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晓晓就是个有本事的!” 唐爷爷夸赞着。 凌琛笑:“我是捡到了宝。” 唐爷爷:“……” 晓晓这朵鲜花插在了凌琛这坨牛粪上。 唐晓姐弟俩眼见两人又要拌嘴,赶紧说些好听的话逗着唐爷爷开心。 等到护工来了,唐爷爷就催着三人去吃饭,还说晚上不用再过来守夜。 医生护士都很关照他的。 他早已脱离生命危险,有个护工看着他就行。 唐晓牵着弟弟和凌琛一起走出了住院部大楼。 “凌先生,你打电话给你朋友们,我们现在去吃火锅吧,我来的时候,在江城最大的火锅城里订好了雅间的。” 唐晓还惦记着请客吃饭的事。 凌琛嗯了一声。 掏出手机,在保镖群里发了条信息就行了。 “凌先生,我爷爷他……” 唐晓想替爷爷解释几句。 凌琛淡冷地道:“爷爷不用我照顾,我也乐得轻松,他老人家对我还有偏见,我能理解,也不会和他老人家计较的。” 他若是有个孙女,嫁了个无业游民,他也会心疼,也接受不了孙女婿。 “凌先生,对不起。” “不用跟我说对不起,我说了,我不生气,也不会和爷爷计较的。我自己骑摩托车过去,小铮,要不要坐姐夫的车?” 凌琛问了小舅子一句。 唐铮猛点头,“姐夫,我要坐你的摩托车。” “凌先生,你开车慢一点。”唐晓没有阻止弟弟坐凌琛的摩托车,只是叮嘱了凌琛一句。 凌琛嗯了一声,带着唐铮走向他的摩托车。 唐晓自己开车前往火锅城。 凌琛从车尾箱里拿出两个头盔,把其中一个递给小舅子,说道:“这个是你姐用的,你姐的脑袋小一点,你戴着也适合。” 唐铮不想戴灰盔。 “戴上,头盔一定要戴的。” 凌琛强势地帮小舅子戴上了头盔。 唐铮吐槽地道:“我喜欢疾驰时的那股劲风,吹着好爽,戴着头盔,感受不到。” 凌琛要抱他上车,唐铮拒绝了,“我自己能上车。” 他主动跨上了摩托车的后座。 凌琛等他坐好了,才把车开动,载着他去火锅城。 下班高峰期,路上车多人多,凌琛不敢开得太快。 有些路段也堵车,堵得连摩托车都过不去,凌琛只得跟着大军一起停下来。 他恰好停在了一辆豪车的旁边。 豪车后座的人好巧不巧的又是方仪。 方仪一开始没有留意到凌琛,她约了客户在江城大酒店吃饭的,现在赶去酒店,结果又遇上塞车,她有点心烦。 江城的交通什么时候能顺畅一点? 车太多了! 她按下了车窗,想着吹吹晚风,吹走她的那点烦燥。 她是方氏的副总裁,给人的印象是成熟稳重的,可不能因为一点堵车就心烦,她需要快速地调整好自己的情绪。 车窗按下,看到停在她车子旁边的那辆摩托车以及车上的一大一小。 又觉得骑着摩托车的那个男人身形很像凌琛的。 方仪怀疑自己相思病犯了,怎么看到男人都觉得像凌琛呢? 想到凌琛最近的确买了一辆新的摩托车。 慕南的解释是凌琛被堵车堵怕了,为了方便才会买辆摩托车的,想着上下班高峰期,他就骑摩托车。 方仪忍不住推开车门下了车。 她的保镖见状,也跟着下车。 方仪走到凌琛的身旁。 凌琛察觉到她的靠近,看向了她。 “凌琛?” 借着天边最后一点余晖,方仪看清楚了凌琛的长相。 这不是凌琛是谁? 方仪很是惊喜。 她常去凌氏集团,都见不到凌琛,没想到在路上遇到了。 凌琛粗声粗气地道:“你谁呀?认错人了吧?我不叫凌琛。” 认错人了? 方仪一愣。 唐铮:“……” 姐夫的名字明明就是叫凌琛呀。 “你不是凌琛?” “不是!” 凌琛否认得飞快。 这个时候前面的车辆动了,摩托车可以通过。 他马上对车后座的小舅子说道:“儿子,坐好了。” 唐铮:“……” 凌琛咻地把车开走了。 留下方仪站在那里风中凌乱。 她真的认错人了吗? 那个人长得和凌琛很像呀。 方仪看着远去的那一大一小。 唐铮还背着书包…… 那个男人是接儿子放学的家长吧。 方仪静默了两分钟,默默地回到自己的车上。 认错人了! 绝对是认错人了。 凌琛未婚,不可能有那么大的儿子。 以凌琛的脾性,他也不可能有私生子。 方仪确信自己是认错人了。 就是,在江城,竟然有人跟凌琛长得几乎一模一样的,身形像,五官也像,就是说话的声音不一样,凌琛说话醇厚醉人,刚才那个男人说话粗声粗气的。 看样子也很凶! 修养不好。 凌琛虽有江城第一恶少之称,在方仪的眼里,凌琛还是很有修养的。 他恶的时候,那是别人惹怒了他,他毫不留情地还击,便显得他恶了。 “明叔,你说我刚才是真的认错人了吗?”方仪清楚自己认错人了,但还是忍不住问了司机一句。 司机答道:“我看那个人不是凌少,凌少什么脾性,大小姐清楚。再说了,凌少哪来那么大的儿子?” “他们长得真的好像好像。” 方仪叹着气说道:“可能我前两次看到的那个像凌琛的男人,都是刚才那位家长吧。” 司机说道:“肯定是。” 得到司机的附和,方仪彻底相信了凌琛的谎言。 以后她再看到像凌琛的男人,都不用下车求证了,肯定不是凌琛。 那边的凌琛正在面对来自小舅子的质疑。 “姐夫,你明明就是叫凌琛,为什么骗那位姐姐?” “小铮,大人的世界,你不懂。等你长大了,你就懂了。” 唐铮:“……我是不懂大人的世界,但我知道撒谎骗人不是好孩子,我姐要是知道我撒谎骗人,会罚我的。” 前方是红绿灯,凌琛停了车,扭头对小舅子说道:“小铮,我撒谎,否认我是凌琛,是因为刚才那个女人是我以前上班的那家公司老总的女儿,她爱慕我。” “我离职,就是为了逃避她。现在我和你姐结婚了,你难道还希望我和我的爱慕者纠缠不休?”biqubao.com 唐铮:“……”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https://www.biqubao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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