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要不要帮唐晓寻亲?” 慕南多嘴地问了凌琛一句。 “她那个弟弟也是收养的吧?她是女的,生在重男轻女的家庭会被扔掉挺正常的,但是她那个弟弟却是男孩子,而且长得很好看,也很聪明,身体也健康,没有半点问题,谁家舍得把这样的孩子扔掉?” “我觉得她弟弟的身世值得探寻一下。” 凌琛默了默后,说道:“你可以安排人慢慢地帮唐晓打探一下她的亲人,半年后,我和她还是要走上离婚之路,告诉她,她的亲人在哪里,算是给她的补偿。” “唐铮嘛……先不管吧。” 唐晓现在是他的妻子,他可以帮唐晓寻找一下她的亲生父母。 唐铮这个小舅子嘛,不着急。 他怀疑唐铮可能是被拐的,然后被救出来后,却无法获知亲生父母是谁,才会被送到福利院去,然后被唐爷爷收养成了唐家的孙子。 “行,我帮你安排人去打探一下唐晓的亲生父母。” 慕南觉得总裁夫人就是一部厚厚的书,有很多故事值得凌琛去挖掘一下。 只要凌琛想挖掘,他这个吃瓜群众才能走在吃瓜的最前线。 “走吧,去开会。” 凌琛抬手看了看时间后,率先走出办公室,并对慕南说道:“我时间不多的,下班之前,我要给唐晓送饭。” 慕南忍不住发笑。 认识凌琛这么多年,习惯了凌琛的狂,他的傲,他的恶劣,却不习惯凌琛对唐晓做的一切,每每听到,慕南都想放肆地笑上几回。 他觉得凌琛早晚会栽在唐晓手上。 因为,凌琛现在对唐晓就不一样了。 凌琛扭头瞪他,“再笑,把你嘴巴都封住。” 慕南用手捂住自己的嘴巴,咳了几声,说道:“我没笑,我就是有点感冒,有点咳。” “哼!” 凌琛冷哼一声,“下次在外面遇到我夫妻俩的时候,不准你再冲着我们笑,还有,从今天开始你留胡子。” 他记得唐晓看到慕南时,直夸慕南长得好看。 慕南要是留起了胡子,就没他帅啦,唐晓就不会盯着慕南看得不眨眼。 有他这么帅气的老公,她还夸慕南,他就不爽! 慕南不笑了,他跟着凌琛走,边走边问:“干嘛让我留胡子?你怎么不留胡子?留点胡子显得你更成熟,更有威严,说不定唐晓马上就爱上你呢,我听说现在的小姑娘呀,很喜欢成熟大叔的。” “还是你嫌我办事不好?”嘴上无毛,办事不牢嘛。 但,他办事很牢呀。 他慕南要是办事不牢的话,还有谁能办事牢靠的? “你整天嬉皮笑脸的,没有总特助的威严,留点胡子,就有威严了。” 凌琛不会说是唐晓夸慕南帅气,他不爽,想让慕南留胡子,那样慕南的帅气就大打折扣了。 慕南曾经留过满嘴的胡子的,他留胡子时,嗯,形象是会大打折扣。 慕南想起最疼爱他的奶奶去世后,他整天都沉浸在伤心之中,懒得打理仪表,然后胡子越长越长,他要是留胡子的话,腮边,满嘴都是胡子,看上去,嗯,很凶的样子,的确比现在五官干干净净的更有威严。 他要不要听凌琛的话,开始留胡子? “凌总,方副总来了。” 凌琛都还没有走进会议室,他的秘书就收到了方仪到来的消息。 凌琛面无表情的,冷冷地道:“告诉她,我在开会,没空!” “与方氏集团的合作,是由凌副总负责的,让方副总找凌逸去。” 像白锦那样的女人,凌琛压根儿不放在眼里,但像方仪这种女强人,方氏又在和他们凌氏谈合作的,他不能像对待白锦那样,把方仪轰出去。 唯有把方仪推到堂弟那里去,反正,他不会与方仪谈生意的。 “好。” 秘书恭敬地应着。 慕南说凌琛:“方仪对你痴心一片,在知道你有未婚妻时,都说非你不嫁,现在白盼盼跑了,她肯定是收到消息了,更是不会放过大好机会的。你好歹也要给……” 在凌琛的瞪视下,慕南的话消失在嘴边。 忘了凌大总裁已经是唐晓的家庭煮夫了。 要是让方仪知道凌琛闪婚唐晓,还给唐晓当家庭煮夫,不知道方仪是什么反应? “白盼盼逃婚一事,不是让你帮我封锁消息吗?方仪能知道?” “白盼盼先放出风声去,你以为真能封锁到一点都不漏?现在外面的人只是无法证实而已,方仪怎么说都是方氏集团的副总裁,跟很多大佬也交好的,知道点消息也不奇怪。” 顿了顿,慕南补充一句:“她跟我们的家主夫人有点交情。” 凌琛不说话了,两个人也进了会议室,很自然地就切换到工作上的事。 方仪知道凌琛在开会,不能见她后,并没有离开凌氏集团。 她就在贵宾室里等着,凌逸是凌家二少爷,又是凌氏集团的副总裁,也是要参加会议的。 从秘书那里知道方仪在贵宾室里等着,凌琛脸色阴沉,不过也堵不到他。 会议结束后,他率先离开会议室,压根儿就不让贵宾室里的方仪知道他走了。 他也不回办公室,直接坐着电梯下楼。 管家周叔已经按照凌琛的吩咐,准备好了三菜一汤的家常便饭,在公司门口等着凌琛。 方仪的保镖在办公大厦的门口等着。 看到凌琛下楼了,他们马上给方仪发信息。 凌琛也就是瞟了方家保镖两眼,他们也不敢拦他,他走到停车场处,骑上唐晓送给他的新摩托车,咻一下就跑了。 “大少爷。” 周叔看到凌琛骑着摩托车出来,已经不觉得意外了。 大少爷隐瞒身份骗大少奶奶,骑辆破旧的自行车,周叔都觉得是正常的。 “饭盒给我。” 凌琛停了车,示意周叔把几个保温饭盒递给他。 周叔连忙把几个保温饭盒递给他,“菜的量够大少爷和大少奶奶吃两餐的了。” 三菜一汤花的钱,不超出一百块钱,还能吃两餐,一天的伙食费不超出一百块钱,对于他们大少爷来说真的是很很很节省的了,大少奶奶应该会夸大少爷会过日子了吧?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https://www.biqubao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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