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闪婚,随手挑到了全国首富_第064章 人是好人就是太懒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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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素回复她:“谁没有几个给力的朋友?你家那位长得帅,可能容易结交朋友。”
  唐晓想到凌琛那张俊脸,认可了好友的说词。
  两个人又聊了好一会儿,唐晓才关了灯,梦周公去。
  住在小房间里的凌琛,依旧是翻来覆去难以入睡。
  实在是住不习惯呀。
  他在给自家老五发信息,让老五在唐铮转学这件事上帮个忙。
  凌五少很好奇地问着兄长:“大哥,你小舅子还在上小学?”
  “嗯,今年才六岁,是个很聪明的小家伙,九月份就上二年级了。”凌琛看中小舅子的潜力,想着好好地栽培小舅子,等小舅子长大后,就安排唐铮进凌氏集团为他效力。
  凌五少:“……”
  他们对大嫂一无所知。
  大哥又说过,在他没有安排的情况下,不允许他们任何人去打扰大嫂,甚至连大嫂的资料都不准调查。
  当然,他们表面上会听着大哥的话,私底下,奶奶早就把大嫂调查得清清楚楚了。
  “大哥都开口了,这件事对我来说也就是一件很小很小的事,我一定会帮忙办好的,大哥跟大嫂说放心吧。大哥什么时候带大嫂回来让我们认识认识?这总不能一直不见婆家人吧?万一我们在路上遇到了大嫂,都不认识,那不太好吧。”
  不管是谁,只要是大哥娶了的,就是他们的大嫂,就是他们凌家的大少奶奶。
  年轻一辈接受得很快的。
  也就是长辈们难以接受,却拿大哥无可奈何。
  当初,大哥说过,如果他娶白盼盼,白盼盼不愿意嫁给他或者婚后不幸福,他会成为凌氏家族第一个离婚的男人,离婚后,他的婚事就由他作主了。
  家里的长辈都答应了他的。
  没想到白盼盼还真不愿意嫁给大哥,竟然逃婚了,让大哥丢脸,也让长辈们难堪。
  故而大哥迅速地闪婚陌生人,奶奶就算是生气,心疼,却一声不吭,因为是奶奶要求大哥娶白盼盼的,奶奶觉得是她老人家害得大哥丢脸,自尊心受损,为了挽回面子不得不闪婚大嫂。
  所以,奶奶就算很不满意大嫂,目前也只能睁只眼闭只眼,什么事都不能做。
  “明天晚上我和你大嫂会请我那些保镖吃火锅,你若想见见你大嫂,就过来一起吃火锅吧。”
  闻言,凌五少笑咧了嘴,他要成为兄弟姐妹当中第一个见到大嫂的人了。
  “大哥给我个地址和时间,我保证推掉一切应酬过去吃火锅,话说,大哥也不够意思,请你的保镖团吃火锅,也不说请我们兄弟姐妹吃火锅。”
  “他们明面上帮了你大嫂的忙,我骗她说是我的朋友,她要感谢一下我的保镖团,只能请他们吃一次火锅,免得你大嫂觉得欠他们的人情。”
  凌琛这样解释,凌五少心里好过点了。
  他对大哥说道:“以后大嫂有需要帮忙的地方,跟我们兄弟说一声,我们能帮的一定会帮的。”
  凌琛默了默后,回复堂弟:“我的女人,我能帮她。”
  凌五少:“……”好浓了酸味!
  大哥也好霸道!
  跟自家堂弟聊了好一会儿后,凌琛才调好闹钟,逼着自己入睡,毕竟他明天要去医院当一个孝顺的孙女婿。
  放下公司不管,跑去医院照顾一个瞧不起他的老头子。
  凌琛想想都觉得自己犯贱,可,这是他选择的路,能怎么着?
  继续走下去呗。
  隔天,唐晓起来的时候,凌琛已经准备好了早餐。
  他给唐爷爷熬的是瘦肉粥。
  唐铮要回老家上学,估计没时间吃早餐,他便给唐铮准备的是一份蒸饺,两只包子,一瓶奶,这样唐铮可以在路上吃。
  他和唐晓的早餐则是云吞面。
  简单也好吃。
  用过早餐后,夫妻俩一起出门,前往医院。
  唐晓要送弟弟回老家,她今天是开着她的四个轮子的车去医院。
  凌琛不想坐她的车,他自己骑着唐晓送给他的那辆摩托车。
  唐晓先出门的,她要送弟弟回老家,从市区回老家车程需要一个小时,不早出门,弟弟回校会迟到。
  凌琛把唐铮的那份早餐放在唐晓的车上。
  他的细心体贴让唐晓觉得自己没有嫁错人,凌琛比江铭都要细心。
  在回老家的路上,唐铮边吃着姐夫给他准备的早餐边向姐姐夸赞着:“姐,我姐夫做的早餐很好吃,比你做的都要好吃。”
  “他有个世叔在大酒店上班的,平时没少请教他世叔,自然做得比姐的好吃。”
  “蒸饺都有好几种馅的,每一种都很好吃,用料足,包子也很好吃,比我们在外面买的要好吃。”
  凌琛:他让他家里的厨师做好,周叔给他送过来的。
  能不好吃吗?
  他是早起煮了早餐,但只有他和唐晓吃的云吞面是他亲手煮的。
  其他的都是让周叔大清早送过来的,包括给唐爷爷吃的瘦肉粥都是周叔送来的。m.biqubao.com
  “他做吃的是挺好吃的,姐就喜欢吃他炒的菜,哪怕是普通的一道青菜,都炒得特别好吃,他不去当厨师,真的是可惜了。”
  唐铮:“……我姐夫是有一技之长但不愿意吃苦,我跟姐夫说过找工作的事,可被他气死了,他应该去找份当大爷的工作。”
  他这个姐夫呀,唯一不好的就是懒得找工作。
  明明烧菜做饭那么好吃,随便都能找份厨师的活儿来干呀。
  也怨不得爷爷对姐夫意见多多,嫌弃姐夫好吃懒做。
  “现在这样挺好的,有他照顾爷爷,包揽家务活,我也能轻松很多,只管赚钱就行。小铮,到时候你转学到江城六小了,每天接送你上学,也是需要时间的,有了你姐夫,姐是能轻松很多的。”
  “你不要因为你姐夫没有工作,就看轻他,其实,他也为这个家付出很多的,咱们要尊重他,知道吗?”
  唐铮似懂非懂地道:“姐,我会的,虽然一开始我对姐夫充满了防备之心,不过他对我们都是真心的,没有渗杂其他,哪怕他没钱没工作,也比姓江的好太多。”
  他早就对姐夫改观了。
  否则也不会改口叫凌琛做姐夫。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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