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海四合院里欢声笑语。这次周海不是一个人来燕京的,沙菲菲和他们的儿子小秋因为放暑假,也跟着一起来燕京旅游。 两家在革安时都住在镜花缘,关系处的非常不错,尤其是苏锦和沙菲菲,更是以姐妹相称。 苏锦一听说周海一家人要来,早早的就把客房收拾出来。 大人们见面谈天说地,但是阿苏和小秋这一对堪称青梅竹马的小朋友见了面却很生疏。主要是阿苏在两岁多时就离开了革安去羊城,之后也只有在逢年过节时才会回老家一趟,对小秋这个儿时玩伴实在是没什么印象了。 两个小孩站在对面,怯生生的望着对方,都不知道该怎么和对方打招呼。 苏锦和沙菲菲倒是聊的挺欢,当然了,谈论的话题也主要都是孩子。 “小锦,我记得阿苏是九五年生的,今年五岁了吧?” “是啊!菲菲姐,明年就该上小学了,小秋已经上学了吧?” “再开学就二年级了,他就在我工作的钢都小学读书。” “有你这个当老师的母亲,小秋的学习成绩一定很好。” 不提这个还好,一提起学习成绩,沙菲菲就唉声叹气起来,“别提了,这孩子随他爸,脑子笨,又贪玩,不肯学,成绩一直是他们班倒数,我都要愁死了。” “没关系的,小男孩有后劲,以后就好了。”苏锦只能这样安慰。 林致远偷偷看了沙菲菲好几眼。 长时间不见,沙菲菲胖了不少,腰都粗了一圈,不用问,肯定是日子过得舒心。 自从二人结婚之后,周海对沙菲菲非常好。现在的沙菲菲,生活幸福,自然心宽体胖。 前一世的沙菲菲,因为那个人渣,早早的就结束了生命,这让当时的林致远痛恨不已。看到眼前红光满面的沙菲菲,林致远觉得非常欣慰,能改变老同学的命运,这是林致远最引以为豪的事。 周海一家三口到来,给四合院增添了很多欢乐。 只可惜林致远假期即将结束,不能多陪老友了。几天后,他收拾好行囊,会同工作小组其他人员,离开了燥热的北京,赶往更加燥热的赣西。 一到赣西,大家立刻投入的紧张无趣的工作中。 已经挂牌的赣稀集团,赣铜集团以及赣西钨业,事涉三家矿业企业的资产核查,人员统计,设备、场所、矿场,千头万绪,想急也急不来,只能一样一样的干。 七月中旬,林致远突然接到了邢子瑶的电话。 “林总,刚刚深市国维的郑飞郑总突然给我打电话,说是想要找您,管我要您的联系方式,在没有得到您的允许下,我没敢告诉他。” 林致远觉得很奇怪,“他找我干什么?” 林致远在羊城时,非常想投资国维公司,但是几次接触下来,郑飞的态度都很坚决,不允许外来资本介入自家公司,最后林致远只得放弃了国维。 算起来他和郑飞已经两年多没见过面了,这怎么突然间他要找自己呢? “他有没有说为什么找我?” “我没问,他也没提。” 林致远把自己在羊城工作时的号码报给了邢子瑶,“你把这个号码告诉郑总。” 挂断电话后没到十分钟,羊城号码的手机就响了。 林致远接听了电话,听筒里传出一个熟悉的声音。 “林总,您好,我是国维的郑飞。” “郑总,你好,好久不见了。” 电话那头的郑飞脸一红。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在他听来,林致远这是在揶揄他没有与之保持经常联系。 “罪过,罪过,林总当初您离开羊城时,我本来想去送您的,但是非常不巧,那时候有一个海外的大单子等待我去处理,等我回国之后,您就已经到燕京了……” “郑总,太客气了,你一直是我非常仰慕的一位企业家,这些客气话就不用说了,这次找我是有什么要紧的事吧?” “林总,刚才我往革钢投资公司打电话,这才知道投资公司已经搬迁到燕京去了……”郑飞绕了一个圈,就是不肯说出自己的真正来意,“问了他们才知道,原来林总您现在在赣西公务,我想去拜访一下林总,不知道方不方便?”他最后才提出想要去赣西和林致远面谈。 “郑总肯过来,我当然欢迎了,不过郑总咱们是老朋友了,有什么话你可以当面说,不用费这么大周折,能帮的我一定帮。”林致远猜测,郑飞可能是遇到什么困难了。 “林总,我还是过去一趟吧,事情比较复杂,电话里说不清。”但是郑飞坚持要去赣西拜访林致远,林致远最后只能随他了。 郑飞的速度非常快,电话打完的第二天,就带着一个助理风尘仆仆的从深市赶到了洪都。 林致远管赣铜集团的文正满借了一辆车,去机场接回了郑飞。 两人一见面,郑飞就紧紧握着林致远的手,不停的赔罪。 “林总,实在是抱歉,上次您高升去燕京,我无论如何都应该去送送您的……” “郑总,你还是不了解我的为人,我说过,你是我最仰慕的一位企业家,这不是客气话,所以无论是你本人还是国维,如果遇到困难,我能够帮到的,一定会竭尽全力,所以你有什么事就说吧!真没有必要大老远的亲自跑一趟。”看着满脸大汗的郑飞,林致远是真有些动容了,今年郑飞五十六岁,已经不年轻了,但是很多事他还是不辞劳苦,亲力亲为。 对这个日后能够影响神州科技格局的企业家,林致远早就打定主意,能帮的一定要帮一把。 “林总,谢谢,之前的事是我小器了,还请林总别放在心上。” 林致远洒然一笑,他知道郑飞指的是他拒绝接受革钢投资公司投资的事,“郑总,我能理解,如果是我一手创办的公司,我也不想外人插手。好了,有什么话咱们回宾馆再说,外面实在是太热了。” 林致远带着郑飞和他的助理回到了赣西宾馆,帮着他们开了个房间。 赣西宾馆是赣西省的招待宾馆,按照常理来说,是不接待外来散客的。 如果不是林致远出面,郑飞他们两个是住不进来的。 本来林致远想开两个房间,但是郑飞坚持只开一间。 要知道现在的国维年产值已经超百亿元了,但郑飞仍然如此简朴,这个行为又让林致远感动了那么一小下。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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