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钱人从不缺玩乐之地,这家私人洗浴中心里,从茶室到饭厅、泳池、私人汤泉,客房一应俱全。 跟望津台不同的是,那处是个营收之地,而这里,是会客之所。 不宴请宾客时,是个妥妥的烧钱之地。 “进去吧!” 宴会厅里,暖气大开,六张桌子围在中央,陆敬安穿着一身黑色西装站在大厅中间,与集团老总谈笑风生,气氛融洽,全无开会时的紧绷与低沉。 华浓站在门口,脚步略微一顿,望着屋子中央的男人眸色中的流光溢彩一闪而过。 “商场混久了,越来越觉得华公主选男人的眼光好了。” “陆老板这种人中龙凤,走到哪儿都是焦点。” “那得多亏了许总,没你帮衬,人我也搞不到手。” 想当初搞陆敬安的时候,她能快狠准地拿捏住人家的行程,一堵一个准儿,还多亏了许晴暗地里偷偷帮衬,不然她能有这个本事? 许晴吓得连连摆手:“谢天谢地,这种事情你知我知,天知地知,别让第三个人知晓。” 不然她的小命肯定不保,背刺自己的老板,能死多惨死多惨啊! 就陆敬安那种心眼儿堪比蜂窝煤的人,她指定能死的神不知鬼不觉。 “进来,”华浓目光流转之际,陆敬安的手已经伸到跟前了。 男人气度不凡,风姿优雅,仅是站着不动就能成为全场瞩目的焦点。 华浓望着他,不明白这人此等做法是为何意,迫于众人目光压迫性太强烈,将手心落在陆敬安的掌心,也就是这一秒钟的犹豫,后来的京港流传了众多关于二人之间的绯闻。 华浓甫一进去,就有工作人员迎上来拿走了她肩膀上的披肩,水墨色披肩落下,露出女人纤瘦的肩头,以及那串价值不菲的项链........ 旁人不知,此番跟着陆敬安去伦敦出差的老总尽数知晓,陆董花重金在一个私人藏家手中买下了一条价值不菲的项链,这条项链够在一个二三线城市起一栋楼了。 明明不值得,但他却花得心甘情愿。 而现如今,这条项链却出现在了华公主的脖子上,意味着什么,一目了然。 陆敬安搂着华浓的腰肢朝着会场中间去,本是交谈甚欢的会场随着二人的走进逐渐静默。 鸦雀无声中,男人看了眼华浓,语气坚定且不容置喙:“跟诸位介绍一下,我爱人,华浓。” 哗啦————陆敬安这正儿八经的介绍如同在平静的湖面扔下一颗原子弹。 绯闻跟当事人亲口介绍的力度是不一样的。 更何况,还是盛茂集团董事长这样的身份。 细观以前,华公主的绯闻比上市公司的业务新闻都多,就她一个人能养活一个公关公司,再加上之前的种种,以及二人读书时候的传闻,众人都不以为意,以为绯闻就是绯闻而已。 哪儿曾想,绯闻成真了....... 陆董今日组这个局,是官宣,也是告知盛茂内部的一众人等要有眼见力。 这波腰,撑的够够的。 许晴站在一旁,晃着手中的酒杯,看着各位老总一个个瞪大眼睛瞠目结舌的样子,摇了摇头,到底是没见过世面啊。 “陆总跟华公主,男才女貌,天作之合,这算不算青梅竹马奔向幸福生活?” 人群中,也不知是哪位老总的太太事先反应过来,来了这么一句。 众人跟被点通了任督二脉似的,瞬间附和起来,夸奖声此起彼伏。 “恭喜陆董。” “祝陆董跟陆太太,白头偕老,恩爱永驻。” 华浓心里痒酥酥的,如同千万只蚂蚁啃噬而过,一来,见多了豪门里的遮遮掩掩,对陆敬安这种坦坦荡荡的官宣毫无抵抗力。 二来,突然意识到自己正被陆敬安一步步的往正轨上带。 她这种偏激、不正常、畸形的婚姻形态,正被人一点点地扭转过来。 跟陆敬安比起来,她就像是阴沟里见不得光的蚂蚁,而陆敬安,是在阳光下行走的凤凰,一路走,一路扭转着她这种被亲爹祸害了的畸形思想。 华浓突然觉得,幸好,幸好是陆敬安。 她差一点就以为这世间的男人都跟自己亲爹一样了。 也差点以为这世间的婚姻不过都是在遮遮掩掩中度过的。 这夜,陆敬安在众多老总中的一句句夸奖中迷了心,喝起酒来,来者不拒。 一杯接一杯,数两黄汤下肚时,人都不清醒了。 华浓想拦,被许晴止住:“难得人家今天高兴,多喝几杯你就随了他的愿吧。” “华公主没尝过那种在阴暗中突然见到光的时刻吧?什么时候,你们俩的婚姻被这么多人祝福过?” “陆老板心里,还是有你的,他今晚之所以高兴,是众人一句接一句的白头偕老,恩爱永存,是你们俩的婚姻在公之于众。” “是不用偷偷摸摸,遮遮掩掩。” “对于婚姻,妻子,你不是他最好的选择,但他坚定地选择了你,这才是最可贵的。” “他从不相信这个世界上有最好的选择,只相信自己的选择是最好的,包括你。” 华浓听到许晴的这番话,心脏跟被一只手狠狠地揪住了似的,那种酸胀感,挤压得她难以呼吸。 “我跟了他六年,从没见过他因为某一件事情将我喊过去作解释的,唯独你,不一样。” “你凌驾于他的事业版图之上。” 男人爱财爱权,人之常情,但陆敬安,爱华浓胜过这些。 ......... 酒会散场,陆敬安醉得不省人事,徐维跟陈示二人一路架着人到卧室。 昆兰着急忙慌地找醒酒药。 佣人拧来热毛巾递给华浓。 陆敬安迷迷糊糊中掀开眼帘,望着华浓,失神了几秒,糯糯喊道:“浓浓?” “恩,是我。” “抬手,衣服脱了。” 陆敬安听话,乖乖抬手,躺在床上任由华浓脱了他的西装,扯掉他脖子上的领带。 “老婆.....” “恩?” “你爱我吗?” “爱你。” 华浓正儿八经回应。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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