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晓看着还在给衣服剪着线头的凌琛,对好友说道:“素素,我不后悔。” 凌琛或许不够优秀,但他是个可以过日子的男人。 早在领证之前,她就知道他是个失业游民,也跟他说过,他暂时还不想找工作,就在家里给她做饭,帮着她照顾一下爷爷便可。 只要他把家操持好了,让她没有后顾之忧,她在外面拼搏,也能让一家人过上优渥的日子。 就像领证前她和凌琛说的话,一个家庭,总有一个人需要牺牲,付出得更多的。 她有收入,收入还不低,凌琛没有工作没有收入,暂时让他牺牲了,反正,她不会嫌弃凌琛没有工作不会赚钱的。 家里有个人打理着,她在外面忙一整天回家,也能吃上一口热饭,其实是很幸福的事,虽说很平淡,但平淡才是福。 “你的事,你决定了,不后悔就成。唐晓,我是有个八卦新闻要告诉你,事关你的偶像的。” 程素来电就是为了和好友说八卦。 “我的偶像?他怎么啦?” 唐晓听到事关她偶像的,就着急地问着电话那边的程素,“凌少出什么事了?” 凌少? 凌琛听到身边的老婆大人问着凌少,不知道老婆嘴里的凌少是不是指他? “刚才我听到来我店里喝奶茶的人说的,也不知道真假,听说凌少的未婚妻绿了他。” 唐晓:“……不会吧?他那么优秀,居然被未婚妻绿了?怎么没看到娱乐新闻报道的?这八卦是假的吧,谣言吧。” 凌琛听得脸有点黑。 他是被白盼盼甩了,还差点成为江城人的笑话,但他不是被绿呀。 白盼盼逃婚之前并没有男朋友的,这一点,凌琛还是可以肯定的。 江城人都知道白盼盼是他的未婚妻,谁敢追求白盼盼?就算白盼盼想给他戴一顶绿帽子,也没有人敢配合白盼盼呀。 他江城第一恶少的称号可不是盖的,惹毛了他,没有好下场! “这是小道消息,自然没有报道出来,小道消息未经确认的,有可能是谣言,不过我想无风不起浪,说不定凌少的未婚妻真给他戴了绿帽子呢。” “凌少工作忙,听说脾性也不好,也就你才把他当成偶像,你崇拜的是他做生意的手腕而已,连人家的大名都打探不到呢,他压根儿不知道有你这么个迷妹。” 程素也不知道凌少的大名,更不知道凌少的真人长什么样,毕竟凌少这种身份的人,和她们这种小市民是两个世界的人。 唐晓的野心大,希望有一天能让她的唐氏电子加工厂变成唐氏集团,那样,她就有资格和凌氏集团谈生意了。 就是不知道她需要花上多少十年才能圆她那个合作的美梦。 梦想很遥远,却也不防碍唐晓把凌少当成自己奋斗冲刺的偶像。 “素素,你有没有问那两个人,是谁传出这样的消息的?” 唐晓虽然不知道凌少的大名叫什么,却不希望他因为工作太忙,无法陪伴未婚妻就被戴绿帽子。 凌少的未婚妻好像是白家的大小姐吧。 能和凌少成为未婚夫妻,那是上辈子积了多大的福气呀,白大小姐可得珍惜呀,要是她真给凌少戴了绿帽子,唐晓都会替凌少生气。 像凌少那么优秀的男人,她唐晓要是有那个好命跟他成为未婚夫妻,她做梦都能笑醒。 当然,她现在连梦都不敢做,因为她嫁人了。 “问了,不过没有问到,她们说也是听别人说的。就凌少的身份地位,但凡有点小道消息流出来,都会成为很多人讨论的话题。” 首富家的大少爷呀。 就算名声不太好听,身份地位摆在那里,他是有点什么动作被传出来的,写写与他有关的文章,都能吸引很多人点进去看。 不少有公众号的大v们,都喜欢写关于凌少的文章。 听说,凌少长得还很帅,当然,这些也是听说,他们这些小老百姓是见不到凌少的真人的。 “希望他不是被绿吧。” 唐晓心疼地说了句。 凌琛偏头看着她。 两个女人抱着手机煲电话粥煲了好一阵子,程素店里来了客人,她才挂了电话。 “谁被绿了?” 凌琛问了句。 他把衣服里面的线头都剪干净了,放下了剪刀,拿起那些衣服进了洗手间,把新衣服放在一只桶里,用水泡着,打算等他洗完澡后再一起洗。 那两套西装需要干洗的,就放在沙发上。 “凌少。” 唐晓看着他做完那一切后又走回到她的身边坐下。 “凌少?哪个凌少?姓凌的人那么多,你老公我都还会被人称为凌少呢。” 唐晓说道:“我也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只知道他姓凌,就是凌氏集团的当家总裁,江城首富家的大少爷呀。对了,夫不是在凌氏集团旗下的子公司干过两个月吗?你知道凌少的大名吗?” “不知道,我就是在车间打杂的,哪能听到总公司当家总裁的大名呀。” “不知道为什么,他不喜欢让外界的人知道他的名字,大家提及他,不是叫他凌总就是凌少。他是我的偶像呢。” 凌琛:“……你的偶像?你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视他为偶像?” 他老婆崇拜他,视他为偶像,这是凌琛始料不及的事。 “我知道有他这个人就行了呀,知不知道他的名字有什么所谓,我是很崇拜他的,他很厉害,二十岁就能接管庞大的凌氏集团了,凌氏集团交到他手里那是如日中天。” “我崇拜他经商的手腕,以他为偶像,想着有一天,我也能成为大总裁,然后能跟凌少谈生意,成为合作关系。” 凌琛:“……你的目标倒是挺大的,不错,你加油,加油哈,我精神上支持你。” 唐晓笑,“你不笑我白日做梦呀?多少大公司都无法和凌氏集团合作呢,我小小一家加工厂,连和凌氏旗下的子公司都合作不了。” “有梦可做,有奋斗的目标,这是好事呀,我笑你干嘛,我也有愿望的,不过我的愿望没你那么大,我就想着有老婆孩子热坑头就行了。” 唐晓:……他的愿望还真是简单呀。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https://www.biqubao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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