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宠掌心娇,少帅轻点撩_第422章 喜欢她什么?没什么不喜欢的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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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眼九月十八。
  天未亮之际,整个城东宅子便已经张灯结彩。
  饶是婚宴并未准备大操大办,但该听到风声的人,还是早几日便备好了贺礼。
  不少不请自来的,都是军政府内江四爷的拥趸,再到后来,连刀头堂那边,都来了人。
  姰恪的私馆里,酒席从十桌,一直加到了二十桌。
  周津禹原本是来吃喜宴的,他的礼金包的也很丰厚。
  结果,酒席没吃好,只忙活着交代人从御食客栈加菜了。
  他变得更像个来帮忙筹备喜宴的管事。
  好容易腾出空来,刚坐下喝杯酒,便见杜审已经喝得面红耳赤,双眼迷离。
  他凑过来,醉醺醺在周津禹耳边念叨:
  “老周,你也抓紧吧,啊。你看,连老项那根老木头都要开花结果了,你说说你,也不是没人要,你原先勾搭得的那些相好的,都哪儿去了?”
  周津禹,“……”
  他不想跟醉鬼一般见识,干脆起身离座。
  走到后院狭窄的甬道里透口气。
  刚点了支烟,就瞥见后院东墙下那棵高大枫树边,立着道纤瘦的倩影。
  她一条长辫子垂在肩侧,穿着丁香紫的半臂小褂和百褶裙,一身打扮朴素又简约,不知道的还以为是私馆的年轻女佣。
  此时正微微弯着腰,在给两只拴了铁链子的狼狗喂食。
  周津禹夹住烟蒂,随手丢在脚下碾灭,这才抬步走过去。
  “胡姑娘?”
  ‘汪汪’‘吼唔’
  原本埋头正啃骨头的两只狗,因为生人靠近,突然抬头朝他呲牙吠叫,看起来凶得很。
  周津禹吓一跳,不敢再上前。
  胡秀秀端着手里的铜盆,回头看过来,先是愣了下。
  “周老板。”
  她连忙低身抚了抚身边那只狗的脑袋,将其安抚下来,这才快步朝周津禹走来。
  “周老板,不好意思,吓到你了?”
  周津禹扯唇笑了下,脸上不太自然。
  “姰大夫怎么养这么凶两条狗,胡姑娘还是别靠太近…”
  胡秀秀眼梢笑弯,不太在意。
  “没事,它们认人,只对生人凶,平时还是很温驯的。”
  又问,“周老板怎么到后院来?不在前面吃酒?”
  周津禹牵唇笑了笑,“出来透口气,胡姑娘怎么不在前头?反而躲到后面来。”
  胡秀秀笑了笑,拎着手里铜盆,往后厨房的方向走。
  “今日来这么多贵客,后厨忙不过来,我在后面帮帮忙。”
  周津禹下意识跟上她脚步,闻言眸光微闪,似懂了什么。
  她说‘贵客’。
  胡秀秀是个极有自知之明的人。
  她躲在后面不露面,默默为这场喜宴做些自己力所能及之事,为了避嫌,怕人问起她,会给四夫人和姰恪落面子。
  周津禹不期然便想起,头一次在御食客栈见到胡秀秀。
  那天晚上快要关门,她带了自己亲手做的豆腐找上门。
  很谦卑说道:“我一个寡妇,带着女儿,凭手艺讨口饭吃,虽说有少帅夫人照拂,但您不能因为少帅夫人的面子,就砸自己招牌,您得尝尝我的豆腐,再决定要不要合作。”
  她很瘦弱,也很忐忑,但在谦卑中又难掩自己的韧性。
  是个很有原则的女子。
  周津禹欣赏胡秀秀,而她的豆腐,的确也做的很不错。
  他收敛思绪,驻足后厨房门外,等她把盆子还给厨娘,又再次走出来。
  于是温和笑问,“忙完了?不去吃两口饭菜?”
  胡秀秀摇头,“周老板快回去吧,我先前在厨房,已经吃过了。”
  “你要一直待在后院?直到前面喜宴结束?”
