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妮察觉到不对,回头看了看,却什么都没有看到。 “妮儿,你看什么呢?” “好像有人跟着我们。” “晴天白日的咋可能?前些日子雨太大,老房子都被泡潮了,你别离得太近。”大舅舅说着,拽着元妮走到了大路上。 老屋潮唧唧的,墙根底下都长出了青苔,在丹县可是难得一见,毕竟这个地方常年干燥,很少会下雨下成这样。 话题又转到了洪水和大雨上。 “县城还好,洪水始终没有漫进来,咱村的地被漫了一半,幸亏老二和老四照应着,家里房子没有事儿。” “啊,村里地都被淹了?”元妮还是第一次听说这个事。 “淹了,不光是咱村,好几个村都被淹了,不过这两天水也退的差不多了,地里全是泥。 估计今年的土豆不好吃,唉,早知道都收起来就好了。”大舅舅唉声叹气,虽然已经成了工人,可他还是心疼粮食。 土豆一般都埋在地里不收,等到冬天需要吃的时候,再挖出来。 谁也没想到今年会发水,土豆被淹了,口感肯定不好,不过做土豆粉还行。 幸亏主粮已经抢收完毕,淹的都是些二茬菜,这属于副业范围,对村里人的生活影响不大。 甥舅二人絮絮叨叨,很快就走到元妮的小院子。 姥姥姥爷正在家里张罗饭菜,妮儿毕竟遇上了大事,得吃点好的补补。 看见大儿子也跟着元妮一起回来了,姥姥很高兴。 自大舅母带着孩子进城之后,大舅舅就有了自己的小家,再也不能像以前一样围在娘身边忙活,姥姥多少有些失落, “学工,咋就你一个人过来,你媳妇儿还有俩孩子呢?” 大舅舅急忙把自己去文化馆帮忙的事说了一遍,他今天就是顺路,所以没带媳妇和孩子。 “哦,八一和建军咋样了?不是说要让他俩进厂当学徒工吗?”姥爷顺口问了一句。 “现在找工作的人太多了,学徒工的指标都有人抢,八一和建军已经排了号,不知道啥时候能轮上他们。” 说到这里,大舅舅又是一阵子挠头,好不容易把两个儿子从村里带出来了,要是找不上工作,俩儿子还得回乡下去种田。 已经进了城的人,谁愿意回去啊? 元妮想了想,“不如让两个表哥去夜校学习吧,这样明年就可以考中专了。” 大舅舅吃了一惊,他从来没想过,自己家会出文化人,“怕不行吧?” “为啥不行?” 建军和八一都读了小学,文化课是有功底的,只要上夜校补一补,拿到初中文凭,就可以考中专了。 现在正处在夜校蓬勃发展,野蛮生长的阶段,再过几年,夜校宽进严出,想拿文凭就没这么容易了。 姥姥姥爷进城住了一段日子,早就打通了任督二脉,谁说农民的儿子就必须要种地? 只要敢尝试,有无数条光明大道可以走。 “我说学工,你今晚就回家去办这事儿,要是建军和八一愿意上夜校,我来给他们出学费。”姥姥收破烂赚到了钱,进城来,却花不出去。 元妮根本不让姥姥添钱,还经常给姥姥塞零花钱,所以老太太现在腰杆很硬。 “娘,哪能让你掏钱呢?这不是钱的问题,我是怕建军和八一那脑袋瓜子学不进去。” “不试试咋知道,招娣和盼娣就学的挺好,昨天招娣给我们读了个作文,写的还挺好。” 为了证明自己说的话,姥姥还特地把招娣叫出来,让她给大舅舅读一遍作文。 招娣挺大方,找出作文本,当即就朗声读了起来。 作文的标题是我最崇拜的一个人,别人都写着最崇拜科学家或者是解放军,招娣写她最崇拜姐姐,biqubao.com “为什么呢?我姐姐就是我心目中最伟大的人,我和妹妹盼娣从小就挨打,是姐姐护着我们。 她用瘦弱的肩膀扛起了一家人的生计,把我们姊妹都带进了城里……” 作文写的声情并茂,就连元妮听到,都有种喉咙发梗的感觉。 文章写得好,并不在于使用多少华丽的词藻,关键是要共情,能打动人的心扉,招娣这篇小作文就做到了。 大舅舅长得毛糙,却是个性情中人,他听的掉下了眼泪,他怕丢人,自己偷偷摸了两把,这才说道, “妮儿真不容易,看来,想让娃有出息,还是得读书,我今晚上回去,就跟八一和建军说。” 姥姥和姥爷达到了目的,也就不忙着说教了,两人把锅里的菜盛起来,“先吃饭,吃完饭赶紧回去。” 吃完了饭,元妮还要去上夜校,她惦记着这事儿,所以吃的飞快,刚刚放下碗院子,外头就有人按自行车铃。 听到这叮铃铃的声音,大家伙都是一愣,这个点儿了,谁会来找元妮儿? 打开门一看,原来是顾超,他骑着一辆崭新的上海牌自行车,“元妮,我送你去夜校。” 大舅舅愣住了,这唱的是哪一出? 姥姥反应快,赶紧把元妮给退了出去,“顾厂长你来的正好,妮儿正打算去夜校呢。” “姥姥,以后叫我小顾就行了。” “啊?” 元妮拿了书本,大大方方的坐到了后座上,顾超长腿一蹬,自行车就跑了起来。 元妮笑着问他,“你怎么想起来送我去夜校了?” “你忘了咱们在山上说的话吗?” 顾超说的很自然,既然是谈恋爱,那他作为妮儿的对象,可不得送她去夜校吗? 两人赶到夜校的时候,正是学员们上课的时间,学校门口停满了自行车,也有很多像顾超这样,专门来送对象的男青年。 “存自行车吗?存一次五分钱。”一个油头滑脑的小青年儿突然冒出来。 大城市早就有存自行车的,每次收费几分钱不等,在丹县还是头一回见。 看见这小青年儿,元妮突然冒出一个想法……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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