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我的80年代_第944章 演唱会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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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所是位好同志。
  他气归气……话说,家底快要被掏空,谁又能不气呢?
  但最终他还是同意了。
  所以李建昆认为他是位好同志。
  又是收获满满的一天。
  李建昆推着彻底熬不住、不驼人都咯吱咯吱响的“缝合怪”,踏着夕阳的余晖,回到娘娘庙胡同。
  “我回来了。”
  本以为来开门的是春草。
  吱呀——
  院门应声而开。
  露出李云梦幽怨的小脸:
  “你敢不敢再晚点?”
  李建昆怔了怔,这才想起,答应小妹今晚要带她去看演唱会。
  起因是崔剑前一阵儿送来几张票。
  这种热闹,李云梦是决计不会错过的。
  李建昆当时还没在意,后来拿着印刷简陋的门票仔细端详,才回忆起一些信息,意识到这是一场不容错过的演唱会。
  这么说吧,没有这场演唱会。
  后世那些什么金榜劲曲、霸榜热曲,大概率都不能按时出现。
  李建昆指指头顶天色:“这不是还早吗。”
  “早啥早,咱们要去三里屯哩!”
  李云梦从他手上夺过缝合怪,推到院墙边立好,遂拽着他噔噔噔地往北厢房冲。
  姑娘觉得她哥如果穿这身去看演唱会。
  跟穿喇叭裤去机关单位开会,是一样的效果。
  来到李建昆的房间门口。
  房门半掩着。
  李云梦忽然狡黠一笑,一只手缓缓推开房门,另一只手五指撒开,在空中晃动,嘴里配着BGM:
  “铛铛铛铛——”
  李建昆搭眼朝房间内瞅去。
  对于沈姑娘藏在里头,其实不算意外,崔剑送来三张票,小妹上回就说起过,要拉上她。
  但他仍然眼前一亮。
  是因为沈姑娘现在的打扮。
  上身黑色女式皮夹克。
  下身蓝色直筒牛仔裤。
  脚下是一双白色乃基……也就是耐克运动鞋。
  这使得沈姑娘多出些酷飒的气质。
  然后衣裤都比较修身,配上她线条健美的身材,又有种既直接又内敛的性感。
  同时这样的打扮,突破了年代的束缚,因为即便搁后世,这也是很常见的偏怀旧的装束。
  今晚的沈姑娘,有种独特而另类的美。
  “二哥,行啦行啦,知道我姐好看,晚上有的是时间看。”
  李云梦给他推进房间。
  沈红衣俏脸一红,与他错身而过,款款走出房间。
  等李建昆换好一套休闲装打开门后,李云梦左右手各拽一个,急吼吼冲向院门。
  “饭都不吃吗?”身后传来老母亲的声音。
  李云梦:“没时间了没时间了妈,我们在路上买点吃。”
  “这孩子。”
  ……
  ……
  朝阳,三里屯。
  工人体育馆。
  夜幕下人满为患。
  这是这个国家迄今为止,参与歌星最多的一场演唱会。
  晚会主题叫“国际和平百名歌星演唱会”。
  起因是这样的:
  八四年,埃塞俄比亚大饥荒,造成数百万人死亡,震惊全球。
  随后西方音乐界相继推出《DoTheyKnowIt"sChristmas》和《WeAreTheWorld》两首公益单曲,召集数十位知名歌手共同录制,掀起全球公益浪潮。
  八五年,港台地区也号召六十位华人歌手,共同录制了《明天会更好》。
  今年年初,中国录音录像出版总社的录音师张丹丽,到广东探亲,买到一盒《明天会更好》的翻版磁带,听后大为震撼。
  回京后便找中录的音乐编辑吴海岗商量。
  音乐圈的大佬们想跟进这个主题,搞一场规模更大的活动。
  恰好一九八六年又是国际和平年。
  于是点子出来了。
  但怎么搞,是个问题。
  大佬们的想法是希望这场活动,以及活动下诞生的音乐,最好能在国际上带来影响。
  那么最好搞流行音乐。
  而此时在我国音乐界,其实没有流行音乐的地位。
  一些类似歌曲还被称作靡靡之音。
  意外的是,申请通过了。
  策划者们喜出望外。
  于是,这场演唱会诞生了。
  李建昆带着沈姑娘和小妹戳在体育馆场内一角,他站在后面,俩姑娘在他身前,基本是左手抱一個,右手抱一个。
  人实在太多了。
  甭管周围的哥们儿有没有涩心。
  很容易吃亏。
  而无论哪个吃半点亏,李建昆都会很不爽。
  “瞪个毛啊瞪,我大妹我小妹,咋了?”
