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有好多阴毒的讲究,比方说,把钱扔在地上,故意让别人捡去,说这是买命钱,要借别人的寿。 还有熬了中药,故意把药渣倒在人来人往的路口上,希望踩到药渣的人,能把病带走。 再有,就是借亲人的衣裳穿,借福,借寿数,借禄命。 反正就是占便宜没个够,恨不得把别人的福气运气寿命,都弄到自己身上来。 那被借命的这个人怎么办呢? 这就不在这些人的考虑之中了。 在这些讲究之中,最歹毒的,就是借亲人的衣服穿了。 别人把你当亲人,你平白无故,就想着把人家的寿命弄走,这还是人吗? 刘家老太太就是这么干的。 她正往身上套的那件衣裳,就是元妮娘顺出来的,刚推着板车进院子的时候,家里人都没留神。 元妮娘顺手就拽了一件女式运动服,扔到了板车上。 眼瞅着刘老太太就要把运动服套上了,元妮娘良心发现,声音颤抖的说道, “婆婆,你这一穿,能借走多少年寿命?可不能让招娣太亏了。” 她竟然还知道,这件衣服是招娣的。 刘老太太撇撇嘴,“招娣还小,借几年不算啥,你放心,我不多借……” 就在这时,突然有人从旁边冲了出来,一把抢走了运动服,“原来真有借寿的啊,那可不成,招娣妹妹那么可爱,你可不能占她的便宜。” 抢衣服的,正是耿春来。 元妮他们没看到娘藏衣裳,所以看到衣服不见了,压根就没往这上头想。 可趴在墙头上的耿老太太,是最了解民俗的,她一看到病病歪歪的刘老太太,就防着她打孩子们的主意。 耿春来从墙头上翻下来,一路跟着,见刘老太太要穿招娣的衣服,立刻就抢了过来。 刘老太太跟踩了尾巴的猫一样,立刻嚎叫起来,这不是衣服,这是她的命啊,“死小子,快把衣服给我。” 耿春来掉头就跑,“不能乱搞封建迷信,你再有这缺德念头,小心我举报你。” 耿春来只是随口说说,元妮娘却吓得浑身发抖,要说刘老太太坏,她就是那个实行者,而且害的还是亲闺女。 现在耿春来说要举报,元妮娘能不害怕吗? “哎呀,怎么办?没有孩子的衣服,我这病好不了了呀?”刘老太太又哭又叫。biqubao.com 且不提他们如何闹腾,就说耿春来把衣服拿回家去,把事情给大家一说之后,大家伙都被气坏了。 “怎么还有这种人?这是亲戚吗?如果是亲戚的话,以后这门亲戚不能要了,这是从胎里就带着坏呀。”耿家三爷爷说道。 京城的人最讲究规矩,一般来说,只要要点脸的人,刚从医院回来,都不会去别人家做客,自家的情况自家清楚,怕别人忌讳。 更别提带着病,去别人家求宿了。 “有钱就治病,没钱也别害亲戚,这家人不实在,不能跟他们深交。”二爷爷也发表了自己的意见。 耿老太太十分头痛,当着亲戚长辈的面,她总不能说,这脑袋瓜子里进水的,其实就是她亲闺女。 一时间,她又有些庆幸,幸亏自己意志坚定,没想着要把元妮娘认回来,否则现在就该丢人现眼了。 “姓刘的这家人太坏了,春来,你把衣服还给招娣,再把事情跟他们说一遍,让他们防着点。”耿老太太叮嘱道。 “放心吧,我一准把话带到。”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耿春来跑得飞快。 隔壁正在吃蒸碗子大馒头,见耿春来过来,就急忙让他坐,“春来,吃了没?在这吃点吧?” “我就不吃了,我过来是给你们说件事儿……”耿春来一五一十,把发生的事情讲了。 陈家人从上到下都善良,听完目瞪口呆,还带这样的? “你是说……那死老太婆想借寿?还要借招娣的寿命?”姥姥说话都有点结巴了,她是被惊的,人心咋能坏成这样呢? “对,我们老家一直有这种说法,所以特别忌讳把衣服给病人穿。 但有些心眼坏,家里又有病人的,就会千方百计的去亲人家里面借衣服。 我也知道这是封建迷信,但有些讲究,不是凭空来的,总有些道道,该避讳还是得避讳一下。” 耿春来已经把话说的很平和了。 二舅舅气的拍桌子,“桂英咋越来越糊涂了呢?” 姥姥抚着胸口,“这孩子被刘家人给洗脑了呀。” 耿春来心道,三姨恐怕从小脑子就不怎么清楚,“反正就是这么个事儿,刘老太太既然病了,这段时间肯定会留在县城里,你们该防还是防着点。” 防刘家人没必要,只要锁好大门,刘家人根本进不来。 耿春来说的防,还是要防内鬼,也就是元妮娘。 大家伙答应了,然后又感谢耿春来,耿春来大度一挥手,“甭客气,等妮儿认了我奶奶,那她就是我妹妹,咱们都是一家人。” 自打跟元妮儿把话敞开了说,耿春来再也没有跟对方别苗头的意思,做人做事也友善了许多。 送走了耿春来,大家伙也没了吃饭的心思。 元妮娘头脑简单不懂事儿,可她坑起自己人来,为啥又这么机灵了呢? 招娣听说娘拿走自己的衣服,要把自己的寿命借给刘老太太,就一直沉着小脸不说话,她不想认这个娘了,怎么办? 盼娣皱着小小的眉头,“姥姥,你们别走。” “我们不走,孩子咋的了?” “万一你们走了,娘就把我们拽到刘家去,不让我们上学,还让我们洗碗做饭,那可怎么办啊?” 盼娣年纪虽小,想问题却很周全,母亲对孩子有天然的压制,现在是姥姥护着她们,万一姥姥走了,她们姐妹几个还不是由着娘搓扁又揉圆? 这是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姥姥和姥爷对视一眼,都在对方眼中看出了绝绝,并不是他们心狠,而是元妮娘太过了。 这已经不是挖娘家补贴外人的问题了,而是要祸害自己的亲生骨肉,他们不允许元妮娘继续错下去。 “孩子们,你们放心,明天你们妮儿姐要认干亲,等办完仪式,我们就回家……”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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