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林来了,快坐。”夏鹏池一见林致远,便挣扎着要下地。 林致远急忙紧走两步,来到病床前,“夏部长,您先吃饭,有什么话咱们吃完饭再说。” 李振山也说道:“夏部长,小林这次是给您带好消息来的,不如您一边吃饭,让小林一边汇报,我包准您听到这个好消息能多喝一碗粥。” 李振山一拉林致远,林致远会意,拿出材料念了起来。 当夏鹏池听到这次革钢商贸团在东南亚竟然拿下了一亿四千万美元的订单,真的多喝了两勺粥。 随后在家属的搀扶下,夏鹏池坐到了沙发上。 “小林,过来,坐到我这里,把你的材料拿来,让我看看,你是不是故意哄我老头子开心编谎话骗我的。”夏鹏池冲林致远招了招手。 林致远急忙把材料递了过去,“夏部长,这可都是实打实的订单,一笔一笔我都列出来了,借我两个胆子也不敢骗你啊!” 夏鹏池带上老花镜,认认真真的看了起来。 林致远这份材料非常详实,每一笔订单都记录在册,写得清清楚楚,金额、钢材种类、数量乃至客户名称…… 夏鹏池边看边笑,随后提了几个问题,“小林,我记得去年新材公司去东桑,高丽,花旗国等发达国家都没有拿下这么高的订单,怎么到了经济欠发达的东南亚地区反而取得这么好的成绩呢?” “夏部长,东桑、高丽和花旗国本身的钢铁产业就很发达,人家本身就不缺钢材,新材公司是靠着镀锌板等几个有技术含量的拳头产品打开市场的,是凭着质优价廉才拿下订单的。东南亚地区和那几个国家的情况截然相反,东南亚的钢铁工业极其薄弱,钢铁产量非常低,他们长期进口钢材,而且他们缺少的是基础的建筑用钢,机械用钢以及船舶钢,这恰恰是咱们革钢的优势所在。咱们革钢生产的产品质量不输给发达国家,价格又比他们便宜,所以我们的产品在东南亚很受欢迎,另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东南亚地区有很多华人同胞,他们都很支持祖国的企业……” 林致远说的井井有条,夏鹏池不断点头。 “小林做的不错,这两年革钢能够扭亏为盈,小林是立下汗马功劳的。”夏鹏池不断点头,他扭头看向李振山,“振山,对小林这样的人才就应该不拘一格,破格提拔,你能把他提为董事长助理这步棋算是走对了,小林会是你最得力的助手……” 说到这里,夏鹏池突然剧烈咳嗽起来,咳得满脸通红,家属急忙跑出去喊医生,病房里一阵大乱。 李振山和林致远急忙躲在一旁,医生急匆匆的赶了过来,经过救治,夏鹏池有所好转,但是气色明显萎靡了许多,他招手把李振山叫了过来,虚弱的说道:“振山,早一点回革钢去吧!你的心意我知道了,到时候我会向上级表达我的意见的。” 李振山握住夏鹏池的手,没说话,重重的点了点头。 从医院出来,李振山面色凝重,“致远,我得尽快回革安了,你那边要抓紧。” “好!”林致远看看左右无人,低声道:“大哥,我在燕京认识两个人应该能对你有所帮助,一个是李家的李志昆,一个是谭家的谭明春,你看看我联系哪一个比较好?” 李振山在燕京工作多年,李家和谭家都是燕京有名的大家族,底蕴深厚,随便拎出一个为自己说话,效果都会很好。 李振山很是惊喜,他没想到林致远竟然能够认识这两家的子弟。 但是这种事只能找其中一家,绝不能两家都找,那样的话效果反而适得其反。 李振山斟酌了许久,“致远,你觉得找哪一个把握会更大一些,这种事,找子弟是没什么用的。” 李振山的意思林致远全懂,李志昆和谭明春虽然能量很大,但是正部级官员的任免,他们两个那就完全没有话语权了,只能通过他们两个联系到家族有分量的人物。 “大哥,不如我试着联系一下谭明春,让她帮着问问家里的意思?”林致远之所以选择谭家,是因为谭明春曾经说过,谭家欠他一个人情。 李振山一点头,“致远,要快!” 刚刚夏鹏池催促他回革钢,就是猜出了李振山的心思。 如果李振山仍然留在燕京不肯走,那么会在高层心中留下一个跑官的坏印象,所以他必须尽快返回革安。 出了医院之后,林致远马上给谭明春打了个电话,“春姐,我在燕京,有事想见你一面。” “唉呀,这可真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林总居然主动想见我,我这是有多荣幸啊!”谭明春听到林致远的声音,心情突然变得很好,“这样吧,我给你一个机会,你请我吃饭吧!” “没问题,吃什么?” “我得狠狠宰你一顿,去北海公园吧,吃仿膳。”谭明春倒是一点儿都没跟林致远客气。 仿膳饭庄成立于一九二五年,是原清庭御膳房的差官创立的,原名是仿膳茶社,一九五五年,改名为仿膳饭庄,坐落于风景优美的北海公园内,仿膳饭庄最高级别的酒席就是满汉全席,相声里常说到这108道菜名,什么蒸羊羔、蒸熊掌、蒸鹿尾儿、烧花鸭、烧雏鸡、烧子鹅等等。 林致远打了一辆车赶到北海公园,当他到时,谭明春已经在饭店里等他了。 “你速度太慢,我已经把菜点好了,今天你就准备出血吧!”谭明春说的挺吓人,但是当菜一上来,林致远就知道这位谭大小姐手下留情了,四菜一汤,烧海参蹄筋、燕尾桃花虾,素炒鳝丝,冬菇菜心,烩乌鱼蛋汤。 四个菜有荤有素,有红有绿,搭配的还挺合理。 谭明春拿出一瓶茅台,“说起来咱们两个认识也有年头了,但是单独出来吃饭好像还是第一次。说吧,找我什么事儿?” 时间紧急,林致远也没工夫和谭明春绕弯子了,他低声把李振山的事说了出来,“春姐,这个忙你能帮吗?” 谭明春面色凝重起来,“我得问问家里,这样,咱俩先吃饭,吃完饭以后我给我妈打个电话。” “那就拜托春姐了。”林致远一拱手。 谭明春似笑非笑的盯着林致远,“致远,你可想好了,我之前说过谭家欠你一个人情,但是你要知道,我谭家的人情可不是随便对别人许诺的,这个机会你不留给自己吗?”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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