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房里站着一男一女,女人背对着他,虽然看不见脸,但是她身上那件黑色晚礼服,刚刚林致远可是看了一个多小时了。 李志昆新找的那个女人唐咏穿的就是这件晚礼服。 林致远可以清晰的看到唐咏肩头雪白的肌肤,以及裙子下面那两条又白又直的腿。 女人的对面,正是前几天在李志昆家看到的那个燕京影业巨头白军。 此时此刻,白军嬉皮笑脸的正往唐咏身边凑,“姑奶奶,你这么说话可就丧良心了,什么叫我转手把你送给了李志昆,跟着李志昆不比跟我强?整个燕京城谁不知道李家的权势,你要是能把他拿捏住,让他娶了你,以后走到哪,谁见了你不得恭恭敬敬的叫你一声李夫人。” 唐咏从鼻子里发出了一声哼,似乎消了气,“哪有那么简单,李志昆这种人是见过世面的,他不可能像那种小男生迷上我,老娘像奴隶一样伺候了他两个月,他还是对我不温不火的。” “不吃苦中苦,哪得人上人?你想一想,正因为不容易,将来你一旦成功了,得到的好处才多嘛!”说话间,白军已经走到唐咏跟前,伸出手把她搂在怀里,“好久都没见到你了,想死我了。” 两人的头挨在了一起,啧啧声响起,就好像有人在不停的吞咽口水。 过了足足五六秒钟,唐咏一把推开白军,同时拼命的擦着自己的嘴,“你疯了,外面那么多人,被李志昆看到,他能饶了咱俩?” “放心吧,进来之前我都打听清楚了,李志昆和谭明春正在楼上陪领导说话呢!” 白军又一次从后面抱住了唐咏,这一次唐咏没有挣扎,反而将头后仰,靠在了白军的肩膀上,双眼微闭,脸上浮现出陶醉的神色。 白军的双手消失不见了,而唐咏的晚礼服下鼓起了两个大包,而且还在不停的游走。 “你的好像又大了,是不是李大哥的功劳?” “他根本就不行了,毕竟五十岁的人了,一次只能坚持个几分钟……” “怪不得呢!这段时间憋坏了吧……” “别动,别把我的晚礼服弄坏了,这件衣服是李志昆从国外给我买的,听说要好几千美元。” “你看看,李志昆对你多大方,你还不感谢我?” “我感谢你什么?你为的是你自己……” “是为了咱俩,李志昆要钱有钱,要人脉有人脉,如果他肯投资我的电影,凭借他李家的名号,以后肯定就不愁赞助商了,到时候我捧你当女主角。” 包房里响起一声深深压抑的呻吟声。 林致远轻轻的吐了口气,没想到自己上个厕所的功夫还能看到这么精彩的一幕,果然不愧是演员,这表情管理就是到位。 这两位在包房里缠绵了五分钟,这才依依不舍的分开。 “都怪你,我还得重新补一下妆。”唐咏从随身带的小包里拿出了化妆盒,抬腿向卫生间走来。 她拧了一下门把手,发现拧不动,“奇怪,卫生间怎么反锁了?难道里面有人?” 这句话一出口,他们两个全都勃然变色。 白军战战兢兢走了过来,敲了敲门,随后蹲下来,耳朵贴在门边听了一会儿,发现里面什么动静都没有。 “姑奶奶,我都要被你吓死了,估计这个宴会大厅是第一次使用,这间门被服务员锁上了。” “那怎么办?人家还要补妆呢!” “我来帮你吧!”白军从唐咏手里接过化妆盒,为她涂了口红,又补了补脸上的妆。 唐咏这才先出了包房,等了大约一分钟,白军也出去了。 林致远听到关门声,又等了一分钟,他这才从卫生间出来。 “这娱乐圈果然水深啊!都玩上美人计了。”他嘟囔了一句。 ****** 外面的酒会还在进行中。 林致远从包房里出来,去吧台要了一杯冰凉的啤酒,刚喝了一口,就看到岳一男和刁健走了过来。 “林总!” 林致远看他们两个头上已经微微见汗了,知道他们刚才一直在忙,“歇一会儿吧,我看也没什么大事儿了。” “林总,李总和谭小姐说是酒会结束之后,股东要再开一个会……” 林致远皱起了眉头,“讨论什么事儿?” 岳一男一指刁健,“从大厦建设之日算起,已经两年时间了,一直是小刁负责大厦的招商和管理工作,现在大厦也正式运营了,小刁就想把这摊工作交出去,毕竟金叶地产那边的事儿也挺多,小刁两头兼顾,有点忙不过来,但是李总和谭小姐还是希望小刁能够继续负责大厦的管理工作。” 原来是为了这个事儿啊!怪不得谭明春不让自己走,她也清楚岳一男和刁健是自己的人,她指使不动这两个人。 林致远想了想,“现在大厦确实没有那么多事儿了,弄一个管理团队负责日常业务足矣,把小刁留在这里有些大材小用,等会儿开会的时候我会说话的。” “那就好,林总肯开口,李总和谭小姐就不会为难我了。” 刁健上前一步,“林总,现在大厦也建好了,咱们金叶地产的业务是不是要把重心转移到民宅上去。” 林致远一点头,“小刁,你记住,接下来的工作还按照咱们之前制定的方针进行,多拿地,遇到搞不定的事情,就去求那几个股东,他们在燕京城可是神通广大的,还有,如果在资金能维持运转的情况下,尽可能的多留房子,燕京的房价还没开始涨呢!把房子留到后面,利润会是现在十几倍,甚至几十倍。” 刁健惊呼,“还没开始涨?亚运村那片的房子都从两千涨到四千了,涨了足足一倍。” “这才哪到哪儿,你就等着从两千涨到两万吧!” 这两个人都是林致远在琼岛时带出来的子弟兵,对他深信不疑。 “行,林总,接下来我就按照你说的办。” 酒会持续了两个小时,终于各路宾客渐渐散去。 林致远看到李志昆,谭明春,还有老顾和老胡,站在宴会大厅门口,亲自送客。 那位美艳动人的唐咏一直陪在李志昆身边,看着唐咏身上那件剪裁得体的高级晚礼服,林致远开始走神了,他的脑海中浮现出刚才看到的那一幕,两只大手在晚礼服下就像两条游动的鱼,鱼戏莲叶间,鱼戏莲叶东,鱼戏莲叶南……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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