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风,你好棒呀。” “冰傻子,没想到你真的会那么多绝活。” 而此刻的洛风。 回到了京城后。 晚上的时间,就在一家情侣酒店,彻底的和秦如冰来了一次零距离的接触。 让洛风没有想到的是。 秦如冰真的不是嘴巴上说说而已。 而是真的有实力。 今天的秦如冰,是洛风比较喜欢的黑丝女仆。 “那可不是,我练习的,你这家伙,终于知道我的好了吧?以前就一直不要我,哼。” 秦如冰靠在洛风的怀里。 说真的,以前活的二十几年,真的不如这么几个小时。 那样的事情。 真的是能让人晕过去的美。 想起来刚才。 自己肯定是不行的了。 但是没办法,洛风还很那个,就安排了绝活。 最终秦如冰说,让程黛过来帮一下洛风。 但是洛风还是拒绝了。 毕竟洛风说过的,这是属于自己和秦如冰的单独晚上。 不想让其他人参与进来。 秦如冰也只好硬着头皮,再次安排一些绝活。 反正能用的都使用了。 这才让洛风那孪生兄弟,稍微安分了一些。 两个人缠吻了一会儿,都打算休息的。 但是洛风的电话却打了过来。 “老公,有事情需要给你说。” 是小助理。 “我家宝贝黛儿,什么事情呢?不会知道老公现在还没够,要过来救场吧?” 洛风打趣了起来。 可是程黛脸红了一下,“你和如冰姐两個人的首杀,我就不打扰了,我说的是,您让我盯着的事情,好像已经开始进入尾声了。” 洛风自然知道程黛说的什么事情。 怀抱着秦如冰,好奇地说道:“怎么样了?” “还能怎么样呢?这家伙坚持不下去了,房东也不给他欠房租的机会,应该是要搬走了。” “好啊,原本认为能坚持一个月两个月,没想到这么快?”洛风一边摩挲着秦如冰那长腿。 呵呵笑了笑。 “他好像是投资了其他的生意,资金链出问题了吧?”程黛开口说道。 “那好吧,按照原计划,把这些服装店,都接手过来,让我父亲过去开服装店。”洛风呵呵一笑道。 “没问题。”程黛点了点头。 “那老公,早上要安排车过来接你和如冰姐吗?”程黛继续问道。 “当然要了,不过伱得过来一下,早上的时候,车里....” 程黛脸红了一下,还是点头,“我知道了.....” ........ ........ “胡大哥,你什么意思,我说了,我过几天就有钱了,你干嘛把店铺转租给其他人了,你有考虑过我吗?我经营了这么久的服装店,都已经搞定了很多熟客。现在你给我转租了?” 说实话,这样的服装店,要转租出去,那么租房子的生意人,是要收费的。 毕竟张杰的话也没错。 他已经吸引了很多熟客,让他们形成了固定思维。 这也是价值。 比如你给谁盘下来一个店铺,你不单单要买下来人家的用具,还要续房租,关键在于,一笔转租费,就是这个道理。 你接着人家的门脸做相同的买卖,很显然是比从新开一家要好得多的。 “呵呵,你交不上房主,你居然怪我转租?那你给钱啊?” 张杰说不出话来。 “能不能宽限几天?” 胡大哥道:‘行了,我就实话告诉你吧,来找我谈的一个女孩子,是京城来的,很漂亮。’ “京城?哪又如何?” “呵呵,你应该知道,恒达公司吧?” “恒达?房地产?” “是啊,这个漂亮的女孩子,叫做程黛,那叫一个身材好啊,是恒大老板身边的小助理,应该也是小情人吧,看那样子,不知道天天被滋润得.....反正皮肤很好。” 胡大哥说起来,也回忆起来程黛的漂亮。 非常羡慕这个恒达的老板。 “然后呢?”张杰问道。 “呵呵?然后呢?就是人家盘下来店铺,交给了洛福高,而且程黛喊洛福高爸爸。” “什么?”张杰惊呆了,“你是说,洛福高?是恒达公司老板的小助理、小情人的父亲?” 张杰很清楚啊。 要是一般的小助理,那也没什么大事情。 但若是老板的小情人。 那就不一样了。 “我说你脑袋真的事wat了吧?”胡大哥呵呵一笑,“我都说了,这个女孩子叫做程黛。怎么可能是洛福高的女儿?” “那....”张杰想了想,没反应过来。 “这个恒达的老总洛先生,就是洛福高的儿子。” 卧槽! !!! !!!! 这一刻,张杰说不出话来。 如果是这样,就解释的通了。 怪不得,差不多一个月的时间,每天店里的人,都不重样。 一直来搞事情。 这话费何止是千万? 就是为了搞死他? 【ps:今天又给大家更新了5000字,作者到现在2点了,才睡觉。 作者这么辛苦,其实也没办法,奶奶的糖尿病,又凶了,又得吃降血糖的药。几大百啊。因为检测不方便,还得买个血糖仪,又是几大百。真的太难了,一老一少,生活在这无情的人世间。拜托大家投点月票帮帮忙吧。唉。其实大家也知道,这本书很扑街,但是作者依旧不顾性命地一直每天几大千字的更,大家也清楚,这样的情况下?不是着急需要钱是什么呢? 哭哭哭哭!难受,大家能不能给投点推荐票,来一点打赏,作者很需要啊,谢谢你们了。各位小可爱们,特别打赏来一下呀! 这本书的话,大家放心好了,一直都会以非常爽歪歪的模式写下去的,不会出现其他的什么难受的情节,大家相信作者,作者还是能办到的,你们的推荐票,你们的月票,你们的打赏,能够给作者的话,都可以打赏一下的,谢谢你们了,你们的支持,就是我的动力,真的很感谢你们,这段时间来的支持,作者会好好写下去的,毕竟你们的推荐票在手里,每天都会刷新,不投出来,也浪费了不是,故而大家多多投一点月票给我吧,我谢谢大家啦啊!还有打赏,也是作者需要的,你们投给作者的话,作者也会记得大家的啊,大家的没一点点支持,都是作者需要的!最后谢谢大家了,真心感谢!】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https://www.biqubao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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