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九零:发家致富奔小康_第十七章 男人有力气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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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过饭后,林美慧收拾了碗筷,让宋逸去休息,她准备去院子里刷洗那两个大瓷罐。
  平时宋逸一个人,用的东西都是将就,林美慧拿出刷罐子的刷子,都秃了,刷也来也费劲。
  她拿了镰刀出门,去村口地边上砍了些灌木,比划了比划,刚好够做两个刷子,正好把那个漆黑带有些许污垢的锅刷也换一下。
  回到小院,林美慧用斧头把一大把荆棘锤扁,去皮,露出白生生的木质,没多少功夫,两个锅刷就做成了,林美慧正欣赏自己亲手做的锅刷,也不知道宋逸什么时候站在她身后的。
  “美慧,没想到你这么能干,心灵手巧,还会做锅刷!”宋逸赞美道。
  “这没什么,在林家的时候,家里的扫帚、笤帚都是我束的,邻居都说我束的好,让我帮忙呢!”林美慧对自己学习能力,还是十分自信的,同时,脑海里又想到一个赚钱的法子。
  “以后,这种粗活你喊我,不要一个人默不作声干活!”
  宋逸刚才看了整个过程,林美慧年纪轻轻,干活却利落有力,手掌上又全是老茧,说明她在家里常干活,有些心疼。
  林美慧也听出宋逸语气里的关切,一股暖流在心间流淌,她停下动作,回头冲着宋逸笑了笑,“好,以后力气活就交给宋逸哥做!”
  以前在林家,林美慧有时候搬不动东西,想喊爸妈帮忙,换来的都是痛骂,骂她撒懒。
  她的力气也是勉强自己干重活,日复一日练出来的,这种习惯性的故作坚强,却被几句话敲打出了心酸。
  宋逸见她起身要去刷瓷罐,立刻抢先去刷,林美慧见他结实有力的臂膀,十分轻松地把瓷罐移到水瓮边上,舀了两瓢水,握紧刷子,三两下就将整个瓷罐子刷得干干净净,林美慧心里感慨,有个男人干体力活就是好。
  阳光洒落进不大的小院,虽然简陋,但却四处透着活力,也不知道是不是林美慧的错觉,她总觉得,宋逸是上天奖赏给她的礼物。
  开始制作果脯,林美慧也没再跟宋逸客气,让他帮着自己清洗时鲜的水果,自己则是去烧水,准备煮果子。
  两人的身影在小院里,各自忙碌,麻雀在枝头叽叽喳喳地叫,林美慧第一次感觉到一种恬静的幸福。
  做果脯本就是一个繁琐的过程,去果托儿,再放糖渍入味,最后一步就放入烧开的糖水里,拌匀,腌渍一晚上,再风干。
  当下供销社还没有什么稀罕的水果,无非就是些苹果桔子之类的,林美慧也只能暂先做几样,用不同的食色浸染,再加些辅料做成不同品种。
  晾晒的时候,宋逸看着那些红红绿绿的果脯,上面粘着亮晶晶的糖霜,忍不住称赞,“美慧,你这些东西做出来可比供销社卖的好看多了,新鲜,糖放得足量,肯定会有好的销量。”
  在林家,可没有夸人的传统,赵翠花从来都没有满意的时候,骂天骂地骂娘,她当然幸免不了。
  大多数的时候她虽然觉得自己能干,但也不自信,觉得自己并不是最好的,现在听到宋逸这么夸她,林美慧觉得脸色涨红,却也涌入几分自信。
  好像忽然之间成了另一个人。
  “宋逸哥,你就别老夸我了,再夸我尾巴都要翘上天了。”
  “该翘的时候就得翘,我们家美慧就是小仙女,又勤劳又能干。”宋逸夸起人来,没有一点障碍,如果不是林美慧知道他是个不善言词的,还以为他原来就会油嘴滑舌。
  在笸箩里晾晒果脯需要两三天的时间,林美慧在这几天就清洗玻璃罐,又制作了一些牛皮纸袋子做包装袋。
  宋逸也没少帮忙,这一方小院,成了他们的快乐天地。
  第三天傍晚,宋逸将那些果脯收进了瓷罐,放到平车上,“美慧,你的包装袋和玻璃罐都收拾好了没有,一起放在车上,明天就不用手忙脚乱了。”
  林美慧搬着一个竹筐出来,笑道,“早好了,我刚刚往竹筐里摆了一下,宋逸哥,帮我一下。”
  宋逸走过去,接过竹框,大手不小心放在林美慧的手背上,手温相触,两人下意识同时要收手,最后还是林美慧警醒,这才不至于翻了竹筐。
  林美慧第一次让人帮忙,就闹了两个大红脸,心突突地跳,一时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浮在心间。
  第二天清晨,宋逸帮着林美慧把车推到门外,林美慧想到中午可能赶不回来,就嘱咐宋逸,“宋逸哥,午饭你自己吃吧,我带了干粮,就不回来吃了。”
  “好,你自己路上小心。”宋逸嘱咐完,目送林美慧推着车离开。
  林美慧到了镇上的集市,跟那些卖菜的大爷大娘们交流了几句,立刻明白选摊位也有讲究,集市口的不好,人们还想继续进去看看,集市太末端的也不行,人们买好了就折身回去,不会走太远。
  林美慧眼尖,瞅准一个买山果摊位旁边小小的空位,就过去跟大叔打了一个招呼。
  “叔,吃果脯!”
  那个大叔穿着藏蓝色旧中山服,衣襟上全是旱烟烧得洞洞,但还是挺干净的一个人,他接过林美慧递过来的红红绿绿的果脯,掀起粗眉,“你这姑娘,还没开张就送人吃东西,也不怕赔钱?”
  林美慧笑着说,“都说远亲不如近邻,出来做买卖的,总需要互相有个照顾,给叔吃果脯亏不了。”
  那位大叔咧嘴一笑,露出大黄牙,“你这小姑娘,会说话,嘴甜,做买卖就得你这样的人,可不能抠抠索索的,要不然生意没得做。”
  “大叔生意怎么样,山果子卖得好吧……”
  “就那样,凑合一家老小能买个油盐酱醋,比地里那些营生强些。”
  林美慧说话的功夫,把摊子已经支好了,一块白塑料布,摆了几个玻璃罐装的,剩下就是散称,她也打算好了,给有钱些的人就推销这种罐装的,没钱的百姓就推销散称的。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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