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场:分手后,我转身考上省组部_第三百六十七章 医院临时工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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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着是“第二道菜”,前四大碗,分别是红烧鸡块、清蒸瓦块鱼、水晶丸子、五花扣肉,然后是炖整鸡和糖醋鲤鱼,用大件盘子撑着,很有气场。
  菜的汤汁浇头以鸡、鸭、肥肉为材料,辅以各种佐料,八角、香叶、白纸、肉桂、花椒、麻椒、肉蔻、木耳、香菜、葱、姜、酱油、醋等,五味调和,鲜而醇美。
  炖鸡是用木火炖,凉水浇,大火蒸,上桌已是骨肉分离,连骨头都快化了,真是人间美味。
  接下来是四小碗,多以炒菜为主,小炒肉、炒鸡丝、九转大肠、油焖大虾。
  众人猛吃一阵,开始进入喝酒环节。
  主人敬八个酒,共同举杯。
  酒过三巡,上来后四大碗,分别是辣子鸡、红焖肘子、炸鱼棒以及啤酒鸭。
  之后再是两道糕点,分别是八宝饭和小笼包。
  其实吃到这个时候,肚子再大的食客也基本已经饱了,第二道菜结束。
  之后,伺候席的会给每位客人上一碗紫菜蛋花汤,是“清口汤”。
  简单用两口后,客人会知趣地离席,去院子里溜达一会儿,上上厕所。
  过了一会儿,重新入席。
  桌上已经摆满了“第三道菜”。
  这道菜相对清爽,多是小炒、拔丝山药等甜品,还有一些海鲜类。
  这个环节是互相敬酒的阶段,相互之间拉近着关系,说着祝福的话。
  第“四道菜”就简单了,主要是主食,水饺、炝锅面、点心.......
  农村酒席一举行就是一下午,很多人一开始吃得很饱,到这个时候反而有些饿了,再狠狠吃一顿,连晚饭一起吃了。
  梁红兵作为主人,除了陪好这一桌,也得每桌都敬一杯。
  出去打了一圈,过了一个小时才回来。
  酒意已是满满。
  “梁伟,咱们是从小玩到大,当年你招工去了城里,我是多羡慕你啊,又听到你当了棉纺厂副厂长的消息,我别提多高兴了!我兄弟终于混出了个样子,老哥哥替你高兴,来!”
  说完,梁红兵把杯里的酒一饮而尽。
  “红兵哥,我自小没有爹妈,要不是俺大爷和你照应着,我都没法儿长大成人!”梁伟动情地说。
  “俺大爷”是指梁红兵的父亲,梁家村以前的老支书。
  “这都是应该做的,你们不容易啊,当时俺婶子一个人带着你,尤其是刚从东安县来的时候,别提多惨了,俺爹是支书,他不帮你们,谁帮你们?他老人家去得早啊,看不到今天的好光景了!唉.......”
  梁江涛心中却是一惊,东安?他们家是从东安过来的?没听父亲提起过啊。
  “巧云很不错,上了大专,到了县城当护士,成了吃财政饭的了,国家干部啊!我们家祖坟上也算冒青烟了!”梁红兵感慨道。
  众人纷纷附和。
  在那个时代,城乡之间的鸿沟还是巨大的!
  农民苦啊,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从土地里刨食。
  风调雨顺还好,地里打的粮食交完三提五统,还能够个吃食。
  万一有个天灾,立刻就入不敷出。
  除了干农活,还要出河工,当泥腿子。
  其实就是古代的徭役。
  不容易啊。
  当然,几年后三提五统就取消了,也不用出河工了,农民摇身一变成了农民工,去城里的工地上搬砖,出卖自己的血汗,挣那碎银几两。
  相比之下,非农户口简直不要太幸福。
  非农户口就是工人了,可以招工,成为工人老大哥,吃商品粮!
  当然,随着国企倒闭,下岗大潮。
  工人早就没有了夕日的辉煌。
  但在这些农民眼里,还是要比他们强得多。
  至于干部,不敢想不敢想。
  今天,梁红兵的女儿梁巧云终于考上了大学,进入了县人民医院,成为了一名干部!
  梁红兵这些天做梦都笑醒。
  “老梁啊,你可不要高兴地太早。县人民医院职工虽多,但不都是干部,甚至不都是吃财政饭的,好多是医院给发工资。”孙立伟不屑地说。
  “孙.....孙乡长,这是啥意思?俺闺女是正经大学毕业,怎么不是干部?”
  大专以上全日制毕业,即可取得干部身份。
  孙立伟笑了笑道:“现在跟以前不一样了,现在是市场经济,医院成了部分拨款事业单位,以前的干部当然都是吃财政饭的,但现在新招录的,很多都是聘用制的,跟医院签合同,由医院发工资。干得不好的话,嘿嘿,随时有可能被辞退。”
  孙立伟以前在县府办就负责对接医疗卫生系统,对这些一清二楚,嘴里说的也都是实情。
  就拿县人民医院来说,就有五种身份,非常杂乱。
  院长是卫生局副局长兼任,是行政编。
  副院长以下都是事业单位干部。
  还有一些工人,也是正式编制。
  有一种是跟医院签合同的干部,都是一些年轻的大学生。
  最后还有一些是签合同的工人,一般都是社会招工。
  “那.....那我家巧云是哪一种?孙乡长。”梁红兵磕磕巴巴地问。
  “现在全县超编严重,未来几年都不会进人了,像医院用人又多,只能自己聘用了,你闺女差不多就是签合同的这种情况。”孙立伟道。
  他从刚才心里就不爽,看着梁红兵嘚瑟的样子就更加不爽了,于是把“真相”说了出来。
  梁红兵的脸顿时变得煞白!
  这个情况他不知道,还以为进了医院就是干部了呢。
  想不到只是一个临时工。
  孙立伟说完这话,很多人开始幸灾乐祸。
  “什么嘛,原来只是个临时工,那还搞这么大阵仗?太狂了吧!”
  “当众被打脸!真是的!死要面子活受罪!低调一点儿不好吗?”
  “你家霸着支书那么多年,又出了个大学生,再成了医院的干部,那你家还不牛逼上天啊!”
  一天同村的人听了这话,心里开始腹诽。
  看来无论在哪里,过得好的都不遭人待见。
  笑你无,恨你有!
  孙立伟一脸得意之色,让你狂!
  他堂堂一副乡长之尊,屈尊降贵来到酒席上,梁红兵却没有一个劲儿地拍马屁,还拿出五粮液来镇场子,他心中早就一万个不满意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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