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致远只在深市住了两夜,周日那天便乘飞机返回盛天了。 姚叶不顾林致远的劝阻,亲自跑到机场送行。 但她看到爱人拖着行李箱走进安检口,姚叶的情绪再也控制不住了,捂住脸,蹲在地上呜呜的哭了起来。 女保镖小红好说歹说才把姚叶劝回到车里。 车子慢慢驶离机场。 小红终于说话了,“姚姐,你这又是何苦呢?你这么漂亮,又这么有钱,有多少男人想要娶你,你又何必为了这么一个男人耽误自己的青春,我承认,他确实挺帅,但是帅哥现在不是满大街都是吗?” 小红跟着姚叶好几年了,对林致远的情况很了解,上次姚叶跑到暹罗和辛家坡去和林致远见面,都是她陪着的。 小红自然是替姚叶打抱不平。她想不通,自家老板这么漂亮,又这么有钱,何苦为了一个男人独守空房。 “小红,你不懂,我的钱都是他的,没有他,我现在还在火车上当列车员呢!”姚叶当然不允许小红说林致远的坏话。 可能是怀了孕的女人话都多吧,姚叶便将她跟林致远的过往一一讲给小红听。 “小红,我是配不上致远的,我们认识的时候,我刚离了婚,而致远比我小,还是大学生……” “后来他停薪留职,我们到了琼岛打拼……”一提起琼岛两个字,姚叶的脸上就荡漾着无比幸福的微笑,琼岛那两年是她人生中最快乐的两年。 “小红,其实我什么都不会,当时开工司,我只能当一个会计,帮着管管账,公司全是他一个人撑着的,就连小岳都比我强。” “致远,他很信任我的,肯把金叶地产这么大的公司放在我的名下,小红,你说这样的男人你去哪儿找?除了婚姻,他给了我一个女人几乎梦想的一切,所以以后你别再说他的坏话了,不然我真的生气了。” 平时姚叶的脾气很好,这还是她第一次冲小红发火,小红吓得再也不敢吭声了。 不过她也终于知道,自己的老板和那个帅哥以前究竟发生了什么。 在小红心中,老板什么都不缺,就是缺一个能够朝夕相处的男人。 爱而不得,或许这就是人生的遗憾吧! ****** 时间进入七月后,革安的天气越发热了。 七月初,林致远陪着靳华英去了一趟燕京。 革钢整体上市的事情正在加速进行中,相关材料已经准备完毕,被承销商国信证券正式提交给证监会。 这次进京,林致远主要是陪着靳华英去拜会一下证监会的领导,同时也请部里出面协调一下,争取革钢能够早日整体上市。 上次新材公司上市,这些手续都是林致远跑的,他跟证监会的领导也很熟,所以这次进京,他是当仁不让。 除了林致远之外,随行人员还有改革办的副主任霍正义。 林致远的工作越来越多,不可能只抓这一件事,所以他打算这次把霍正义带出来,以后的工作就交给他了。 到燕京之后,林致远先是陪着靳华英去部里看了李振山。 李振山一听他们是来跑革钢整体上市的事后非常高兴,他在革钢时就一直惦记着整体上市,所以他是最支持这项工作的人。 林致远给证监会的兰处长打了个电话,很顺利的约上了证监会的张主席。 大家又在一起吃了一顿饭,张主席在酒桌上就承诺了,一定会把革钢整体上市当做当未来证监会的重要工作来办。 靳华英一高兴,破天荒的喝了一杯白酒,当场就在酒桌上倒下了。 晚宴结束后,林致远让秘书张亮和霍正义把靳华英送回到革钢驻京办事处。 他则跟着李振山回了家。 两个月没见到干妈了,林致远也是很想老太太的,这一次进京他带了不少革安的土特产。 老李太太本来都睡下了,一听说老儿子来了,高兴的急忙起床,抱着林致远就不撒手。 “老儿子,我还以为你把我忘了呢!这么长时间也不来看干妈。” 林致远笑了,“干妈,瞧你说的,我忘了谁也不能忘了你呀!” 老李太太握着林致远的手,一口气问了好几个问题,“苏锦怎么样?我大孙女儿好不好?爱不爱吃饭?你爸妈的身体好吗?” “好,好,他们都好,他们也都想你,干妈,我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别墅已经盖完了,现在正在装修,等到九十月份就能搬过去了,到时候我亲自来燕京接你。” 老李太太一听,脸上乐开了花,“我就知道我老儿子不会骗我,那干妈就等你了。” 林致远好说歹说,这才把老太太劝回去睡觉。 李振山把林致远叫进书房,两人聊了聊这两个月发生的事。 靳华英在革钢的所作所为,李振山也有耳闻,他对靳华英大力提倡科技创新这件事深表赞同。 “说到底,一个现代化企业最显著的特征就是有自身的创新能力,华英现在做的一直都是我想做的,只可惜我在革钢时没有条件,资金不足,在科研方面确实落后了很多。华英不愧是这些钢企负责人中最懂技术的,只要他坚持下去,革钢会再一次发生蜕变,而且我相信那一天不会太远了。” 两人又聊了聊最近革钢房产制度改革的事。 李振山在燕京待了两个月,燕京这边的商品房已经遍地开花,在这方面不知道要领先革安多少年。 因此他对现在革钢所做的改革很是提倡,“致远,现在高层有一个说法,估计也就这一两年吧,要全面取消福利分房制度,改为货币化分房,到时候产权私有化肯定会成为主潮流,革钢在这一块又走到了前面,如果这项制度能够全面的推广下去,会给企业减轻非常大的负担。” “只不过你也要劝劝华英,这件事情不能太激进,最好把战线拉的时间长一些,用三年时间解决比较恰当,否则激起了干部职工的不满,那可就不妙了。” 聊到最后,李振山突然告诉了林致远一个消息。 “致远,你还记得前阵子到革安来的那位张家大小姐吗?” 林致远打了个机灵,“记得,张文意,大哥,怎么了?” 李振山苦笑摇头,“张家大小姐在我们这里吃了瘪,还不死心,就在前几天,张家派人到了燕京,和高层领导见了一面,他们还想在南洋新建一座钢厂,张家是南洋的华侨领袖,他们的意见高层很重视,听说现在领导正在研究这个事儿。”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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