  胡秀秀诧异看了眼他,浅笑摇头。
  “我以前住在这边,楼上还留着那间客房,我一会儿自己上去。”
  周津禹看了看她,不好再说什么,告了辞,便转身回了前头。
  喜宴到下午快三点钟才结束,宾客们陆续离开。
  江四爷没走,这边也依然留着他跟姰暖的卧房。
  杜审喝的两步三晃悠,被项冲和周津禹携力扶上车,而后席盈开车带他回去了。
  目送洋车驶出馆门,耳边清静下来,项冲叼了支烟,又递给周津禹一根。
  “忙么?不忙坐下喝杯茶。”
  周津禹接过烟,“不忙。”
  江四爷在楼上醒酒,他跟姰暖没准备离开前,项冲也得在这边等着。
  于是,两个人坐在前厅里,喊忙活收拾残席的佣人们送茶来。
  周津禹先开口,“听说你的好事也将近,三个月内办三场喜宴,你们这是憋着气看谁被落下?”
  项冲右侧刀疤眉跳了下,淡淡扯唇。
  “早晚的事。”
  “今日怎么不见楼小姐来?”周津禹问。
  项冲摇了下头,“大家闺秀,待嫁的时候,不出席这等场合。”
  何况是姰恪的喜宴,楼歆铁定不好露面的。
  周津禹失笑,“听说过,楼夫人规矩很重。”又揶揄道,“还听闻原先楼夫人放话,想要招婿,你这算是,入赘?”
  项冲意外地看他一眼,低沉哂笑。
  “我无父无母,三代单穿,入赘?”他摇头。
  周津禹了然,难免唏嘘道:
  “楼家算是高不成低不就,嫁给少帅身边的总军,算是高攀了。”
  项冲扯唇笑了下,没多言。
  论前程,或许是楼家高攀他。
  但论家境和才貌,当然是他高攀了楼歆。
  周津禹笑问,“喜欢她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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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冲愣了下。
  继而想了想,自己一直偏好的类型,便是性格温婉贤淑的,最好还是大家闺秀。
  他算是白手起家,跟着四爷,日后前程似锦。需要一个臻静娴雅诗书达礼的妻子,日后相夫教子,成为他的贤内助。
  楼歆刚好是这样一个人。
  那日许是被杜审那贱嘴刺激了几天,刺激得脑子不清楚了,又因为身边人都似有若无暗示他该成家立室。
  所以在歌舞厅遇见端庄娴雅的楼歆,他便动了心思。
  派人查了下,楼家基本没什么可疑,且楼歆的现状与他相似。
  一个着急嫁人,一个正好想娶。
  次日便找到楼歆,私下谈了谈。
  自然,楼歆似是被惊骇到,但最后还是点了头。
  至于说,自己喜欢她什么?
  项冲沉思着想了想,最后说:
  “暂时,没什么不喜欢的。”
  说不上多喜欢,只是顺眼又合心意,但要说不喜欢,好似也没什么不满意的地方。
  周津禹定定看了他两眼,微微点头。
  得,这一个虽然也要娶妻,但还是没开窍的呢。
  他启唇欲说什么,余光却瞥见从楼上下来的一大一小。
  胡秀秀牵着女儿,正准备要离开了。
  她见到项冲和周津禹,浅笑颔首:
  “项总军,周老板。”
  月月眼睛亮晶晶看着项冲,声音清脆:
  “项伯伯!”
  项冲看到小孩子,就难得露出笑脸。
  周津禹失笑,“怎么不叫我?”
  月月怯怯看了眼他,半个身子躲在她母亲身后,学着大人的叫法:
  “…周老板”
  周津禹嘴角一僵,“……”
  他有那么吓人吗?
  他长得难道不比五大三粗还刀疤眉的项冲温润和蔼?
  胡秀秀看了眼他,抿唇忍笑,在女儿发顶轻轻揉了把,同两人告辞。
  “没什么事了,我带月月回豆腐坊,那边还在忙着做工呢。”
  项冲接话,“让佣人喊姰恪的副官送你们回去。”
  胡秀秀摇摇头,“不必麻烦,天气好,我带她走走,还能在那边湖畔溜达会儿。”
  周津禹就站起身,“我正要回去,捎带你们一程。”
  胡秀秀微怔。
  周津禹已经往外走,温润笑着招呼小家伙。
  “走吧,月月,周叔叔送你。”
  ……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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