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闪婚,随手挑到了全国首富_第004章 江城第一恶少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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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琛看唐家姐弟俩没有留意他,他便拿着手机走开,躲得远远的,才给陆医生打电话。
  对方很快接听了他的电话。
  “凌琛,你家谁生病了?你们家医院里有那么多好医生,都不顶用?”
  凌琛默了默后,低沉地道:“是我新得的家人,他现在重病,我暂时也不了解他的病情,不过我相信你的医术,你过来帮他瞧瞧,看看能不能把他从鬼门关那里拉回来。”
  “新得的家人?你这说法我听糊涂了。”
  凌琛抿抿嘴,决定说实话,老陆是他的好友之一,嘴巴牢得很,不让他说出去,老陆一定会守口如瓶。
  “老陆,我结婚了。”
  “结婚了?娶的白盼盼?你不是很讨厌她的吗?”
  凌琛与白盼盼的事,不仅是他的好友知道,江城上流社会的人都知道。
  白家也一直以凌家的亲家身份自称,否则渐渐败落的白家早就被挤出江城上流社会这个圈子了。
  “我奶奶非要我娶她,我能怎么办?连我爸妈都说服不了我奶奶,她老人家说我不娶白盼盼,我就是不孝,置她于不义之地。”
  他最孝顺的就是奶奶,被奶奶这样一说,他再不喜欢白盼盼,也答应今天和白盼盼领证结婚。
  但白盼盼逃婚了!
  这就怨不得他毁约,娶别人。
  陆医生同情地道:“凌琛,我同情你十秒钟。不孝的大帽子扣下来,你凌大少爷是反抗不了,忍忍吧,大不了晚上睡觉的时候,关灯,反正脱了衣服都是一样的。”
  凌琛一脸黑线,“白盼盼逃婚了。”
  “……”
  陆医生在电话那端哑了声,半晌,他才找回他的舌头,八卦地问:“她逃婚你还能结婚?把她抓回来了?”
  “我娶了个陌生人。”
  陆医生赶紧把手机从耳边移开,低头看了看通话界面,证实他的确是和凌琛在通电话呀。
  “凌琛,你再说一遍,我可能最近太累,听力出现了问题,听得不清楚。你说你娶了谁?”
  “陆天云,你少装糊涂,跟你说正经事呢,赶紧过来帮我新婚妻子的爷爷治治病,我这刚领结婚证呢,老人家一死,别人说是我克死的,我跳进黄河都洗不清。”
  陆天云哈哈地笑了起来。
  “你凌琛还怕别人说你坏话呀。”
  凌琛,是江城首富家的大少爷,年仅三十岁,已经是凌氏集团的当家总裁,他长相俊美却性情难测,时而冷冽无情,时而嬉皮笑脸,时而温文尔雅,有时又像鞭炮一样,一点就着,变脸比翻书还快。
  跟他相处的人,总是小心翼翼,生怕一不小心得罪他。
  明面上,自是人人都讨好他,巴结他,背地里,不知道多少人骂他,给他起了个绰号“江城第一恶少”。
  陆天云倒觉得“百变阎罗”更适合凌琛。
  “凌琛,你娶了谁?”
  “反正娶的不是你。”
  “哟,对你老婆还挺维护的嘛,连我都不肯说,是个绝世大美人?怕我们跟你抢人?”
  凌琛没好气地道:“我凌琛是那样浅肤的人吗?你帮我老婆的爷爷治病,不就能看到她了,还需要我跟你说?”
  顿了顿,他补上一句话:“你让我说,我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只知道她叫唐晓,今年二十五岁,刚被未婚夫抛弃,我俩是在民政局门口互捡的。”
  他对唐晓现在一无所知。
  同样的,唐晓对他也是一无所知。
  “互捡?”
  “陆天云,你今天智商掉线了是吧?还要我逐字逐句地解释,白盼盼逃婚,我被抛弃了,唐晓的未婚夫临时悔婚,她也被抛弃了,我们俩同是天涯沦落人,不就互相捡了对方,凑成一对儿,领了证,成了夫妻。”
  陆天云:“……凌琛,我怀疑你在拍电视剧,但我没有证据。”
  这么狗血的事情,居然发生在凌琛的身上。
  更让他感到意外的是,凌琛竟然答应闪婚一个陌生女人。
  江城上流社会的那些千金小姐们,十个有八个都是爱慕凌琛,幻想征服他,成为凌家大少奶奶的。
  就因为他太受女人的欢迎,导致白盼盼被针对,整治,白盼盼才会讨厌凌琛的,觉得他一个大男人长得那么好看,天生就是招惹桃花的。
  白盼盼还说过,谁嫁给凌琛谁倒霉,因为会有很多情敌。
  凌琛备受女人的欢迎,但他本人并不好女色,三十岁的人了,连女人的小手都没有摸过呢。
  如果不是他奶奶逼他娶白盼盼,他估计会当一辈子的王老五。
  “对了,老陆,跟你说件事,我老婆不知道我的真实身份,你的嘴巴缝得牢一点,别像慕南那样把嘴没个门。”
  “你是怎么跟你闪婚妻子说的?总要让我心里有个底,否则我不小心说穿了,你可别怪我哈。”
  凌琛默了默后,说道:“我说我失业中,家里很穷却又人很多,全都挤在老祖宗留下来的房子里。”
  陆天云哈哈地笑,“你这是装穷?”
  “虽然互捡了,总要了解了解的,隐瞒身份,跟她相处一段时间,才能考察到她的人品,要是人品不错,我们就这样过了,要是不行,离了,对她影响也不大。”
  如果让人知道唐晓是凌家大少奶奶,他们将来离婚的话,对唐晓的影响及伤害是很大的。
  不说别的,仅是媒体的纠缠,就足够让唐晓头痛。
  “行,我会守口如瓶的。”
  陆天云承认自己更想看好戏,尤其是凌琛的好戏。
  “我先上飞机,大概三个小时后可以赶到江城人民医院,看在你的份上,我去这一趟,不过,我不能保证我去了就能救回你老婆的爷爷,毕竟我不是神仙,神仙都有救不了的人呢。”
  凌琛叹口气,“如果连你都没有办法,那我只能背着扫把星之名了。”
  陆天云笑得肚子都痛。
  “你老婆的爷爷不是现在才病的吧?还能怪到你头上?”
  凌琛不吭声。
  唐晓请求他与她闪婚,不就是为了让她爷爷安心地走,这事自是怪不到他凌琛的头上,他只是觉得他刚领结婚证,就要办丧事,不爽而已。
  “凌琛,我真的要登机了,先不和你聊。”
  “好。”
  凌琛低沉地应着,“我会安排人在机场等着你的。”
  陆天云谢了一声,就挂了电话。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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