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八零,我靠捡废品惊艳世界_第4章 救命钱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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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妮皱眉思索,反复试了几次,最后,她用左手拿银元,左手骤然热了起来。
  原来如此,元妮紧皱的眉头舒展开来,这说明,她的右手能鉴别古董,左手则能鉴别金银。
  确定了金手指之后,元妮才仔细打量起银元。
  出乎意料,这竟然不是普通银元,而是品相最好的袁大头,这可比普通银元值钱多了。
  如今大家吃饱肚子都困难,没人收古董,青花瓷茶壶派不上用场,不过金银古币还有人收。
  元妮打的主意,就是拿银元换钱。
  从村里到公社,要走半个小时路,元妮紧赶慢赶,太阳刚上树梢,总算是赶到地方了。
  公社只有一条主街,供销社就在最热闹的大十字。
  这地方人来人往,多半是公家人,元妮不敢久留,只看了一眼供销社,就闪身进了旁边的小巷子。
  这小巷子名叫顺城巷,传说中的黑市就在这里。
  也许是来得太早,顺城巷没什么人,偶尔有人经过也是行色匆匆,一看就是过路的。
  元妮越走越是忐忑,也许她想错了,这年头根本就没人收银元?
  眼看就到巷子口了,突然有个小个子男人跟了上来,“丫头,你是想收东西还是卖东西?”
  元妮看了这小个子一眼,这人相貌猥琐,嘴角还有个大痦子,不咋的像好人。
  她捂紧口袋就走了,就算是急着用钱,也不敢跟这人做交易,万一对方来个黑吃黑,把银元给吞了怎么办?
  就这样出了巷子口,看到马路对面有个绿色邮局,元妮的眼睛就亮了。
  为什么啊?
  要知道,这年头的收藏家,没事就爱逛邮局。
  有不少集邮爱好者,从五六十年代,就开始收集邮票,就算是这几年形势紧张,也阻挡不了他们收藏的热情,这些人不光是有知识,关键还有钱。
  邮局里没几个人,溜达了一圈,元妮很快就发现了想找的人。
  那是一个老头,戴着一副老花眼镜,就坐在邮局拐角的长椅上,既不寄信也不寄包裹,就那么神哉哉的坐着。
  要是没猜错的话,这老头儿在等着有人收包裹。
  现在想要找到高价值的邮票,只能在包裹上找。
  包裹越重,贴的邮票越多,出现稀罕票的几率也越大。
  她悄悄的走过去,给老头亮了一下手心里的银元,然后就出了邮局。
  当然,这个举动很冒险,不过元妮早就想好了,要是老头瞎叫唤,那她撒丫子就跑。
  事实证明,这个险冒的很值,老头悄悄跟上来了。
  “同志,你慢点走,能给我再看一眼那东西吗?”
  元妮儿招呼他站到了大树底下,跟特务接头似的,悄悄的亮出银元,让老头看个仔细。
  “哎呀,1916年……这是洪宪飞龙币啊。”
  戴眼镜的老头挺识货,一语就道破这枚袁大头的来历。
  这枚袁大头可不是普通银元,是为了纪念袁世凯登基,特别铸造的,所以又叫做洪宪飞龙币,单论收藏价值,它比普通银元高百倍不止。
  这也是元妮为什么宁愿来邮局找收藏家,也不愿意去黑市招买家的缘故。
  收藏家们尊重历史,不会胡乱压价,黑市上的倒爷则刚好相反,那是一定要压价的。
  “你老眼光好,这就是飞龙币,要能给二十,就让给你了。”
  现在市场上的银元,基本上是五块钱一枚,可飞龙币不是普通银元,别说是要二十块,就是一百也值了,再过些年,飞龙币能拍卖出百万高价,是银元中最值钱的。
  关键是普通人没那么多钱。
  如今普通工人的月工资也就三四十块,吃吃喝喝剩不下啥,想存二十得好几个月。
  老头急的搓手手,“二十值了,关键是我没那么多现钱,十五块成吗?”
