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淑英低头一看,外衣扣子果然扣错了,她讪笑着解开扣子重新扣, “哪儿能脱衣服呢?汤大爷半身瘫痪,家里落下的活特别多,我忙着收拾,干活太热了,就把衣服扣子解开了。” “为什么这么久才开门?” “我在偏屋里干活,门关着,没听见,还是汤大爷喊的我。” 这个理由很充分,汤大爷听见了也没用,因为他是瘫痪。 申淑英应对得体,就算是老洪心里不痛快,也没啥好说的,他狐疑的朝院里看了一眼,“院儿里没别人?” “没别人,就一瘫痪老大爷,你想啊,要是有别人的话,他还会请保姆吗?” 申淑英说着,拽起老?的胳膊就往外推,“既然你都过来了,那咱就早点回去吧?” 老洪被推了出来,他极不情愿的梗着脖子,男人的本能告诉他,汤大爷绝对有猫腻儿。 然而申淑英已经关上了大门,“汤大爷,那我就走了,你也早点休息。” 院子里传出一个沙哑的声音,“好,你路上小心。” 再正常不过的对话。 大门已经关上了,就算是老洪不想走也得走,看这对夫妻俩别别扭扭的走远,陈家人才关紧了大门。 “不对劲啊,这么长时间,申淑英一直没走啊?她在汤老头家干啥?”四舅舅挠着头,有些想不通了。 “不知道呢,这两个人都透着一股邪气。” 大家伙都觉得不对劲儿,联想到汤老头的为人,难免不朝那个方向想。 按理说,孤男寡女关着门不开,只能是那档子事,可汤老头不是个正常男人啊。 “他们两个人关着门能干啥?” “实在想不出来?” 庄户人家还是老实,没见识,再加上现场有老有小,有些话题也不宜摊开了说。 所以关于汤家和小保姆的话题,最终还是不了了之。 “妮儿啊,那间铺子,你到底有啥打算啊?”姥爷问道。 被耽搁了这么一下子,元妮终于想起要干啥了,“打些书架子,再买些小人书,就租小人书吧。” 四舅舅最爱看小人书,闻言大喜,“好,这个主意好。” 小人书就是连环画,书页做的小,情节也浓缩过,小小一本,就能讲一个完整的故事,因此很受大人小孩的欢迎。 认字的读字儿,不认字看画,瞧个热闹,反正都有看的。 前些年不少著作都被禁了,精神生活堪称一片荒芜,而小人书符合艺术为人民群众符合的标准,却是火了起来。 想想那些雨夜猫冬的日子,若是手边能有一摞小人书,嗑着瓜子,再看看书,真是无上享受。 可惜小人书不便宜,小小一本就要好几毛钱,如果是杨门女将那样的系列书,一套就得好几块。 花好几块钱买小人书,看完也就完了,谁也不会反反复复的看,所以买书的人少。 若是可以租小人书看,那必定是挺有市场的。 大家伙你一言我一语,讨论着利弊,最后都认为这个法子可行。 “别说是娃儿们,就连我这样的老太太也愿意翻,只要价格定的合理,租书的人肯定不少。”姥姥乐呵呵的说道。 “区分定价吧,老一点的小人书,就按一本两分算,新书就按一本三分,怎么样?”元妮建议道。 “能行,这个价格合理,小娃儿手上也有钱,他们肯定会抢着看的。” 城里孩子都有零花钱,虽然不多,但几毛钱总是有的,富裕家庭的孩子甚至有几块钱。 如果不看小人书,这些钱就被孩子们拿去买零嘴买炮仗了,还不如看看书,能多认识几个字儿。 猫蛋连连点头,“我有五毛钱呢,能看二十本小人书。” 只听嘣的一声,四舅舅伸手在猫蛋脑门上弹了一下,“好好学习才能看小儿书,知道不?” 孩子们急忙点头,城里生活就是好,不但能看电视,以后还有小人书看,真好。 全家人举手表决,最终通过了办小人书店的决定。 顾超甚至把小人书店需要的架子都给画好了,“用这样的架子放小人书,一本占一格,外边做个玻璃柜门,这样不影响看书名。” 姥爷接过图纸,“行,这好做。” 可谁去盯着小人书店的买卖呢? “我不行,我一个字都不认识啊,没法登记,可惜了,早知道我也去扫盲班,多认几个字儿。”姥姥觉得这是个好活,可惜她干不了。 四舅母没吱声,她觉得这个活好是好,但没有收破烂挣的多。 她年轻力壮的,没必要守在店里,还是要在外面多跑跑,好为猫蛋狗蛋攒点家当出来。 “妮儿,你觉得姥爷怎么样?能帮你盯着小人书店不?”姥爷寻思一番,很认真的开了口。 姥爷是木匠,以前经常帮着人家做家具,需要算账,记个尺寸啥的,因此颇认的几个字,再加上他脾气好,有耐性,完全有资格担任书店掌柜的。 “那行,姥爷你帮我看着店,不能让你白看,每月给你三十块钱吧?” “你说啥话呢?都是自家孩子,我还能从你这儿赚钱?我坐门口摘豆角是一天,坐书店还是一天。 你再说给我钱,我就跟你急啊。”姥爷板起脸,好像真的生气了。 “就是,妮儿你说给钱,那就太外道了,我们这么些人,都跟着你吃,在你的房子里住,要是算账的话,也得我们给你钱啊。” 姥姥说着,怜爱地拍了拍元妮的小手,都怪家里人没本事,啥事儿都让一个小姑娘操心。 见姥姥姥爷坚持,元妮儿只好说道,“那行,都听你们的。” 对元妮来说,小人书店挣到的这点钱,连毛毛雨都算不上,就算老爷不要,直接把钱花在他身上就行了,到时看他怎样拒绝? 盘算好两个店面,时间也不早了,大家各自休息。 第二天,四舅舅和姥爷就按照计划行动起来,开始紧锣密鼓的收拾新门面。 四舅母也说,遇到了合适的小人书就先收着,为开书店做准备。 元妮早早去了学校,好巧不巧,今天要考试,考的是民族史,这门课是由金教授负责教学的。 元妮跟金教授之间的恩怨,不是一两句话就能说清楚的,她也怕金教授趁着考试,给自己穿小鞋,因此早早就过去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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