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八零,我靠捡废品惊艳世界_第76章 原来如此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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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春玉板着脸,正在跟元老大提要求,“你赶紧想办法,不管咋样,都要让金宝银宝进城上学。
  现在恢复了高考,农村娃要想有出路,必须得读书,我可不想让两孩子土里刨食。”
  元老大挠头,他就是个农村娃,年轻时皮囊好,现在真是一无是处,要钱没钱,要本事没本事,“咱们大队的孩子,都在公社念书,金锁银锁在公社念书不好吗?为啥非要进县城?”
  “公社那叫中学吗?我在那代课,我能不知道中学啥水平?老师水平太差,教人认字还行,教不出大学生。m.biqubao.com
  让你想办法,你就好好想办法,实在没法子,就把钱给我,我去找人,保准让两孩子进县一中。”张春玉眼中闪动着疯狂的光芒。
  “我还没弄到钱,昨天我去找妮儿娘了,她倒是愿意复婚,可那几个小崽子不愿意,你也知道,陈家人野得很,你看看给我打的。”元老大委屈巴巴地指自己的脚。
  元老大的脚面都被白布包着,走路一瘸一拐,脸上也是青一块紫一块的。
  张春玉瞅了一眼,露出厌恶的表情,“不是让你好好哄元妮娘吗?怎么她家人还打你?”
  “还不是妮儿那个死丫头,都是她在里边拱火,要不然,我就能把她娘哄回来。
  只要她娘回来,我就能把妮儿身上的钱给榨干了,听说这丫头领了三千块奖金。
  有了这笔钱,别说是供金宝银宝上学,还可以给你在县城买个工作。”元老大叹口气。
  听到三千块,张春玉脸上的表情又柔和了,“一次没成,你就多去几次,我看妮儿娘是个没主意的,你挑好听的说,她一准心软。”
  “嗯,我知道,我准备下午过去,在回家的路上堵她。”
  “那你去吧。”
  “现在天还早着呢,春玉,我为了两孩子的事儿,受了这么大委屈,你就不心疼我?”
  这话说得,让人浑身起鸡皮疙瘩,哪有大伯子这样跟弟媳妇讲话的?
  要是被外人听见,一准会说这家子没人伦。
  然而张春玉没觉得奇怪,她警觉地看了看周围,“你去宿舍等我,我还有两节课,等上完就回去。”
  元老大高兴地点头,一瘸一拐地走了。
  张春玉不是普通的农村妇女,她下乡后,很快就在公社中学找到了代课的活儿,不用下地,还有粮食拿,这样的待遇,在农村妇女中是拔尖的。
  公社中学给老师们分了宿舍,要是收工太晚,老师们就不回家,在宿舍凑合一晚。
  分给张春玉的这间宿舍,是校外的民房,单独一间,要是她在里头干点啥,外人真的很难知道。
  元老大走了以后,张春玉整了整头发,朝着公社中学去了。
  周围没人了,元妮才从大树后边走出来。
  今天听到的内容,足以震碎她的三观,早在元家的时候,元妮就发现元老大跟张春玉之间的关系不简单。
  张春玉生了一儿一女,儿子叫金宝,女儿叫银宝。
  要说元老大是因为重男轻女,所以偏爱侄子金宝,那元妮能理解。
  可事实情况却是,元老大不仅疼爱侄子金宝,连同侄女银宝也喜欢。
  为啥他嫌弃自己的闺女,却喜欢弟弟的女儿?
  这实在太奇怪,元妮当时就猜想,可能跟金宝银宝的娘张春玉有关系,只是这个猜想过于大胆,她又没有证据,所以才不了了之。
  今天她跟在后边,一字不落的听了两人说的话,这些话,都指向一个方向,那就是元老大跟张春玉之间有奸情。
  这可太有意思了,元妮不可能放过这样的消息,她抱臂思索,很快就想出来一个好法子……
  话说元老大一瘸一拐走着,在路上还买了一点吃食,这都是给张春玉准备的。
  他不是不会讨女人喜欢,而是觉得像元妮娘那样的人,不配让他劳心费力。
  换成张春玉,他就舍得花钱,也愿意费心思了。
  张春玉的宿舍在一排平房里边,旁边住的都是公社各单位的单身。
  街坊四邻都不太熟,也没人管元老大往哪里走,瞅着别人都不注意,元老大趁机摸出钥匙,进去了。
  屋子里陈设简单,只有一张床,一张桌子,张春玉用来换洗的衣服,都随便扔在床上。
  元老大忍着脚疼,一件件帮着叠好。
  要是被元家人看见他这个模样,一准会以为他是被鬼附身了。
  要知道,他在家里,可是油瓶倒了都不扶的角色,谁能想到,他会为了一个女人做到这一步?
  最要紧的,这女人还是他的弟媳妇。
  把床铺收拾干净,元老大就美滋滋躺了下来,妻不如妾,妾不如偷,他偷的还是自己弟媳妇,这种感觉更让人刺激。
  翻来覆去想了一会,门口终于传来了开锁的声音,张春玉回来了。
  元老大按捺不住,直接冲上去,就把人往炕上拖,“快点,我都想死你了。”
  “别急,你弄疼我了。”
  “嘿嘿,这算啥,待会让你更疼。”
  不提这两人干的肮脏事,这会儿,元妮已经到了向阳大队。
  她在这里长大,自然有熟人,很快元妮就见到了昔日的小伙伴,聊了几句之后,元妮步入正题,“帮我给元家带句话,不过,别说是我讲的。”
  “没问题,你要带啥话呀?”
  “你们就说……”
  小伙伴点头,表示明白了,传话不犯法,啥都可以说。
  末了,元妮拿出糖果点心分给大家,“不能让你们白忙。”
  “这么点小事,看你客气的,那我们这就去了?”
  “去吧,现在去正好。”
  把向阳大队安排好了,元妮觉得,还有点不够意思,她看看天,决定再跑一趟公社中学。
  张春玉一贯喜欢装好人,终于能撕下她虚伪的面纱,元妮不会放过这个机会。
  她这么想着,迅速出村,骑上车子,又朝着公社中学赶去。
  就这样,在元妮的安排下,两路人马风风火火出发,他们的目标都是张春玉宿舍。
  一路人马以元家老二元满屯为首,他听说张春玉不舒服,就赶紧借了一辆自行车,想去把媳妇接回来。
  还有一路人马,则是公社中学的老师,他们也听说,张春玉老师不舒服,躺宿舍动不了。
  作为同事,该帮还要帮,于是一群人呼呼啦啦都来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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