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八零,我靠捡废品惊艳世界_第213章 心里黑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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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核老师愣了一下,随即点头笑道,“可以唱,你就清唱吧。”
  酸歌是信天游的一种,类似于情歌,内容比情歌更为露骨。
  现在流行的是阳春白雪,酸歌是上不得台面的下里巴人,要是唱那些露骨的酸歌,没准还会被妇女现场揭发,说是耍流氓。
  所以村里几乎没人敢唱,偶尔劳动的时候,憋不住了想唱,也只是哼几句调调,反正没词,别人就不能说是耍流氓。
  既然如此,那向东怎么会唱酸歌呢?他是跟二舅舅学的。
  别看二舅舅现在很古板,年轻时还是有朝气的,带着两个孩子去劳动的时候,经常随口唱一些歌,向东和卫国偷偷学会了。
  向东眨巴了一下眼睛,选了一首词曲比较正经的酸歌唱了起来,“清粼粼的河水蓝蓝的天……”
  歌声一起,现场的人就震惊了,并不是因为歌词不好,也不是因为酸歌太土,而是因为向东的嗓子太好了。
  不要小看信天游,信天游以高亢激昂而闻名,没有一把好嗓子,还真的唱不出来。
  而向东唱的特别地道,特别有黄土味儿,再配上他的嗓子,音域宽广,音质浑厚,直接就把人带进了歌曲的意境之中。
  不光是场内人惊,场外人也听到了,县城小青年顿时议论纷纷,“笑死个人了,这歌也能拿出来唱吗?不够丢人的。”
  “不知道里面有没有女的,如果有女的,现场抓他一个流氓。”
  “土包子异想天开,人家现在都流行美声唱法。”
  反正,说什么的都有,二舅舅和二舅母的脸色也很难看。
  一首歌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向东兴奋的走了出来。
  二舅舅伸手就朝向东脸上掴了过去,“你唱的什么?”
  结果被大舅舅一把抓住了,“唱歌有什么错?大不了选不上,你怎么能打孩子?”
  向东愣了一瞬间,“老师说我唱的很好,说我嗓子好,有潜力。”
  二舅舅愣住,大巴掌举着,打下去也不是,放下来也不是。
  大舅舅看了弟弟一眼,像摆弄木偶一样,把他的手臂放下来,“卫国,别听你爸的,老师让干啥就干啥,别紧张。”
  卫国比向东活泼一点,欢快的答应了,结果兄弟俩唱的都是酸歌。
  他们唱的很好,如果不是时间不允许,考核老师还想让兄弟俩来个对歌。
  建军年龄够,他考的是特种兵,据建军说,现场并没有让表演什么节目,只是弄了一些奇怪的障碍,让他跑。
  “那你跑了吗?”
  “当然跑了,我都能扛木头跑上山,那些东西算什么?”建军对于现场障碍不屑一顾,他是个大个子,但他是个灵活的大个子。
  考核结束之后,大舅舅还能撑得住,二舅舅一句话也不想说。
  人家顾同志早就说了,啥也不会,那就说不会,为啥非要在征兵的干部面前唱酸歌?
  赵富花安慰他,“当不上兵也没什么,留在村里种地就挺好。”
  好吗?
  向东和卫国互相看了一眼,总觉得,好好的事是被他们给办坏了。
  反正一家人气氛都凝重的很。
  没想到三天以后,大队长就兴冲冲的跑到他家来,“学农你行啊,两个娃都招上兵了,赶紧进城去办手续。”
  大舅舅家的建军也选上了。
  这件事情,原本顾老爷子是给开了后门的,但三个娃的表现都不差,就算是正经招,也能过。
  尤其是向东和卫国,据现场考核老师说,两个娃有天赋,在文艺方面发展潜力很大。
  去当兵,可是很光荣的事情。
  建军是家具厂的子弟,厂里边领导给他发了二十块钱路费,还给他戴上了大红花,然后敲锣打鼓送到车站。
  至于向东和卫国,那就更隆重了,他们是二舅舅亲自开拖拉机,大队长和队干部全程陪同,给送到车站的。
  不仅他俩胸戴大红花,连拖拉机的铁头上都戴了红花。
  就这样,陈家一下子有三个儿子都出去当兵了。
  用姥姥的说法是,可给家里解决了大问题。
  现在家里没啥事了,姥姥就惦记着胖丫头大花,也不知傻闺女在京城吃的好不好?
  照理说,顾老爷子那人挺体面,他家又不缺吃喝,大花应该过得挺好吧?
  这个时候,大花也在惦记着姥姥。
  “我不吃饭,我要吃西瓜。”
  大花嘟着嘴,胖胖的脸已经瘦了一圈,即便如此,她还是很固执,不吃饭,就要吃西瓜。
  因为她记得,临别前姥姥说过,到了吃西瓜的时候,就能来京城看她了。
  顾老爷子是很宽容的,更别提是对大花了,他跟秦老太太是青梅竹马,患难之交。
  而大花,则是秦老太太在这世上留下的唯二血脉。
  “刘嫂,到厨房看看,有什么新鲜水果,拿过来给大花吃。”顾老爷子吩咐保姆。
  保姆立刻答应,把最大最红的苹果拿了过来,当着顾老爷子的面儿,削皮切块去核,然后用个小盆装着,摆在了大花面前。
  “大花呀,先吃苹果,过几天再吃西瓜。”顾老爷子很慈爱。
  大花将信将疑的看了对方一眼,终于开始吃苹果了。
  傍晚,顾爸爸顾妈妈下班回来了。
  顾老爷子房子大,也能住得下,他一直跟长子长媳住在一起。
  自从元妮上门,顾妈妈闹出笑话之后,顾老爷子就对大儿媳妇有意见,已经当众批评她好几回了。
  但顾妈妈这个人很特别。
  别的皮皮是越磨越薄,唯有她的脸皮是越磨越厚。
  挨骂了她就哭,过后照样好好的,该吃就吃,该喝就喝。
  所以她刚一下班,就喊保姆,“刘嫂,洗点苹果来吃。”
  “苹果已经吃完了。”
  “谁吃了?”
  “是大花……”
  顾妈妈很气,把提包直接摔在了沙发上。
  顾老爷子和顾爸爸不爱吃水果,保姆没资格吃,以前家里的水果都紧着她一个人吃。
  现在可好了,来了个抢吃的大花,关键她还特别能吃,是可忍孰不可忍。
  顾妈妈从没想过要忍让谁,她只是不习惯正面刚。
  当天晚上,大花已经躺在床上了,房门突然被推开了。
  顾妈妈笑嘻嘻的站在门口,手里还拿着一牙西瓜,“大花,听说你想吃西瓜……”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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