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老太太直接冲上来,握住元妮的手,“闺女,你放心,看你二姨的面上,我们一定把房子给你捯饬好。” 耿梅兰大手一挥,“都是自己人,你们也不用太小心了。” 耿老太太咳嗽一声,“这就准备搬了?有件事得跟你们说一下,这房子已经订出去了。” “啥?” “亲家,妮儿是个热心肠的孩子,咱大人不管孩子的事,你可不要寒了孩子的心。”万老太太急了。m.biqubao.com 元妮顺着耿老太太的话往下说,“真订出去了,是我对象那边的亲戚,人家一气儿给了三年的租金,家具都打包了,就等我收房搬过来呢。” 万老太太和耿梅兰脸上的笑都僵住了,紧赶慢赶他们还是动手慢了? “你跟你对象不是还没结婚呢吗?那边不是正经亲戚,把租金退给他们,还是让咱自家人来住吧。”耿梅兰猛的一拍巴掌。 “租金两千块,毁约退六千,我可没这么多钱毁约。”元妮不笑了。 “这!你对象那边不地道呀,还没结婚呢,就问你要违约金? 要我说,这样的对象不要也罢,跟他黄了吧,等奶奶再给你介绍一个。”万老太太想得更长远。 万宝路拼命点头,万家什么都缺,就是不缺游手好闲的小青年。 要是哪个侄子能娶元妮,万家才是人财两得。 “亲家,就不劳烦你介绍对象了,这房呀,也不能借给你住,钱财是小事儿,失信是大事。 你们要是没房住,可以去街道办问问,他们手里有房源,就别打元妮的主意了。”耿老太太耐着性子说道。 话都说这份上了,万家不好再纠缠,万老太太遗憾的笑了笑,“那行,要是没人给你看房子,你就吱一声。” 元妮没答应,笑而不语。 耿梅兰让婆婆和万宝路先出去,她一脸严肃的问元妮,“妮儿,我可是你亲姨,这房真定出去了?还是你不想借给我?” 不等元妮回答,耿老太太就把耿梅兰给拽开了,“去去去,你好意思说自己是当姨的人啊? 不寻思着给外甥女弄点好处,净寻思着占外甥女便宜,妮儿有你这样的二姨,真是倒了大霉。” 耿梅兰脸不红心不跳,“万宝路是上门女婿,他家就是我家,妮把房让给他们住,那是帮我省钱,反正肉烂在锅里,咱不亏。” 元妮笑了笑,“二姨你是不亏,我可是亏了租金呢。” “你岁数还小,可不能眼里只有钱,你要是缺钱的话,我先给你两个花花?”耿梅兰还没放弃占院子的想法。 “够了,你真是岁数越大越糊涂,家里那摊子事,你就先别管了,让你大哥来管。”耿老爷子怒了,一句话就收走了耿梅兰管生意的权利。 “爸,咱大哥身体不好,就别让她辛苦了吧?” “向北这段日子好多了,正该出来锻炼一下,就按你爸说的,把事交给向北吧。”耿老太太一锤定音。 这两年不准私人做买卖,不过耿家名声在外,大家都知道他们眼力好,所以不管是想收物件还是想卖物件,都会找耿家掌眼牵线。 如今大家生活都困难,耿家人不仅衣食无忧,还吃香喝辣,赚的就是掮客的钱。 以前送往迎来,都交给耿梅兰打理,现在耿老爷子要收回这个权利了。 过手三分肥,跟钱打交道才能找到好处,一听爹妈要收回自己的活,耿梅兰急的都要哭了,“你们也太偏心了吧?我可是你们亲闺女,我占点便宜怎么了?” 耿梅兰也知道她是占便宜,只不过在她潜意识内,觉得爹妈会容忍,没想到千算万算,这次失算了,爹妈直接翻脸。 “以前我们太偏向你了,今后一碗水要端平。”耿老太太淡淡的说道,直接让元妮锁门。 元妮吐了吐舌头,拿出大铜锁,锁好了大门。 收房之后,元妮并没有在耿家多停留,她跟耿梅兰撕破了脸皮,对方看见她,就跟乌眼鸡一样。 元妮不想找不痛快,就跟耿老太太说,还有一些公事未了,得回招待所去。 “去吧,还是公事要紧,没个单位可不行。”耿老太太深有体会,如今再有本事,个人再能挣钱,没有单位给撑腰,那就是没有根的浮萍。 像耿老太太,退休之前是元妮的同行,在国营委托店里担任副经理,她不管人事财务,专门负责给收进来的老物件掌眼,很受同事们的尊重。 “那行,我先回招待所,有空再来看你们。”元妮给大家都打了招呼,假装没有看见耿梅兰喷火的眼睛,直接出了门。 王同志并没有出门。 他就在招待所过道里站着,时不时伸一下脖子,似是很焦急。 刚看到元妮,王同志就招手,“元妮同志,这边。” 元妮惊讶,“王同志,你没出去转转啊?你这是有事?” “跟你说啊,我花八十块钱捡了个漏,现在左看右看总觉得有点不对劲,你赶紧帮我看看。”王同志急得不得了,如果不是男女有别,他就要上手拽元妮了。 原来如此,元妮表示理解,“东西在哪?我现在就帮你看。” 东西就在王同志睡的木头床底下,用报纸里三层外三层裹了个严实。 王同志一边颤颤巍巍的揭报纸,一边解释, “我以前啊,没捯饬过这些东西,还是看你搞收藏挺赚钱的,才动了心思。 可能我命里没财运,这件东西许是打眼了……” 王同志说话的时候,手在颤抖,心也在滴血。 八十块钱对于元妮来说不算什么,对于他来说,可是一月工资。 要是没冒险,像过去那样循规蹈矩的,可以去百货大楼,把老妻一直舍不得买的呢子大衣买回来,让老妻好好显摆显摆,可现在…… 报纸终于解开,露出一个晶莹剔透的白瓷碗。 元妮眼睛一亮,“永乐白瓷?” “是……也不是,我说不准。”王同志看古玩的经验还是少。 刚一见这件永乐白瓷碗的时候,他惊为神物,掏光兜里所有的钱,把碗买下来。 可拿回来再看,就越看越不对劲,但究竟是哪里不对劲,他也说不上来。 元妮伸手拿起碗,细细摩挲……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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