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咳~~” 东方朔干咳了两声,把大家的目光引到自己身上,因为他明显看出灰原哀似乎又有emo了,所以想着赶紧转移话题,以免对方越想越歪。 “大家还是先看看那张明信片上面到底写了什么吧!我想大家应该会非常感兴趣吧。” 此话一出,几个孩子立刻期待地看向阿笠博士手中的明信片,那意思不言而喻。 “这个就算了吧!都是些陈年旧事了。” 阿笠博士老脸瞬间红了起来,抓着明信片就想往口袋里装,可是这个动作却被柯南及时注意到,迅速伸手一把抢了过来。 嘴里还笑呵呵说着: “哎呀,博士就让我们看看,有什么关系嘛!” “新...柯南,你快还给我!” 阿笠博士情急之下竟然差点说漏了嘴,还好及时反应过来,这才免于一次事故的发生。 而这个时候,柯南已经拿着卡片大声读了出来: “这三个月来真的谢谢你。” “能够认识阿笠我真的非常开心。” 刚读了两句,柯南便意识到了不对,这和他收到的那些表白情书的开头不是差不多吗。 难不成这真的是一封情书吗? 一开始柯南根本没有往这个方向去想,毕竟谁会在即将搬走的时候给对方写情书啊。 再次看向阿笠博士,却发现对方已经瘫坐在了沙发上,仿佛认命了一样。 柯南见对方没有再想要制止的意思,便只能硬着头皮继续读了下去: “我不喜欢说再见,那就让我们再会吧!” “十年后的今天,在太阳下山前,让我们在那个充满回忆的地方见吧。” “如果没见到,那就等到下一个十年。” “即使变成老婆婆我也会等你。” “所以如果你到时候有空,请来和我见面。” “写给我最喜欢最喜欢最最喜欢的阿笠。” “十一月二十四日。” “四年A班。” “木之下...” “名字这里有些看不清了。” 柯南瞪着大眼睛看向阿笠博士,他现在已经看出来了,这明明就是一封情书啊! 似乎,阿笠博士的终身大事有苗头了? “应该是放进信箱的时候,被雨水淋湿了吧!”阿笠博士这样解释道,“明信片上没有贴邮票,所以应该是她亲自送到我家信箱里面的。” “所以呢?博士你到底见到她了吗?那位木之下小姐?” 步美有些迫不及待地问道。 “呃....并没有。”阿笠博士苦笑道,“因为我并没有想到,那个充满回忆的地方在哪儿?” “什么?!!” “不是吧!!!” 六个小孩子不约而同地发出了惊呼。 人家表白情书都甩到你脸上了,你去或者不去都是你自己的选择,结果你现在来一句,自己不知道地方在哪? 还有比这更加离谱的事情吗? “也就是说,那位木之下小姐应该还在那里等着你。”灰原哀打开手机,把显示屏展示给众人看,“因为,今天正好是十一月二十四日。” “而且,按照阿笠博士的年龄来算,今天刚好是你们分开四十周年。” “如果那位木之下小姐真的如明信片上所说的那样的话,她应该还在那里等着你,博士!” “那还等什么?”光彦直接从沙发上蹦了下来,“我们去找她把,去找那位木之下小姐。” “可是最关键的地点阿笠博士根本想不出来嘛!” 东方朔一句话立刻给大家泼了一盆冷水。 “果然,阿笠博士从很早以前,就对这种事情非常迟钝啊!” 柯南有些无语的说道,一开始他还以为对方是打算为科学现身才单身这么多年呢,从自己上幼儿园认识对方开始,对方就是一个人,而等他和毛利兰都在一起了,对方还是一个人。 他想过很多原因,就是没有想到会是这么一个扯淡的原因。 人家女孩子都把心意这么明显地放在你面前了,结果你不知道碰面的地点在哪,然后就这么傻乎乎地等了四十年。 什么叫凭实力单身啊!这就是实力! “你有什么资格说别人啊!” 灰原哀幽幽地补了一句,顿时把柯南整的尴尬无比。 “就是就是,要吐槽也得我吐槽才对,有你什么事?你也没比博士好到哪里去!” 东方朔毫不留情地吐槽道。 因为在还是工藤新一的时候,柯南就晾了毛利兰好几年,明明七岁就可以解决的事情,非要等到出了事,到了十七岁才解决完。 要说对感情迟钝,柯南可以说是不遑多让,也就阿笠博士好那么一点点,没有让毛利兰等他四十年。 不过两个人的程度也就五十步笑百步了。 “你们说会不会是那个养了大狗的人家里啊!毕竟那里是他们第一次相遇的地方。” 和东方朔他们不同,帝丹三小则是已经开始猜测那个约定的地点了。 “我也是这么想的,所以在十年之后,我在那里等了一整天,可是根本没人来。” “那会不会是养了黄金鼠的那一家?”步美又问道。 “二十年后我提前一天寄住在那个朋友家,在他家呆了一整天,遗憾的是,她也没有来。” “那动物园呢?博士不是说你们经常一起去吗?” 柯南想了想,也说出了一个地点。 博士苦笑道: “第三十年的时候,我去了那家动物园,在那里等了一天,可惜的是也没有见到她。” “啊?怎么这样啊!”步美失望的说道,“难道说她根本是忘了这件事吗?还是说她一直在另一个地方等博士呢?” “对啊,说不定就是因为第一个十年,她没有见到博士,所以就失望地离开,再也没来了呢!” 光彦也补充道。 “所以说,博士你就没有给她写信或者打电话问问吗?” “我也想啊,可是我根本没有她的联系方式,甚至连她的名字也记不清了。” 六个孩子瞬间到底。 果然是凭实力单身四十年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https://www.biqubao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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