  李建昆这话怼得没有具体目标,因为周遭的大眼珠子多得数不过来。
  撂下一句话后不再理会,打量起正前方的舞台。
  这场晚会可以用“寒酸”来形容。
  舞台上没有绚丽的灯光,甚至没有基本的布景,只有一块简单的背板,上书六个硕大汉字——
  【让世界充满爱】。
  它为什么会弄得如此成功,从而掀起一场音乐革命,打破了对流行音乐的偏见。
  除了崔剑会在今晚一鸣惊人外,其实李建昆也挺好奇。
  等待的时间显得格外漫长。
  某一刻,场内的灯光逐渐暗下来。
  轻柔的钢琴曲透过音箱传出。
  原本空旷的舞台上,忽然变得热闹,三五成群的年轻人挥着手,说着笑着,从四面八方汇集到舞台中央。
  李建昆周边有好事者,吃饱了没事干,还数了数,想看看是否符合“百名歌星”的宣传。
  足足一百二十八人!
  同时,一百二十八人在开场一起登台的方式,此时已在观众席中激起阵阵涟漪。
  新鲜!
  演员们的着装更可谓新奇。
  穿的不再是华丽闪亮的演出服。
  而是普普通通的工装夹克和牛仔裤。
  不过,虽然普通,却是时下年轻人们最时髦也最钟爱的打扮。
  红、黄两种颜色的夹克,整齐地铺满本就不大的舞台。
  “这个世界并不缺少阳光和空气,也不缺少土地和风雨,而多少年来,我们苦苦寻找的是真挚的友爱和信赖——它在哪里?”
  主持人李晓玢的声音落下。
  深沉而温柔的旋律渐渐响起。
  “想起来是那样遥远……”
  舞台中央,一个梳着娃娃头的女孩子,用近乎童声的甜美嗓音,唱出第一句歌词。
  哗——
  整个工体瞬间沸腾。
  这久违的温情,把在场每一个人,把中国人心里最柔软却最隐秘的那个角落,轰然打开了……
  《让世界充满爱》。
  这首歌采取的是组曲表演的形式。
  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和第三部分由歌手分别演唱。
  韦唯、程琳、杭天琪、付笛声、蔡国庆、孙国庆、常宽等,一众此时最出名的歌星,手拉手,肩并肩,随着歌声轻轻摇晃身姿。
  第二部分则是全体歌手合唱。
  也是后来磁带中的版本。
  等唱到后面重复的部分时,有些观众居然已经能跟着哼唱。
  这使得台上的歌手们十分震惊。
  没想到观众们如此热情和投入。
  事实上,台上的多半歌手原本对这场晚会,能取得多好的效果,并没有抱太大希望。
  一切都太简陋和仓促了。
  加上之前没办过这么大规模的演出。
  连晚会的十几台大音箱,都是797厂连夜赶制的——
  晚会筹备组连找几个相关单位,根本找不到符合要求的现成设备。
  此时流行音乐不受重视,这些歌手工作机会也不多,权当过来为中国流行音乐出口气。
  现在,观众的反馈,超乎他们预期。
  来劲了!
