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老爸一开始,也觉得你的话有点不相信,毕竟什么女孩子,二十七八岁罢了,能有如此的大才!后来经过三星那事情,含嫣姐的运营,加上自己的注意,彻底让我们大家都刮目相看了!” 慕倾雪说着,突然想到了什么,嘻嘻笑道:“还有啊,老公,你不觉得,这样的大姨子,身份看起来,就有意思得多了!” “我去,你个臭老婆,什么意思啊?这事情是你爹做的,最好却打趣起来了我是吧?” 洛风有点汗颜。 什么身份啊。 自己要泡她? 还需要给一个身份?要刺激一点吗? 说起来,柳含嫣既然也叫慕天成爸了,那肯定就是洛风的大姨子了呀。 不过洛风肯定不会叫大姨子,要叫也是小姨子。 虽然柳含嫣的确比慕倾雪大。 但古代不是皇帝上位,就算是以前的皇兄,也要自称臣弟。 换句话说,以后慕倾雪可是整个女人里的大姐大,必须喊慕倾雪姐姐。 要这么算,柳含嫣就是小姨子了。 两個人也没墨迹什么,既然双方都舒坦了,那么慕倾雪自然去了自己的办公室忙活去了。 “有点累,黛儿,帮忙捏捏脚!” 洛风坐在老板椅上,吩咐了一声,那一身黑丝高跟制服的程黛应了一声,就走了过来。 洛风舒坦地坐着。 眯着眼享受。 可就在这个时候,电话却响动了起来。 “歪,老婆,什么事情啊?” 是秦婉婷打来的。 前面说过,两个人属于男女闺蜜的关系,老公老婆叫着玩。 其实并没有什么关系。 毕竟对方那取向就这样。 只是洛风眼馋对方,对方对洛风没意思。 只是当做了男闺蜜。 “是这样的,我一个好朋友,叫做林予曦,今天晚上做了一个饭局,邀请了京城很多的富二代,也邀请了你,你去不去?” 秦婉婷缓缓说道。 “饭局?” “具体是做什么的?” 洛风楞了一下,然后好奇问了问。 脑海里,立马就涌现出来,这些富二代的饭局,不就是一些灯红酒绿的事情吗? 要是这样的事情,洛风就不去了。 但是仔细想来,既然是秦婉婷邀请过去的,应该不是单纯的吃喝玩乐那么简单了。 “就是介绍人脉的饭局呗,伱现在啊,可是京城、魔都两地的风云人物,就算放在全国,也是香饽饽!不少人都想要认识一下你这个年轻的千亿大佬呢!再加上,你之前做空三星的事情,不仅仅赚了几百个亿,还给国内的人出了一口恶气,大家都想要见识一下你这个大英雄呢!而且刚好,提起你的时候,我在身边,林予曦就说了,让我负责把你请过来!” 秦婉婷笑呵呵地解释了出来。 并没有隐瞒什么。 “介绍人脉的饭局是吧,那没问题,我还以为,就是一些富二代喝酒聊天,然后在里面做一些抱女人,摸摸这些事情呢!” 洛风哈哈一笑,开起来的玩笑,人脉这样的东西,洛风的确需要,毕竟多个朋友多条路。 就算自己再有钱,若只是抱着钱,以后的路也不好走。 但若是多了很多朋友,其实这样的情况下,会更好。 “你呀你,说什么呢?你说的那样的饭局,我肯定不参加,并且不会让你去,要倾雪知道了,还不拿着鸡毛掸子追着我打?” 秦婉婷翻了翻白眼,没好气地说着,又道:“既然要去的话,时间是明天下午,等你下班,我来接你!还有,把倾雪带上,好歹她也是京城的超级白富美!” “嗯呐,谢谢我亲爱的老婆,等你来接我!至于倾雪那边,我给她说说吧,应该会去的,但我也不知道,或许她要处理公司的事情呢?” 洛风自己肯定决定去了,老婆那边,就一切看她了。 不过老婆都喜欢黏着自己,百分之八九十,是要去的。 “洛总,您今天可真是忙啊!” “明天下午要接受采访!” “晚上还要参加饭局!” 另外一边的小助理,知道了洛风的事情后,就要安排董事长的另外一个行程表了。 很多不重要的事情,都得推一推。 “叫老公!” 洛风微微一歪嘴,看着那身材性感的小助理,正在给自己处理文件。 “老公~!” 程黛无语,叫老公的时候,你个坏蛋喊叫爸爸。 有时候吧,有说叫洛总有感觉,那样才有玩秘书的感觉什么的。 真是无语。 “乖,晚上你去不去?” “不了吧,倾雪姐姐去就行了!” “那好吧!” 洛风想了想,也是这个道理,这样的饭局,要把助理带过去,就有点让人嚼舌根了。 【ps:今天又给大家更新了5000字,作者到现在2点了,才睡觉。 作者这么辛苦,其实也没办法,奶奶的糖尿病,又凶了,又得吃降血糖的药。几大百啊。因为检测不方便,还得买个血糖仪,又是几大百。真的太难了,一老一少,生活在这无情的人世间。拜托大家投点月票帮帮忙吧。唉。其实大家也知道,这本书很扑街,但是作者依旧不顾性命地一直每天几大千字的更,大家也清楚,这样的情况下?不是着急需要钱是什么呢? 哭哭哭哭!难受,大家能不能给投点推荐票,来一点打赏,作者很需要啊,谢谢你们了。各位小可爱们,特别打赏来一下呀! 这本书的话,大家放心好了,一直都会以非常爽歪歪的模式写下去的,不会出现其他的什么难受的情节,大家相信作者,作者还是能办到的,你们的推荐票,你们的月票,你们的打赏,能够给作者的话,都可以打赏一下的,谢谢你们了,你们的支持,就是我的动力,真的很感谢你们,这段时间来的支持,作者会好好写下去的,毕竟你们的推荐票在手里,每天都会刷新,不投出来,也浪费了不是,故而大家多多投一点月票给我吧,我谢谢大家啦啊!还有打赏,也是作者需要的,你们投给作者的话,作者也会记得大家的啊,大家的没一点点支持,都是作者需要的!最后谢谢大家了,真心感谢!】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https://www.biqubao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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