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闪婚,随手挑到了全国首富_第045章 老公真帅!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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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晓笑着:“你先去洗手。”
  就算他不准备陪她吃,她也会叫他一起吃的,他说了嘛,他也没有吃的。
  “好。”
  凌琛在唐晓的指引下,走进她办公室里面的一个小休息间,里面有洗手间。
  洗了手出来后,唐晓已经把饭菜从保温饭盒里拿出来,摆放在她的办公桌上。
  “凌先生,你今天穿着西装很好看,像个成功人士。”
  凌琛低头看了看自己没有来得及换下的西装及领带,庆幸唐晓送了西装及领带给他。
  此刻,唐晓便以为他穿的西装服是她买给他的。
  “你是当老板的人,我是你男人,总不能穿得太差过来,那样别人会以为你虐待我,欺负我没有收入,就给我穿地摊货。所以就换上了西装,打着领带,扮成个成功人士的样子。”
  唐晓笑道:“很帅,你穿着西装真的很帅。”
  她给凌琛搬来一张椅子,让凌琛坐下,“菜的份量有点多了,我们可能吃不完。”
  “我准备的是一天的量,不过我全都装了过来,想着吃不完就留着晚上再吃的,你要是能吃完就尽管吃,晚上我再烧其他菜。”
  唐晓说道:“吃不完的。”
  她又不是只吃菜不吃饭的人。
  尝了一筷子的菜后,唐晓的眼睛都亮了,夸赞地道:“凌先生,你烧的菜真好吃,这几样家常菜,我也常做,自认做得很好吃的了,跟你做的一比,我还是差点水平。”
  凌琛见她吃得欢喜,笑了笑,说道:“那你多吃点。”
  心里想着,还好,他的厨艺也是见得光的,否则容易穿帮。
  就是,跟他家里五星级酒店请回来的大厨比的话,他的厨艺也是差点水平,他以后有空还得苦练厨艺,才能不穿帮。
  “尝尝汤的味道。”
  唐晓嗯了一声,喝了一口汤,又是一顿夸。
  这个男人还是有长处的,至少他烧的菜,熬的汤,都很好吃。
  “凌先生,你下午有空吗?”
  唐晓边吃着饭边问着对面的男人。
  “有事?”
  凌琛吃饭很斯文,他看唐晓吃得很快,他也加快了速度,谁叫他现在是无业游民的人设,吃相太斯文不符合人设呀。
  “我下午要去跟人谈生意,想让你陪我去。你若是有时间,也愿意的话,就去,没时间或者不愿意,我自己去也行。”
  唐晓有点不喜欢下午要去见的那位老总,她初次登门想跟对方合作,从对方公司里拿点订单,见到那位老总时,对方看她的眼神就让她浑身不舒服。
  对方当时不拒绝她也不答应她,只让她下午再去找他,还指定了在某家酒店里见面。
  唐晓想拿下订单,但又不想让对方占到便宜,让凌琛陪着她去,安全很多。
  怎么说凌琛都高大威猛,她又会几招防身的三脚猫功夫,若是对方敢乱来,她宁愿放弃订单也不会让对方占到便宜的。
  就是那家公司在电子产品行业中小有规模,那位老总有点人脉,她要是撕破脸,以后她怕是很难接得到订单了。
  能避免那种情况发生,那是最好的。
  “去哪里谈生意?”
  “雄佳酒店。”
  凌琛想了想,他不知道江城有这么一家酒店呢,便问:“雄佳酒店在哪里?”
  “在顾氏酒店附近,雄佳酒店应该只能算是三星酒店吧,无法和顾氏酒店相提并论,更不要说江城大酒店了,江城大酒店是我偶像家里的酒店,那装修,那服务,真的是顶呱呱的。”
  凌琛淡淡地道:“我知道,去接老陆的时候,我们是去江城大酒店接的。”
  唐晓问他:“那你觉得江城大酒店怎么样?是不是很豪华?那里的服务员都很漂亮,身材好,面容姣好,气质也很好,个个看上去都是差不多的身高,我想,江城大酒店招服务员,要求肯定很高的。”
  “真不愧是我偶像家里的酒店呀。”
  凌琛夹菜吃饭。
  她的偶像是他,他就坐在她对面吃着饭。
  见凌琛没兴趣接话,唐晓反应过来,她和凌琛虽说没感情,却是合法的夫妻,她当着丈夫的面,夸赞着另外一个男人,他身为丈夫的肯定不爽。
  “凌先生,对不起,我没有其他意思的。”
  她的偶像叫什么名字,她都不知道呢。
  只知道人家是凌家的大少爷,她既不知道人家的大名,也没有见过真人。
  不过,不防碍她崇拜他。
  “跟哪家公司谈生意?”
  凌琛又问了句。
  “昊讯电子公司。”
  凌琛没印象。
  这种小公司,他是真不知道。
  因为,入不了他的眼。
  虽说凌氏集团旗下的子公司也有专门生产电子产品的电子公司,一般是交给职业经理人或者是他的堂弟妹们打理。
  上次听唐晓说,她很想从凌氏旗下的电子公司拿点订单,可惜她的厂太小了,她挤不进去。
  唐晓的电子厂,都是从那些电子公司里接点半成品,说白了,就是领外发货来做的。
  因为人少,厂小,有规模的电子厂,不相信她工厂的实力,就不会与她合作。
  她为了多拿到订单,自然要经常跑业务,请客吃饭,谈生意。
  “我下午有空,也愿意陪你去谈生意,不过,我帮不到你的忙。”
  凌琛答应了陪唐晓去谈生意。
  唐晓向他道谢,“这单生意要是能谈下来,我再送你几套西装,你穿西装服真的帅呆了,像那些偶像明星。凌先生,你有想过当明星吗?”
  以他这样的容颜,当明星的话,说不定能火起来。
  凌琛淡淡地道:“你以为明星就很舒服?拍戏的时候,也很累的,我可受不了累。”
  唐晓:“……可惜了,凌先生这颜值,当偶像明星绝对没问题。”
  凌琛抬头看她两眼,又继续吃他的饭,还说她:“你还不快点吃,等会儿饭菜都变冷,就不好吃了。”
  顿了一下,他又说:“你要是有钱把我捧成大火的那种明星再跟我说要不要当明星吧。”
  唐晓很老实地道:“我没钱。”
  爷爷生病后,她的存款都花得七七八八了,厂里也需要资金周转,厂租可以拖一拖,工人的工资不能拖。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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