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途狠狠盯着秦昊,咬牙切齿道:“你说了不算!我要听领袖亲口说!” 郑途的目光落在谢紫烟的身上,一字一句道:“领袖,你说实话!你是被这奸贼逼迫,还是...真的跟他有了情愫,私定终身?” 唰! 所有人的目光,聚焦在谢紫烟的身上,竖起耳朵,等待着她的答案。 若是谢紫烟点头,承认跟秦昊私定终身,那也就罢了! 秦昊就是忠义军的女婿,是自家人,当一个军师,绰绰有余。 若是谢紫烟摇头。 甚至,她指责秦昊是登徒子,非礼了自己。 那么,就算秦昊有通天的本事,也会被忠义军群起攻之,逃不过大卸八块的下场。 秦昊已是命悬一线,生死只在谢紫烟的一念之间。 这时候,谢紫烟俏脸绯红,心脏犹如小鹿乱跳,神态娇羞... “登徒子...” 谢紫烟狠狠白了秦昊一眼。 她做梦也没有想到。 秦昊居然如此大胆,在这种情况下,强吻自己。 自己可是黄花大闺女,以后可怎么做人呐? 见到谢紫烟不说话,郑途有些急了,追问道:“谢紫烟,你倒是说啊!” “你是不是跟这个来历不明的男人有一腿!” 谢紫烟这才回过神来,俏脸上的羞红消退,双眸变得清明起来。 她冷冷看了郑途一眼,道:“你是我什么人?是我师尊?还是我的长辈?” “我跟谁私定终身,关你屁事?” “轮得着你在这里大呼小叫?” “你不是想要答案吗?” “好!我就告诉你!我就是喜欢黄裳,跟他私定终身!” “怎么样?” 噗通! 郑途的幻想破灭,双腿一软,重重坐在椅子上。 谢紫烟站起身,目光扫过众人,冷声道:“我的未婚夫黄裳,从现在开始,就是忠义军的军师!” “你们谁不服?” 聚义厅内,一片死寂,鸦雀无声。 所有人都低着头,不敢吭声。 忠义军,毕竟是谢紫烟一手建起来的。 她的未婚夫担任军师,谁敢说一个不字? 郑途眼神怨毒,盯着秦昊,冷冷道:“好!就算你是忠义军的军师!” “我倒是要听听,你这军师,有什么高见?” “有什么办法,能让忠义军摆脱现在的困境?” 谢紫烟点点头,望向秦昊,开口道:“你说说看,忠义军是离开栖凤山,远赴蛮荒之地避祸。” “还是留在栖凤山,负隅顽抗,跟白莲教和西蜀朝廷拼个你死我活?” 谢紫烟提出这问题的时候,大家心中已经有了答案。 这个叫黄裳的男人,既然是谢紫烟的未婚夫。 那么,他就一定会跟谢紫烟站在一起,支持忠义军离开栖凤山。 秦昊笑了笑:“我的意思是留下!” 留下... 听到这两个字,众人一片哗然。 郑途先是一怔,用讥讽的眼神看着谢紫烟:“哈哈哈!谢紫烟,你没想到吧!” “哪怕是你的未婚夫,也不愿意跟你一起,远走他乡,亡命天涯!” 旋即。 郑途走上前,拍着秦昊的肩膀,激动道:“好兄弟!英雄所见略同!” 秦昊挥手将郑途的手掌,从自己的肩头拂下去,冷声道:“少套近乎!我跟你很熟吗?” 郑途碰了个钉子,脸色很是难看。 不过,谢紫烟的脸色更加难看,双眸冒火,一副要吃人的表情:“黄裳,你给我解释清楚!” “你到底是什么意思?” “你为什么要留在栖凤山...” 秦昊神态淡然,笑道:“理由很简单。栖凤山位于十万大山的外围,距离锦城并不远。” “而且,这里易守难攻,就算白莲教出兵攻打,也占不到便宜。” “还有一点,此地距离忠义军的故土并不遥远,能给大家留一个念想...”biqubao.com 这一番话,说到了忠义军的心坎里。 故土难离。 他们都是普通的老百姓。 谁愿意背井离乡,离开故土呢? 谢紫烟有些急了:“你说的,我都明白!可是,忠义军缺乏军备,根本不是白莲教的对手!” “留在栖凤山,这是等死...” “忠义军五万弟兄,一路追随我,我不能眼睁睁看他们死,我一定要为他们谋一条生路...” “哪怕是放弃尊严,亡命天涯...” 谢紫烟的眼泪瑟瑟而落,不知不觉,已是泪流满面。 她是天剑宗的传人,是天之娇女,骨子里是一个极其骄傲的人。 面对敌人,与其避让,不如交锋! 哪怕是死,她也要死的轰轰烈烈,贯彻心中的侠义精神! 谢紫烟不怕死。 但是,她怕眼睁睁看着,追随自己的弟兄们,一个个惨死在自己面前。 因此。 她宁愿放弃尊严,选择逃亡,哪怕是卑微如蝼蚁,也要活下去! 这是谢紫烟最后的坚持! 秦昊望着谢紫烟,内心五味杂陈,鼻子有些发酸。 他对叛逆,从不手软! 谢紫烟是忠义军领袖,谋逆犯上,甚至打算入宫刺杀自己。 毫无疑问,谢紫烟是叛逆! 若是按照大夏律法,凌迟,夷九族! 可是,经过这段时间的朝夕相处,秦昊深深喜欢上了这个敢爱敢恨的江湖侠女。 特别是她舍己为人的牺牲精神... 无论是哪个时代。 谢紫烟这样的人,都是凤毛麟角的存在。 特别是大夏这样的封建社会,根本容不下谢紫烟这样的奇女子。 她的下场,也注定会极其凄惨! 越是如此,秦昊就越是忍不住,想要挽救谢紫烟。 这不仅是为了挽救她的性命,挽救忠义军。 更是为了拯救,百姓心目之中那一份正直,那一份侠义... 侠以武犯禁,为上位者所不喜! 可是,在秦昊看来,在封建时代,侠义是一道照亮世界的闪电,告诉世人,这世间还有正义,还有公理! 侠义精神,永不磨灭! 秦昊的思绪收了回来,掷地有声:“忠义军之患,不在于是否留下,而是在于没有军备,没有经过操练,战斗力低下。” “一群乌合之众,就算是远走蛮荒,避祸山林,结果也是分崩离析,灰飞烟灭!” “与其如此,不如留在栖凤山!” “刀兵铠甲,我来想办法!”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https://www.biqubao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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