孩子,当年对女儿的感情是真的很复杂,才会做出抛弃女儿的举动来。 后悔是后悔了,但没有机会给她补救。 二十五年来,她无时无刻都在自责,思念那个只跟她相处了几天的女儿。 “如歌,别哭了,我相信只要你女儿还活着,我们总能找到她的。” 蒙如歌哽咽着:“我跟她只相处了几天,她出生的样子和现在的样子肯定不一样的,跟我长得又不像,就算在街上遇到她,我也不知道她是我的女儿呀。” 女儿的亲爸是谁,她又不知道。 孩子出生后很好看,当时给她接生的医生和护士都说她生了个漂亮的女娃娃,想来,孩子的亲爸是个长得很好看的男人,基因好,她才能生个漂亮的女儿。 方总除了不停地安慰妻子之外,什么也做不了。 …… 在方仪到了江城大酒店时,凌琛也载着小舅子到了唐晓说的那家火锅城。 唐晓在门口等着两人。 “凌先生。” 唐晓走到摩托车后面,把弟弟抱下车。 “我那些朋友来了吗?” “刚到,我也是刚到的,路上堵车。” 她开着四个轮的车子并没有比凌琛的摩托车快多少。 唐晓等凌琛停放好摩托车,与她一起进火锅城了,她边走边说道:“我请你的朋友们进雅间坐着后,才出来等你们的,不过来了很多人,后面来的那些人,我都不认识的,没见过,有男有女,个个都是俊男美女,我都怀疑他们走错地方了。” 凌琛猜到后面过来的那些人是他的堂弟妹们。 凌家人丁兴旺,凌琛的堂弟妹加一起都有十四个,再加上他的话,凌琛这一辈的人便有十五个。 他亲弟弟两个,八个堂弟,四个堂妹。 跟唐晓闪婚的时候,他只告诉唐晓,他堂弟妹一溜儿的,没有说具体数字,要是说出来,估计能把唐晓吓得打退堂鼓。 凌琛只跟老二凌逸说过,今晚唐晓请吃火锅,允许凌逸过来见一见嫂子。 现在来了那么多人,不用问也知道是老二通知了大家过来的。 “可能是我那些朋友的朋友吧,反正都是跟我认识的,以前在一个公司上班,经常一起玩的,关系很好。” 凌琛很自然地撒着谎。 “是你的朋友也是我的朋友。” 唐晓爽朗地道。 并不会嫌弃凌琛的一班朋友都是打工一族。 凌琛能交到那么多朋友,说明他的人缘还是很好的。 他们俩闪婚后,凌琛愿意介绍他的朋友给她认识,就是让她融入他的世界。 “姐。” 唐铮叫了姐姐一声。 唐晓帮他拿下了书包,牵着他走。 “小铮很喜欢坐我的摩托车。”凌琛的手落在小舅子的头上,揉了揉。 唐铮挥开他的手,并抬头瞪了他一眼。 凌琛笑。 唐铮:……等回家后,他再跟姐姐说。 他姐夫的烂桃花很多的,提醒他姐不要头上成了草原都不知道。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https://www.biqubao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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