  他们开始毫不吝啬地张扬起自己的个性。
  比如崔剑,当唱到《让世界充满爱》的第三部分时,站在第三排的崔剑丝毫没有理会周围的歌手,聚精会神地配合着旋律走起了太空步。
  和崔剑有一拼的是一代舞王陶金,陶金在整个演唱过程中都在跳着优美的舞,似乎这对他来说,不是一个演唱会,而是在打造一场舞蹈秀。
  刚在八五年年底拿到一个通俗歌曲大奖的常宽,站在领唱的位置,演唱时他常常极其陶醉地闭上眼睛,伸出双臂,这个动作在这个年代是相当前卫的。
  此时想走摇滚路线的孙国庆,留了一个极其个性的朋克头,不时甩动。
  虽然以李建昆的眼光看,这头挺……卡通的。
  …
  到个唱环节时。
  歌手们愈发卖力。
  现场掌声如潮。
  李建昆留意到小妹的一双小手快拍肿了。
  能这样在工体、听这么多歌手、尽情演绎流行歌曲,对这个年代孩子们来说,是做梦都不敢想的事。
  他们对于流行歌曲的喜爱,往往只寄托在偷藏在床底下,怕父母、更怕居委会大妈发现的翻版磁带上。
  所以出现这样一种局面:
  前卫的流行歌手们备受打击,说,似乎真没多少人喜欢。
  年轻人说,我很喜欢,但没有演出可听啊。
  这种误会。
  在今晚。
  在台上和台下的热情的碰撞下。
  轰然解开。
  演唱会快结束时,一个人端冲锋枪似地抱着吉他,登上舞台。
  未曾开口,他的一身打扮已引起了观众的阵阵骚动:
  一件超肥大的藏蓝色中式罩衫——敞着怀。
  一条上肥下瘦的黑色棉布“秋裤”——裤腿一高一低。
  一双千层底布鞋。
  一双白色棉布袜子。
  又厚又密、颇具乡土风味的齐头帘,几乎遮住了的眼睛。
  二十四岁的崔剑,就以这样的形象,站在工体舞台上,开启了第一次公开演出。
  “二哥,你看你看,崔哥,崔哥!”
  “我眼睛没瞎。”
  李云梦很不淑女地哈哈大笑,叉着小蛮腰,环顾周围:“同志们,震惊吧!”
  确实惊到不行。
  用李建昆的话说:但凡瞅瞅此子的造型,也知道不是泛泛之辈……
  中国摇滚乐,毫无预兆地横空出世了。
  这样的激情和火热,使得这个年月里,在封冰中等待太久、哆嗦太久的人们,蹭地一下被点燃。
  崔剑是个音乐人,也是个诗人。
  他仅用一个成语,就唱出了人人心中有、人人笔下无的东西。
  直截了当地对国人的生存方式提出质疑。
  他的音乐又促使人们首先改变自己,而不是怨天尤人。
  这种态度恰恰是国人所缺乏的,也正因如此,《一无所有》才会在特定的历史环境下,产生巨大反响。
  若干年后,它还被北大中文系作为一个划时代的象征,收入《百年中国文学经典(第七卷)》,崔剑也被称为“当代首席摇滚诗人”,进入了《中国当代文学史教程》。
  看完整场演出后,李建昆不得不承认,还是小崔子牛批。
  现场燃炸了。
  所以他带着沈姑娘退场时,格外轻松。
  没什么人动。
  小妹是被他扛走的。
  三人还没吃晚饭,工体今晚搞这么大活动,这么多人,个体户们当然不会错过。
  旁边的移动小吃摊位不少。
  找到一处带桌椅的地方坐下。
  李建昆要来三份炸酱面,三人边吃边聊。
  李云梦像只麻雀样叽叽喳喳,仍在回味刚才的演出。
  沈红衣留意到李建昆欲言又止,埋着头,轻声问:“要、走了?”
  “嗯。”
  从首都、魔都和东北三地,调拨的东西陆续到达特区,最主要的还是人才,这拨羊毛……呸!
  这一轮的资源收集,已经不少。
  而李建昆的许多计划,还没有对下属们交代,他得回去主持大局。
  沈红衣细嚼着面,轻轻哦了一声。
  李建昆凑到她耳边,柔声道:
  “对不起。
  “等这件事办好,我就能娶你了。”
  沈红衣仿佛一下触电,整个人静止不动了。
  良久。
  李建昆耳畔传来细弱蚊蝇的“嗯”。
  “诶,你俩说啥悄悄话呢?呀!姐,你咋哭了?”
  “没、没,风大……”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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