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致远也被这声首长唤起了记忆,他想起来了,这不是两个月前在机场见到的那位明星身边的工作人员吗? 林致远缓缓的点了点头,算是回应,不过没站起来。 李志昆疑惑的看着他们两个,“你们认识我兄弟?” 张姓老板和长发男头点的像磕头虫一样,“认识,认识,九月末,有幸在燕京机场和首长有一面之缘。” 张老板意识到这是一个好机会,于是上前一步,腰弯的就像一只大虾,满脸谄媚的笑,“首长,上次真的不好意思,我们原本想跟您当面赔礼道歉来的,不过你们的飞机先走了,不瞒你说,我后悔的好几天都没睡好觉,没想到今天能在这里见到首长,还请首长不计前嫌,原谅我们两个不懂事儿的。” 他回头给长发男使了个颜色,两人同时举起酒杯,“首长,这杯酒我们先干为敬。” 两人一仰脖,二两白酒一口闷了。 喝完这杯,两人急忙又满上,对李志昆说道:“李大哥,这杯酒敬您和您的朋友。” 两人又干了一杯白酒,张姓老板亮了亮杯底儿,“李大哥,我们那屋有几个年轻的女歌手,人美歌甜,要不要找过来给你们助助兴。” 李志昆看了一眼林致远,大手一摆,“不用了,我们兄弟几个聊会儿天,不想被外人打扰。” “好,好,那我们两个就不打扰你们谈心了。”张姓老板从兜里拿出几张名片,弯着腰,小心翼翼的分发给酒桌上的各人,“我姓张,张百强,在燕京开了一家小演出公司,几位首长以后要是想看演出,尽管说话,我把票给你们送来。”发完名片,张百强和长发男倒退着出了包房。 他们一走,李志昆来了精神,“致远,这到底怎么回事?” 林致远就把两个月前在机场发生的事说了出来,惹的大家哄堂大笑。 “这两个倒霉催的,幸亏是没碰到国委,要不然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在座这些人除了李昊文之外,都是家世强大的子弟,当然知道财富在权力面前一文不值的道理,别说是一个港岛来的明星了,就算是商界大佬又怎么样,在燕京遇到一定级别的领导,也得伏低做小。 “那帮港台明星跑到内地来圈钱,我早就看不顺眼了,不过就是一群戏子,还真把自己当盘菜了,走到哪都要清场戒严,要我说就是内地把他们惯的。” 大家骂了几句,黄天荣却捏着张百强的名片,若有所思,“金鼎大厦马上就要正式开盘了,你说咱们到时候要不要请几个明星,把场面弄大点?” 这事跟林致远没关系,林致远没发表意见,但他看了一眼岳一男,岳一男立刻领会了精神,“黄公子的想法是好的,是想用这种方式扩大金鼎广场的宣传力度,但我个人有一点不同的意见。” 黄天荣知道在座这些人,只有岳一男是真正的房产专业人士,他对他的意见很重视,“岳总,请说,您是专业的,您的意见肯定比我们几个正确。” “黄公子谬赞了,不过是多做了几年,有了一些所谓的经验,以我看来,请明星来捧场,花费的钱不但多,而且还没有什么实际效果,金鼎大厦是陆家嘴高标准的商业大厦,招商对象是国内国外的大公司,所以我们应该把注意力集中在高端商务人群上,请明星来演出确实是场面大,但都是一群老百姓跟着瞎凑热闹,这些人有几个能租得起金鼎大厦的写字间的?” “有道理,岳总的经验就是比我们丰富。”黄天荣拍案叫绝,其他几个人也都把注意力放在了岳一男身上。 林致远很欣慰,岳一男不愧是他重点栽培和看好的对象,经过这些年的锻炼,已经成为目前国内房地产界头脑最清楚的人了。 谭明春开口问道:“小岳,那你认为我们该采取哪种方法扩大影响力?” 岳一男看了一眼林致远,林致远笑了,“春姐问你话呢,你看我干什么?” “春姐,说实话,具体的活动我还没想好,如果有一点可以肯定,无论采取什么办法都一定要围绕吸引高端商务人群这个中心点来展开。”岳一男老老实实的回答道。 谭明春走到林致远身边,一把抓住他的胳膊,“致远,我知道你鬼点子最多了,你来帮我们出出主意。” 林致远呵呵一笑,“春姐,这事儿跟我没关系吧?哎呀,你小心点儿,这件衬衫很贵的……” 李昊文笑道:“致远,只要你能给我们想到好的办法,你今后的衣服我包了。” 黄天荣马上举手,“算我一份,我看林总穿的是boss,我这就打电话,让他们送十套衣服过来,从头到脚,保证让林总满意。” 谭明春目露凶光,“你说不说?”她拿起桌上的黑椒酱,做事就要往林致远身上倒。女魔头马上就要现原形了。 “我说,我说……”林致远可是了解谭明春的,心黑手狠,要是不让她满意,她真的什么事情都能做出来。 “你们可以寻找一些高端奢侈品牌,免费给他们提供场地,用金鼎大厦的名义和他们联合搞活动……” 林致远的话没说完,黄天荣就激动的站了起来,“林助理这个办法真是妙,跨国大公司的高管,国有大企业的老总穿的都是名牌,这个办法的确是可以最快速的寻找到高端商务人士。” “不止如此,除了服装品牌之外,你们还可以寻找到汽车、红酒,甚至高尔夫,只要是有钱人喜欢的东西或者运动,金鼎大厦都可以和他们合作,与这些高端奢侈品牌挂上钩,金鼎大厦也就等同于拥有相同的地位了。” 李志昆第一个鼓起掌来,“致远,我真是服了你了,你说你,干什么都是最好的,从政,经商,就连家庭都这么幸福和睦,十项全能。” 林致远坦然的接受了众人的一圈彩虹马屁。 就在大家举杯共饮时,包房的门开了,宋勤踉踉跄跄的走了回来,他一进屋就喊道:“李大哥,给我在大厦酒店里安排一个套房,今天晚上我就住这儿了。” 林致远狠狠瞪了他一眼,“你到燕京了,不回家看看宋主任吗?” 宋勤嬉皮笑脸,“明天,明天再回家,今天晚上有正事儿,我跟你们说,隔壁那两个女歌手是有真材实料的,你们也知道我这个人一向是喜欢艺术的,那份饱满,那份充盈,那份跳跃……” 宋勤闭上眼睛,似乎已经完全坠入到艺术的波浪中去了,只可惜他嘴角那丝猥琐的笑容出卖了他。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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