  在这个小镇上,能给十块的人都是实诚买家了,有了鉴别古董的能力,不愁收不到更好的东西,元妮儿干脆点头,“成,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这老头蹲守在邮局,就是为了收人家包裹上的邮票,所以身上带了钱。
  他从怀里掏出一个手绢包,里头包的有零有整,刚好十五块钱。
  收了钱,元妮痛痛快快的把银元给了老头,转身就走。
  得尽快赶回村去,娘还等着钱救命。
  经过国营饭馆的时候,她看到饭馆门口摆着热气腾腾的笼屉,里边都是香喷喷的肉包子。
  元妮肚子饿的咕咕叫,忍不住停下来问价钱。
  “一个伍分,加一两粮票。”
  “没带粮票呢?”
  “一毛钱一个。”
  元妮儿花了五毛钱,买了五个大肉包子,忙碌了半天,再不吃饭,她这小身板就顶不住了。
  肉包真是好吃,雪白暄乎的面皮,香喷喷的肉馅儿,咬一口香甜的汁水就顺着喉咙往下流。
  元妮一口气吃了三个,把剩下的用油纸包好,藏在破包里,准备带回去给妹妹吃。m.biqubao.com
  等元妮赶回村,妹妹们都等急了。
  “姐,你总算回来了,娘又烧起来了。”招娣急的嘴上都起了皮。
  她像个小大人似的,用水打湿手巾,正给娘往额头上敷呢。
  盼娣还小,愁眉苦脸的坐在一旁,没哭就不错了。
  元妮把包子拿出来,给俩妹妹一人分了一个,“快吃,吃饱听我安排。”
  “肉包子?”
  “肉?”
  招娣和盼弟也不知多久没见过肉了,不用元妮催,赶紧把包子吃完了。
  “招娣,你去找老队长,就说我们要送娘看病,要用队里的拖拉机。”
  队里的拖拉机是个油老虎,主要是用于生产,可遇到社员生老病死这些急事,还是可以帮衬一下的。
  老队长还是靠谱的,招娣去了没多大多大会儿功夫,就把他给找来了。
  这个时候,元妮娘已经烧得满脸通红,开始说胡话了。
  一看她的惨样,老队长也不觉着元老二冤了,把嫂子打成这样,还有天理了?
  “造孽呀,元妮儿,你娘这情况是得进医院,不过你有钱吗?”
  “有钱,我借来钱了。”
  老队长也没追问,人元妮儿没问他借钱,已经算是有出息的孩子了,“那行,你跟着一起去公社医院,至于招娣和盼娣,就先到我家去,让你们大娘给照看着。”
  招娣十二岁,盼娣只有七岁,这么小的孩子带去公社也是累赘,还不如放在老队长家里安全。
  就这样忙忙活活,折腾到天黑,才把元妮娘给送到了公社医院。
  “骨裂,得住院治疗。”医生检查一番,得出了这样的结论。
  交了十块钱押金,顺利办理了住院。
  元妮娘进了抢救室。
  老队长看了看,决定凑合一晚再走,“元妮,你娘还不知是啥情况,我们先等等再走。”
  元妮很感动,同时也对元家人更加失望,一个外人都愿意对她们母女伸出援手,身为父亲的元老大却是如此凉薄。
  好在,经过抢救,元妮娘终于脱离了危险。
  等她悠悠醒来,已经是夜里两点,听说自己住了院,元妮娘两个眼都是直的,老天,这得花多少钱?
  护士用板车把元妮娘推进了病房,又交代了几句注意事项,这才离开。
  这是一间六人病房,就是俗称的大病房,里边已经住了两个人,看样子睡得很实在。
  元妮娘摸摸身上的石膏,十分忐忑,“妮啊,我不住院,住这里要花钱啊,咱们哪有钱?”
  “你这伤必须得住院,你放心,我手里有钱”
  “吵什么吵?还让不让人睡觉了?乡下人就是事情多。”一个声音突然冒出来,把元妮母女吓了一跳。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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