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总想了想,说道:“行,那就按凌先生说的。” 他看向唐晓,“唐总回去后再给我报一次价吧。” 唐晓笑着:“好,我回去后,马上重新报价发给黄总。” 她端起了酒杯,想和黄总敬酒,凌琛却提醒她:“唐晓,你等会儿要开车。” 唐晓默了默后,就放下了酒杯,歉意地对黄总说道:“黄总,下次请你吃饭的时候,我打车过来,就能陪黄总喝两杯了。” “没事,开车是不要喝酒,我等会儿都要叫个代驾送我回公司。” 凌琛适时地道:“我现在就帮黄总叫个代驾,等会儿黄总就不用等着了。” 黄总笑道:“那就麻烦凌先生了。” 心里越发认为凌琛是首富凌氏的族人,那么有眼力,那样会谈生意。 凌琛便起身,“我到外面去打电话叫个代驾。” 等凌琛走出雅间后,黄总便问着唐晓:“唐总,你先生与首富凌家有什么关系?” 唐晓愣了愣后,笑道:“五百年前是一家吧。” 姓凌的人多了去,哪怕江城首富是姓凌的,却不代表所有姓凌的都与首富家是亲戚。 她姓唐的,也有很多姓唐的人特别有钱,但那些人与她却没有半毛钱的关系,不过是同姓而已。 “唐总有眼光。” 黄总以为唐晓是不愿意透露,笑着夸了唐晓一句。 数分钟后,凌琛回来了。 他边坐下边对黄总说道:“黄总,我帮你叫好了代驾,代驾叫阿九,他一会儿就到。” 听到阿九这个名字,唐晓觉得耳熟。 但一时间又想不起来是谁。 “谢谢凌先生,来喝酒,吃菜。” 黄总与凌琛边吃着菜边喝酒,好像是他们俩合作一样,唐晓几乎插不上话。 等到黄总酒足饭饱,夫妻俩一起送着黄总出酒店。 凌琛的贴身保镖阿九,在酒店门口等着,看到凌琛出来,连忙迎了过来。 “是凌先生吗?” 当着大少奶奶的面,阿九可不敢戳穿自家大少爷的身份,只得叫着凌先生。 凌琛嗯了一声,对黄总说道:“黄总,这位就是我帮你叫的代驾。” 他又对阿九说道:“师傅,麻烦你送黄总回昊讯电子公司。” 阿九应着:“好的。” 唐晓看着阿九,觉得非常眼熟,等到阿九开着黄总的车,载着黄总离开雄佳酒店后,唐晓才想起来,问着凌琛:“凌先生,刚刚那个代驾,是不是你的朋友?我见过他两次了。” “是他。” 凌琛替她拉开了车门,等她上车后,他才回到副驾驶座前,拉开了车门上车。 “阿九是打零工的,有时候也会跑滴滴,或者接代驾,你以后有需要帮忙的话,跟我说一声,我帮你联系他,跟我熟,他收费也不会太贵。” 唐晓笑道:“我自己开车的话,一般是不会喝酒的,不过有时候我厂里要送货,我没空,就要请人帮忙送货,阿九的车子是什么车子?能送货的吗?” “他的是一辆国产商务车,可以送货的。” “那我以后需要送货的时候,就联系他吧,是你的朋友,还帮过我的忙,让他赚那个钱好过给别人赚了去。” 凌琛嗯了一声。 唐晓把车开动,边开着车边夸赞着凌琛:“凌先生,你今天真的让我刮目相看,我第一次知道你那么健谈。” 主要是他能轻松地拿下订单,虽说让了利,但并没有让到她的利,她报的价,黄总非但没有减她的,还要在她报的价钱上再加两毛钱,那是属于黄总的利了。 反正,以后昊讯电子公司的外发货都会首发给唐晓的工厂加工,唐晓还不会损失她该得的利益。 “谈生意就是这样,谁都想获利,能共赢是最好的。像黄总这种并非是公司老板的,他赚到多少钱都是属于他的,还不用冒险,咱们给他让利两毛钱,他当然很乐意去做。” “况且,那利,也不是从我们的兜里掏出去给他的,是他从他老板那里掏的,不会影响咱们的利益,我们是给他提供了一个长期赚钱的机会。” 唐晓嗯着,“他要是尝到了甜头,以后会不会也这样和其他加工厂提要求?” 凌琛笑了笑,“他说的,除非你们唐氏忙不过来,他才会外发给其他加工厂,我想,他还是更愿意和你们唐氏合作的。” 黄总是好色也贪财,却是在职场里摸爬打滚了十几年的,属于老狐狸了,狡猾得很。 他已经把凌琛和凌氏集团联想到一块儿去了。 当然,黄总是猜不到凌琛是凌氏的当家人,只会把凌琛想成是凌氏家族的族人。 “生意场上,没有永远的敌人也没有永远的朋友,你就算拿下了昊讯电子公司的订单,其他公司的单子,你也不能丢了,不能吊死在一棵大树上,要做好随时都会被人抢走生意的准备,也要给自己留后路。” “若是被人掐住了你的喉咙,随时能让你们厂倒闭。” 唐晓听着凌琛的话,说道:“凌先生,你真应该做生意,你很有生意头脑,真不考虑进我厂里上班?我给你一个经理的职位,以后咱们夫妻俩一起去谈生意。” 凌琛身子往后靠在车椅背上,舒服地道:“我还是喜欢自由自在的。偶尔没钱花了,就去找点零工,日结工资的,然后给你做做饭,照顾好爷爷和小铮。” 唐晓:“……” “你以后要是遇到了拿不下来的单子,我再陪着你去谈生意,尽量帮你把单子拿下来。” “好吧。” 对于他一心要当家庭煮夫,唐晓也无奈。 “刚才黄总问我一件事了。” “什么事?” 凌琛闭目养神。 “问你与首富凌家是什么关系?” 唐晓笑道:“你说你在自己家里上班,让黄总误会你家里是开公司的了,又因为你的姓氏,竟然联想到首富凌家。” 凌琛在心里哼了一声:姓黄的果真如他猜测的那样。 他问唐晓:“你是怎么回答他的?” “我说你与首富凌家五百年前是一家。” 凌琛笑,“可不是嘛,五百年前是一家,天底下姓凌的人多了去。” 仅是江城都不知道有多少姓凌的人,难不成那些姓凌的都和首富有关系?biqubao.com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https://www.biqubao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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