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闪婚,随手挑到了全国首富_第052章 凌少见不得人?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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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晓东,你以后离姓江的那个远一点,本来就不是好人,要是再跟姓江的混,被他带得更坏,小心连老婆都娶不到。”
  程素提醒着楚晓东。
  虽说两个人是死对头,但她就是不想让楚晓东和江铭来往密切。
  楚晓东马上表态地道:“我没想到江铭是那样的人,唐小姐多好的一个姑娘呀,他都这样对待唐小姐,我是绝对站在唐小姐这一边的,以后也不和江铭来往了。”
  每次见到江铭,两个人能聊上,那是他看在唐晓的份上,唐晓是程素的好友嘛。
  知道江铭那么渣,抛弃了唐晓后,眼见唐晓闪婚了凌先生,又回来纠缠唐晓,楚晓东都觉得江铭渣了。
  “就是,晓晓多好的女孩子呀,我要是个男的,我都喜欢她,江铭以后绝对会后悔的。”
  楚晓东说着老实话:“他和他的新女友要是过得很幸福,很快乐,他就不会后悔,但要是过得不好,而唐小姐的日子又越来越好的话,他会悔得肠子都青的。”
  “你说江铭在领证前反悔,是害怕唐小姐老家的那些亲戚?财产是在唐小姐爷爷的名下,唐爷爷想给谁就给谁,那是他的自由。财产给了唐小姐,那些人能抢走?”
  “唐小姐的弟弟是小了点儿,想来唐爷爷也给孙子留了钱的,那孩子叫唐铮吧,养他,其实花不到江铭的钱呀,不过是做饭的时候多做一个人的饭,多买一张床给他睡就行了,他也不愿意?”
  程素觉得楚晓东说到了点子上,她说道:“可不是,我看江铭是早就背叛了晓晓,不过是找个借口跟晓晓提分手而已。分了手,又见不得晓晓嫁别人,现在回来纠缠是什么意思?”
  “无非是想破坏晓晓和凌先生的婚姻,我都想不到江铭那个人竟然那么恶毒,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呀。”
  两个死对头,因为一起吐糟着江铭,竟然没有再吵架,真是难得。
  “我打电话和晓晓说一说,让她以后小心点江铭,他们俩恋了多年,江铭对她还是了解的,越是了解自己的人,伤害自己越深。”
  程素和楚晓东一起吐槽了江铭后,赶紧打电话给唐晓。
  唐晓准备带着凌琛去谈生意,刚上了她那辆只有出门谈生意时才会开的轿车,平时她去哪里只要路途不远,她都是骑电动车的。
  江城过于繁华,第一工业区不管是车流量还是人流量都是极大的,路上很容易堵车。
  骑电动车能穿街过巷,走小路,堵车的时候,很方便。
  “素素。”
  唐晓上车后,边系着安全带边笑道:“怎么啦,我现在要出门,跟客户约好了。”
  “江铭是不是去找你了?”
  “是来了。我没见他。”
  提到江铭,唐晓的笑容都敛了起来。
  她不喜欢分手后还要纠缠对方,是江铭向她提出分手的,她心里很痛,只是没有流露出来而已,但她再痛苦,再舍不得,也没有去纠缠江铭。
  好聚,好散。
  她也不能强逼着江铭和她一起承担养弟弟,照顾爷爷的担子。
  她不纠缠江铭,也不希望江铭再来纠缠她,特别是她现在已婚。
  “不见他是对的,渣男,明明是他提的分手,还要去找你,他什么意思嘛?要是让凌先生知道了,说不定误会你和江铭藕断丝连,影响你们夫妻感情。”
  哪怕,小夫妻俩现在没有感情可言。
  但是,没有哪个男人愿意看到自己的老婆和其他男人纠缠不清的。
  “凌先生见的他。”
  程素一噎。
  “素素,他去你那里了?”
  程素嗯着,“是来了,来向我打探凌先生的工作,收入,家庭情况,我什么都没说。晓晓,你也不要让江铭知道凌先生的情况。”biqubao.com
  唐晓偏头看着副驾座上的男人。
  凌琛耳朵尖,两个人的对话,他都能听见。
  程素话里的意思,他懂。
  无非是觉得他是个无业游民,现在靠唐晓养着,让江铭知道了,唐晓会丢脸。
  在唐晓看他的时候,凌琛也看着她。
  “知道又怎么样?我老公又不是见不得人。”
  唐晓对着电话那边的好友说道。
  凌琛的眼神深了深,没说话。
  或许,她现在是不在乎他一直没有工作,没有收入,不知道时间长了,她会不会嫌弃他?
  要是她能一直保持着初衷,不会嫌弃他没钱,不会觉得他没有工作让她丢脸,时机成熟时,他会告诉她,他其实有钱,还有很多很多的钱,也有工作,管理着庞大的凌氏集团呢。
  唐晓不知道凌琛心里想着什么,她现在的确不嫌弃凌琛,也不觉得凌琛丢人,谁要是当面问她老公是从事什么工作的,她也会如实回答。
  程素:“……我就是不告诉江铭,免得他得意洋洋的,觉得你离了他,就嫁不到好男人。”
  “我觉得我家凌先生挺好的呀。”
  家务活都肯干,主要是烧的饭菜都特别好吃。
  “凌先生烧的饭菜很好吃,熬的汤也很好喝。”
  程素:“……”
  她忘了,唐晓是个纯粹的吃货。
  能吃,会吃,也会做很多好吃的。
  在程素的眼里,一个大男人,四肢健全,只要不懒,都能找到工作。
  凌琛找不到工作,就是太懒了。
  否则他的未婚妻也不会逃婚离开他了。
  反正,程素就不会嫁这样的男人,她觉得好友真的是胆大包天,敢拿婚姻作赌注。
  不过,婚姻本来就是一场赌博,赌赢了,幸福一生,赌输了,痛苦一生。
  “素素,我先去见客户,回来再去你店里喝杯奶茶。”
  “行,你先忙,有事需要帮忙的,跟我说。对了,你爷爷好些了吗?我一会儿去医院看看他老人家,给小铮送两盒点心过去,他喜欢吃我店里的点心。”
  程素认识唐晓的时候,唐铮还是个两三岁大的孩子,可爱得很,程素是把他当成弟弟看待的,疼爱有加。
  “我爷爷好很多了,就是,我闪婚的事,他老人家还接受不了,素素,你帮我在我爷爷面前说些好话。”
  程素觉得唐爷爷接受不了,那是身为长辈的正常反应。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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