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美慧朝着刘芳伸手,希望她能把小月给自己,没想到刘芳还是十分胆怯,“美慧,我不能把小月交给你,我……我害怕刘重会报复我的,真的,你快走吧……” 林美慧哪里肯再把小月丢下? 这一年来,她饱尝了思念孩子的痛苦,甚至在夜深人静的时候,自责就会像是毒蛇一样撕咬她的心,她看着小熊一天天长得又白又胖,又在爱的包裹下。 可是小月却被绑架,常年流离在外,而且动不动还被刘重虐待…… 这段时间她在身边,小月明显得长胖了许多,可是在个头上依旧落了下风,这让林美慧这个做母亲的心中不忍,常常心酸。 看到刘芳依旧不肯放走小月,林美慧心里瞬间酸楚不已,她嗓音都变了,“刘芳,你也看到了刘重他根本就不是一个正常人,如果再让小月留在这里,以后她肯定会吃苦头的……你就忍心看着小月受这样的苦吗?” 林美慧知道,刘芳虽然害怕刘重,但更多的是在乎这份工作,她不想见到家暴的丈夫,恨不能天天躲起来过这样的清静日子。 林美慧又允诺刘芳,“只要你把小月给我,我以后一定会帮你摆脱那个家暴丈夫的,你放心,我说话算话的……算是我求你,我不能再离开自己的孩子了。” 刘芳还是有些犹豫。 她知道林美慧有能力帮她,可是更多的时候,她突然就有些不甘心,为什么所有的人都能过上幸福的日子,有家有爱人有孩子,而她就四处漂泊躲避家暴的丈夫。 这个念头虽然阴暗,但有时候却也让刘芳乐意看着林美慧痛苦…… 也就是刹那间,刘芳突然脸色一白,她知道自己这个想法实在是太恐怖了,她甚至也变成了像是丈夫一样的恶棍,刘芳有些激动,“好,我把小月还给你,你……你给小月多穿些衣服吧,外面这么冷,去把我的棉衣包着她……如果刘重醒了,我就说,我被你打晕了。” 说完,刘芳把小月交给林美慧,然后拿起旁边的一个酒瓶朝着自己头上狠狠地砸过去,顿时,额头血液四溅。 林美慧也没想到她会用这样的方法,心里虽然有些不忍心,但现在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她抱起小月,回到楼上拿了刘重的大棉衣包好小月,又扯了床单结成绳索,从那块砸碎的玻璃爬了出去。 天色已经漆黑一片,四周都人烟稀少。 林美慧也没有什么方向,只能抱着小月往公路方向跑去,只要能搭上一个长途车,不管去哪里,只要先离开这里就可以躲避刘重的追踪。 来到公路,左右四顾,这个时间哪里还有什么车。 林美慧只好抱着小月顺着北京方向一路小跑,自从生了小白小城,她也没有好好保养过身体,再加上这段时间她一直都是比较忙碌的状态,根本没有什么体力。 没跑多远,她就累得气喘吁吁,满头大汗,寒夜的风一阵阵吹过来,脸上刺骨的疼痛,还好小月被包裹得严严实实,没有任何被冻的危险。 林美慧担心刘重会追上来,最后只能跑到了一旁的小路上。 这样即便刘重追上来,也不可能一下子发现她的踪迹,这一路,又饿又累,林美慧几次都体力不支倒在路边上,她勉强支撑身体坐起来,以免磕碰到小月。 深夜,刘重醒过来。 他只觉得头疼欲裂,慢慢才想起中午跟林美慧喝酒的事情,他扯了扯手边的领带,哪还有林美慧的人影,他立刻疯狂大叫,“刘芳,刘芳……” 喊了半天也没有回应,刘重立刻起身到卧室里找,没有林美慧和小月的身影,等他下楼,这才看到躺在地上昏死过去的刘芳,刘重突然想到什么,拿起旁边的冷水瓶朝着刘芳泼过去。 刘芳醒过来,有些不知所措地看着刘重,“刘先生,这是怎么了,你泼我干什么?” 刘重气急败坏,“你个蠢祸,林美慧带着孩子跑了,你还躺在这?” 本来刘芳就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现在她突然发现自己还是有几分表演的天赋的,刘芳立刻摸了摸后脑勺,尖叫,“我……我受伤了,刘先生你快点送我去医院吧,我被林美慧打破头了……” 刘重气不打一处来,从客厅里找到了急救箱,扔给刘芳绷带和碘伏,“自己擦一下,包一下完事了,你要打破头骨,早就死了……” 刘重懒得跟刘芳啰嗦,他立刻叫来保镖,让保镖开着车分头去找林美慧的下落,“现在林美慧抱着孩子,她一定跑不远,你们要四下留心……这大晚上的,她身上没有钱,肯定连一个住宿的地方都没有……” “是,刘先生。” 几个保镖立刻出去,刘重也想出去找人,一看自己的棉衣竟然被林美慧也带走了,这下他更气得发疯,“林美慧,你最好别让我找到你,否则你会吃不了兜着走……” 天气太冷了,刘重虽是一个心理变态者,但也不会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最后他把刘芳的大红色棉衣穿走了,出门的时候还骂骂咧咧,“真的是土包子,就喜欢这种大红大绿的颜色,真是够了……” 刘芳看到刘重离开,这才起身找冰块给自己冷敷。 也不知道这一难躲过去了没有,到是心里隐隐也替林美慧高兴,她终于可以和孩子团聚了,这些日子相处,刘芳也看得出来,林美慧真的是一个负责任的好母亲。 她细心,耐心,也愿意给孩子最好的生活,根本不像是刘重说得那样是一个抛弃孩子的母亲。 刘芳刚刚受了惊吓,去厨房接水喝,喝水的时候,她嘴角突然就挂上了笑意,原来帮助别人是如此美好的事情,以后她一定会多多帮助别人。 之后,她突然想到现在刘重不在,保镖也全走了,她完全可以逃离这个地方。 只要刘重找不到自己,那家暴自己的丈夫肯定也找不到自己,想到这,刘芳上楼,她把自己平时穿的毛衣套了两三层,提着行李箱出门。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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