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闪婚,随手挑到了全国首富_第057章 唐铮的迷之自信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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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爷爷答道:“我没有问医生,明天早上八点多,医生来查房的时候,我再问问医生吧。”
  “就你自己过来?”
  没看到那个好吃懒做的孙女婿,唐爷爷多嘴地问了句,“姓凌的那个没有来?”
  唐晓说道:“凌先生有急事要处理,今晚就不过来了,明天开始就是凌先生来照顾爷爷了,小铮要回去上学,我也会抓紧时间帮小铮办好转学手续的。”
  把弟弟转到市区上学,她也能放心点。
  唐爷爷撇撇嘴,嘀咕着:“他有什么急事要处理?他来照顾我……行吧,正好让我考察考察他的人品。”
  孙女要打理着厂里的生意,孙子要上学,凌琛无所事事的,照顾他是最适合的。
  “爷爷,凌先生也有他的私人空间的,爷爷,我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跟昊讯电子公司合作了,这间电子公司颇具规模,生意很好的,长期有货外发给我们这些小加工厂做的。”
  唐爷爷夸赞着:“晓晓就是厉害。”
  他很自傲,孙女儿年纪轻轻就能年收入几十万了,在村子里属于很有出息的年轻一辈了。
  孙女儿有本事,才能守得住他留给孙女的财产。
  “不是我厉害,是凌先生的功劳,我让凌先生陪我去谈生意,没想到凌先生平时话不多,谈生意的时候像换了一个人似的,非常健谈,也很会谈生意,他跟黄总聊得来,谈妥合作都是凌先生的功劳,没我什么事。”
  唐爷爷不把孙女的话放在心上,认为是孙女故意把凌琛说得那么好,好让他接受凌琛的。
  反而是唐铮听了姐姐的话后,自信地说了句:“姐,我觉得我姐夫肯定不是普通人。”
  “爷爷,我姐夫看上去很厉害的样子,他认识的人也厉害,那个陆医生连这家医院的院长都礼让三分,咱们普通人谁能认识神医一般的陆医生?”
  “反正我就觉得我姐夫是个深藏不露的高手,说不定哪天他露出真面目来,能把我们吓死呢。”
  唐铮对凌琛已经由防备变成了崇拜。
  程素笑道:“看来小铮被凌先生的帅气迷住了。”
  凌琛的外表长得特别好,程素长这么大就没见过那么帅的男人。
  唐爷爷说孙子:“小孩子懂什么?人家给你叫上几次外卖,你就把你姐都卖了,说不定陆医生是他的小学同学或者远房亲戚什么的呢。”
  “我姐是自己把自己卖掉的,不是我卖的。”
  唐铮替自己争辩。
  “我是觉得现在这个姐夫比姓江的那个好。”
  以前唐铮是叫江铭做江哥哥的,知道江铭抛弃了姐姐后,小家伙提及江铭都是叫姓江的那个。
  唐晓笑道:“小铮虽然年纪小,但孩子的心灵是很纯净的,小铮都说凌先生是个好的,他就是个好的,爷爷,你别再自责了,我和凌先生现在处得也挺好的。”
  “他烧的菜做的饭特别好吃,真的!明天他来照顾爷爷,给爷爷做吃的,爷爷尝一尝就知道了,对了,他有个世叔就是大酒店当厨师的。”
  唐爷爷:……他这个孙女最喜欢吃的了。
  凌琛会烧菜做饭,厨艺还很好的话,是很容易就把他孙女勾走的。
  唉,女大不中留呀。
  好一会儿,唐爷爷才调整好情绪,然后催着唐晓:“晓晓,爷爷现在好了很多,视力也在恢复当中,你不用太担心爷爷,赶紧陪素素去相亲吧,帮素素好好地掌掌眼。”
  “素素,你要了解对方的原生家庭好不好?要问问他的工作稳定不,工作稳定收入就稳定,除了这些还要看他的人品,人品才是最重要的。可别像晓晓那样,随便拉个男人就把证领了。”
  “婚姻是大事,草率不得,多问问,多了解,不用害羞,也不用着急,你们都还年轻,别将就。”
  唐爷爷要是能走动,视力又恢复的话,他恨不得跟着去帮程素掌掌眼呢。
  程素和唐晓交好,老人家把程素当成第二个孙女儿看待的。biqubao.com
  程素看了好友两眼,老实地道:“唐爷爷放心,我没有晓晓这样的勇气。”
  唐晓满不在乎的样子。
  听了唐爷爷的一番叮嘱后,唐晓才在爷爷的催促后,陪着程素离开了病房,前往江城大酒店一楼的咖啡厅相亲。
  程素骑的是电动车。
  她载着唐晓离开医院后,车行到半路,居然不会动了。
  “没电了吗?”
  唐晓问道,“你没有提前充好电?”
  “我今天上午才充满电的,下午也就给几个熟客送了几杯奶茶,跑得不远的,怎么可能没电?”
  程素素看着电池显示的标志,对好友说道:“这里显示还是满格的电呢。”
  唐晓下车,凑近前来看了看,“是满格电呀。”
  知道程素在医院里,唐晓是打车过来的,想着看过了爷爷后,就陪着程素去酒店相亲。
  此刻程素的车子坏了,两个人除了推车还是只能推车。
  “看看附近有没有维修店,把车放在店里维修,我们打车过去。”
  唐晓建议。
  程素推着车边走边说道:“我记得附近好像有一家摩托车维修店。也只能那样了,都不知道是什么问题,我明明充好了电的,怎么突然就骑不动了呢。”
  唐晓也不知道。
  她的电动车没有出现过这种情况。
  两个人轮流推着电动车往前走。
  路过的人,总会扭头看看她们俩。
  远处有一列豪车疾驰而来,两个人没有留意这一点,等到那列豪车从她们身边开了过去后,两个人看到整齐又清一色的黑色轿车,唐晓对好友说道:“也不知道哪位大佬出门,那么多的豪车。”
  程素猜测地道:“会不会是凌少?听说凌少的排场非常大的,出入都带着八到十名的保镖,同时会有好几辆百万豪车跟随,那些百万豪车仅仅是保镖车呢,凌少常用的车驾都是好几百万或者过千万一辆的豪车。”
  “凌少?”
  唐晓再看向那列豪车,却是看不见了,早就被车流淹没。
  “素素,刚才过去的那列豪车真是凌少的专车队吗?”
  程素说道:“我也不知道,是猜测的,我没见过凌少,连他的保镖车都没有见过。”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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