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咖啡厅落座之后,秦鸿飞熟练地点了两杯咖啡,加糖加奶又香又甜的给了元妮,他自己要了一杯苦的。 深深啜了一口之后,秦鸿飞这才摘下墨镜,问道,“菊花图是你的吧?” “你怎么猜到的?” “看你俩的表情就知道。” 怪不得他会帮忙抬价,原来早就看出来了。 元妮无语,“哪件拍品是你的?” 双方都知根知底,一夜暴富不可能,两人都猜到,对方之所以出现在拍卖场,肯定是卖家。 “你猜?” 元妮装作用力思考的样子,拍了拍脑门,“总不会是最贵的那两件吧?” “就是那两件。” “哈,真没想到,金教授居然给你当了搬运工。”元妮此刻只想大笑三声。 “从他起了贪念的那一刻起,就注定要给我当搬运工了。” 服务生端上了两份小蛋糕,元妮拿起叉子,一边小口吃着,一边听秦鸿飞讲他的谋划。 他人到了香江,国内的老兄弟们都还在,以前的路子也在。 “……我走的太仓促,没带什么身外之物。 我原本想的是,靠自己的本事白手起家,没想到刚游过来就受了伤,将养了一阵子,欠下别人的人情。” 秦鸿飞说的很平淡,阿三自己生活不易,又收留了他,为了兄弟情,他必须在短时间内套现,弄到第一桶金。 对于秦鸿飞来说,宝贝多的是,都在国内藏着,随便带一两件过来就够了。 就是带货的人不好找,要想把宝贝完好无损的带过来,带货人最好是有官方身份。 刚好金教授动了歪心思,想借着出国的机会留在香江,到处找人打探价值连城的宝贝。 秦鸿飞听说了这一茬,就让手下出马,说动了收藏笔筒和砚台的人,去见金教授。 笔筒和砚台实在是太贵重了,在国内难以出手,只要露面,就肯定被收进博物馆。 金教授不疑有他,他正想着要收国宝呢,就有人把国宝送到他跟前,且开的价格极低,是金教授能承受的,于是金教授欣然笑纳,就此沦为秦鸿飞的搬运工。 要不然,就算以金教授的身家,也不可能把白玉笔筒和砚台弄到手。 听秦鸿飞这么一说,元妮恍然大悟,“我说怎么这么巧?偏是金教授遭贼?原来你就是冲着他去的?” 秦鸿飞点头,就在此时,他眼中突然闪过一抹厉色,“不好,那姑娘看见我们了。” “谁?” “你的同伴。” “李凤霞?”元妮赶紧回头,刚好看见张公子拽了李凤霞离开。 “这男的倒是识相,你认识他吗?”秦鸿飞冷着脸问道。 “认识……”元妮把跟张公子打交道的经过讲了一遍。 “这小子一看就是个纨绔子弟,他肯定以为我们在拍拖,不想来当这个电灯泡。”秦鸿飞很肯定的说道。 “……” 拍拖,内地也叫谈恋爱,这真是个美丽的误会,不管是张公子还是李凤霞,都被秦鸿飞的外表给骗了。 这人杀人不眨眼,谁跟他谈恋爱?是嫌自己命太长吗? 秦鸿飞也不想在这上面纠结,“你还要回去吗?” 来了大半年,秦鸿飞发现香江是个好地方,这里贸易自由,遍地是黄金,就算是不淘换古董,随便下苦力,一年也能挣一万多。 元妮却是要回去的,她从末世归来,知道香江要回归,两地早晚是一家,何必要背负污名留下? 但这话不能明说,她只能摇头,“我家人都在内地,我还是得回去。” “嗯,姥姥他们都还好吧?大花怎么样了?”秦鸿飞几乎没什么亲人了,大花是他唯一的牵挂。 “我正要跟你说呢,姥姥领大花去看中医了。 医生说大花脑子里有淤血,对她的智力有一定影响,这不,针灸了好几个月,现在大花能说话了。” 听了这话,秦鸿飞激动的不能自已,“她恢复了?” “也不是完全恢复,但能跟人正常交流了,不像以前只说两三个字儿。她还惦记着你这个当哥的呢,给你雕了个小木头像。” 元妮儿说着,习惯性的打开背包翻找,平时她都把木头像带在身上,就是想遇到秦鸿飞之后交给对方。 没想到为了搭配衣裳,她换了新包,这个包比较小,木头像没能装得下。 “我换了包,木头像没带在身上,还在酒店里。” “不急,你还要待一阵子吧?咱们约时间再见面,到时候你把木头像给我就成了。”得知大花很好,秦鸿飞就放了心。 “会议还得开几天,按照计划,我们跟会议组一起返回。” “那就好,还有时间,对了,你打算怎么处理到手的钱?” 元妮还真不知道,带大宗现金过海关,跟带着古董过海关一样,很难。 之前她手上只有十几万港币,还可以买电器和家用百货寄回去,现在她手上有了一百多万,要是全进货的话,就得注册公司,这根本就不现实啊。 “我有个想法,你不如在香江买屋,等有机会了,再把屋卖掉,换成钱带回去就行。 要不然,就买黄金,存在银行里。” 养伤的这段日子,秦鸿飞也没闲着,他发现香江就属房产最赚钱了。 什么赌马六合彩偶然性很大,不适合投资。 元妮的眼神一下子亮了,“对,就买房。” 她怎么把这茬都忘了? 内地的房价要涨起来,还得过个十几年,而香江处于房地产的黄金时期,正适合投资。 秦鸿飞忍不住笑了,“那行,就明天吧,今天晚上拍卖金就能到账,正好我也要看房子,咱们一起去看。” 秦鸿飞给元妮留了一个地址,据他说,这个地段的房子很有潜力,无论是投资还是自住,都很划算。 “阿三有个兄弟是房产中介,到时候我们就去找他。” “我可以在香江买房吗?” “没问题,就是手续复杂一些,要确权。” 两人约好地址之后,秦鸿飞直接从后门离开,而元妮儿按照跟李凤霞的约定,去前门找她。 然而李凤霞不在,等在前门的是张公子的随从,“李小姐跟我家少爷吃茶去了,这是她给你写的条子。” 纸条上说的明白,让元妮先回酒店,晚点儿李凤霞自己回去。 李凤霞跟着张公子去喝茶? 元妮总觉得这事不太对劲,可她翻来翻去的看了几遍小纸条,的确是李凤霞的笔迹……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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