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杉矶有名的富人区,房价天花板,多的是名人追寻之地,一宅难求,但四年前,陆老板将这套房子过户给了尚且只有十九岁的司吟。” “十九岁?”华浓惊愕。 十九岁就得到了陆敬安赠予价值上亿的房产,说是人生赢家也不为过。 所以,浦云山不是唯一? 他给自己的,也给过别人。 而且她还不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独一无二这几个字,更是笑谈。 “司吟今年二十三,比你小几岁。” “且那处房产,是陆老板成名之后买的第一处房产,也就是在那里,他决定将公司总部移回京港,并且签下了现如今的盛茂大楼,按理说,一个商人最为注重自己的发家史,无论如何都不会变卖自己的第一处房产,不为别的,就为日后功成名就能有吹嘘之地,而陆老板这样的人,竟然能将自己的第一处房产送给比自己小七八岁的司吟,说没故事,华公主自己都不信吧?” 薄廉说的每一个字都像是巨大的石头砸进她的心里,让她无法喘息,浑身汗毛一根根地竖起来,后背阵阵发凉。 “房产信息有吗?” “有!” “发给我。” “还有个比较有意思的事情,司吟虽然得到了这处房产。但因为无力支付巨额的管理费,正在变卖它。” “你再帮我一个忙!” 薄廉大概知道华浓的意思,轻笑了声:“华公主,这是另外的价钱。” “坐地起价?我搞不死陆敬安,但搞得死你,你要试试吗?” “华公主也只会欺负老实人,等我消息。” 薄廉挂了电话,微信信息就来了。 华浓打开看了眼,问褚蜜要了电脑,膝盖上的笔记本出现洛杉矶房产信息时,褚蜜就知道事情不简单了。 一般卖房子的房产经纪人都会介绍一下这栋房子的前主人或者是前前主人的信息,为的,就是房子能尽早卖出去并且卖出一个好价钱,而且这栋房子的前前主人名声在外,且势头正猛,不写上去弄点噱头。实在是天理难容。 网站信息上,陆敬安的名字在上,司吟的名字在下。 上下排列着,清晰入目。 华浓实在是难以忽视。 褚蜜看着有些担忧地瞅了她一眼,稳了稳嗓子劝着:“要不,回去跟陆老板好好谈谈?旁人的一面之词代表不了什么,有些事情得自己求证才行。” “当代婚姻的破碎率稳步上升,虽然离婚不算什么大事儿,大家也能欣然接受,但是任何事情都得清清楚楚才行,总不能你在这儿纠结犯难,对方什么都不知道,那这样岂不是让司吟得逞了?” 华浓将地址保存下来,也不知道是听进去了她的话,还是没听进去。 “先不急。” “上亿豪宅,她这一时半会儿也卖不出去,你有什么想法?” 华浓默不作声,唇角微微下压,带着几分冷厉。 “好好好,我不问你是怎么想的,今晚真不回去?你不担心陆敬安会…………” 褚蜜的话还没说完,门铃声响了。 “会不会是陆敬安?” 褚蜜一边猜想着,一边打开门,果真见陆敬安站在门口,黑色大衣上沾着寒气,梳得一丝不苟的发型上带着丝丝缕缕的湿气。 褚蜜识相地让开位置,让陆敬安进去。 自己带上门坐在了玄关上。 凝着一脸忧愁的陈示,觉得这孩子,真可怜,被陆敬安收拾了一次,谨慎得就差寸步不离,将华浓别在裤腰带上了。 “回家!” “不回!” “华浓,你非得跟我吵架?” “明知道我跟你吵架了,你还隐瞒事实,证明在你心里,老婆生气也不是什么严重的事儿。” “我说了有些事情拿到台面上来说不合适。” “台面上不能说的东西,回家躲被窝里也没见你告知我一二啊!陆敬安,正事儿不干,冠冕堂皇的理由倒是找了一大堆,何必呢!” “你干什么?” 华浓端在手中的酒杯被人拿走,紧接着,陆敬安将人扛起来就走。 刚到电梯口,徐维神色匆忙上来:“先生,楼下有记者。”biqubao.com 陆敬安睨了眼华浓,颇为善解人意:“是你自己走还是我扛你走?” 记者?? 她这种高档小区要是能让记者进来,物业都要被拉出来鞭刑。 褚蜜隐隐约约觉得事态不对,打开手机看了眼小区群,还给物业发了通消息,询问楼下是否有记者。 被告知的是,没有!!!!!!! 好好好,陆敬安又在坑华浓。 褚蜜收了手机,清了清嗓子,刚想说什么,徐维求救似的眼神就落到自己身上来了。 直至陆敬安脱了身上大衣裹在华浓身上,将她半搂半抱着推搡进了电梯。 “褚总,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行行好。” “我跟你有啥关系?华浓是我亲闺蜜。你的死活与我无关。” “不是……”徐维有些不理解了:“这两疯批谈恋爱咱这种正常人就该远离啊!你信不信他俩回去约一炮就好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行行好,行行好。” 徐维双手合十就差给褚蜜鞠躬了。 ………… “昆兰,醒酒汤。” 陆敬安回到浦云山,心里的火就压不住了,换鞋进屋,连带着路过的猫都被他吼了几句。 反观华浓,甩下肩头的黑色大衣丢在沙发上径直上楼,留了个潇洒的背影给陆敬安,姿态一如既往地高雅。 华浓上楼没多久,陆敬安端着醒酒汤上来,临上来前,还被昆兰语重心长地劝了一番:“先生,太太年纪小,您多让着点,夫妻之间,有了隔夜仇,就有了隔阂。” 陆敬安听到这句话时,火气险些压不住,劝? 华浓犟起来,比过年的猪都难按。 按理说,行至陆敬安这种段位的男人,坐拥亿万家产,是不屑旁人的好言相劝的,更何况是个拿着自己工资的佣人,但无奈,初为人夫,再加上确实是想维护好这段心心念念谋取来的婚姻。 这人……竟然破天荒地点了点头。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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