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厂花太凶猛_第741章情深意绵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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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苏两家人,只有苏千成、林大军和李钢之前来过安东。
  苏千成自不必说了,他离休之前,曾经不止一次来过这个城市。
  林大军和李钢则是当选劳模之后,革钢组织过几次劳模疗养团,他们到这里疗养过。
  安东位于东海省东南部,与曹县隔江相望,南临黄海,西接革安,是著名的旅游城市,丹东的海鲜来自黄海,鲜美肥大,盛产大黄蚬子,虾爬子,面条鱼,梭子蟹,叶子鱼,是众多美食家的最爱,尤其是中秋国庆这段期间,正是海鲜最肥美的时候,此时的安东海鲜,吸引了不少游客。
  宋勤将这些人安顿好之后,特意去房间拜访了苏千成,宋勤对苏千成执礼甚恭,一口一个苏爷爷的喊着,“苏爷爷,早就从我父亲那里知道您,今天终于见到您本人了。”
  苏千成得知宋勤是宋天歌的儿子后,随口夸了他两句,“小宋,你和你父亲真像啊!你们两个就像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一样。”
  宋家父子个子都不高,头发都比较稀疏,宋勤还不到四十呢,就已经谢顶了。
  不过宋天歌久居高位,身上气势很足,宋勤就比他老子差太多了,满身的铜臭气,一看就是个小商人。
  真不知道苏千成说这句话是夸奖宋勤还是损他。
  好在宋勤一向对苏千成这种老革命敬而远之,寒暄几句之后便退出房间。
  宋勤紧接着又去拜访了林大军,宁秀芬夫妇,不得不说,宋勤在这方面做得很到位,对林致远的父母都非常有礼貌。
  林大军,宁秀芬老两口,一听说眼前这个小白胖子居然是省委书记的儿子,两位老人家都慌的不得了。
  他们做梦也想不到自己的儿子怎么就成了书记公子的朋友了呢?看样子他们两个还非常熟悉,那位宋公子对自家儿子很亲热,拍拍打打的一点都不见外。
  最后林致远把宋勤领到了自己的房间,见到了大着肚子的苏锦。
  宋勤呵呵一乐,“苏家妹子,今天见到你本人,我才知道致远这小子有福气呀!居然能娶到仙女儿。”
  苏锦脸上一红,如今她已经怀孕六个多月了,肚子鼓得像个皮球,脸上也有些轻微的浮肿,别说仙女儿了,平时她连镜子都不怎么照了。
  “宋大哥真会开玩笑,我现在可丑了。”
  “不丑不丑,我敢保证,弟妹一定是最好看的孕妇。”
  他们在这聊闲天,苏盛和杨芝兰在旁边看着,这两口子也没想到林致远居然会和宋天歌的儿子关系这么好。
  宋勤考虑到林苏两家人中有三位老人,还有一个孕妇,开了五个多小时的车,都累得不轻,中午简单的在酒店吃了一顿便饭,之后就让他们先好好休息一下。
  吃过午饭,大家各自回房休息。
  苏盛把林致远拽到了自己的房间,“致远,你听说了没有,宋天歌在明年大会之后会调到燕京……”
  随后他低声说了几个字,“已经确定,宋天歌肯定是要高升的,这层关系你可得维持好,对你将来很有用。”
  “爸,我帮宋勤在盛天开发了一个电子大世界,主营与计算机有关的相关产业,预计明年春季能建成,秋天能正式开业。”
  苏盛一听女婿和宋勤建立起了稳定的利益合作关系,当时就放下心来,“致远,你这步棋就算走对了,多和宋家保持良好关系肯定是有好处的。”
  杨芝兰一听也凑了过来,“致远比你靠谱多了,你看看这几年,致远一步一步走的多扎实。”
  杨芝兰本以为苏盛会不服,没想到苏盛却连连点头,“这点我承认,致远在这方面更像老爷子,不说别的,就说谭明春吧!燕京城里有几个人不怕她,致远三两下就和她化干戈为玉帛,现在不也合作的挺好。”
  这两口子夸起自家女婿了,还真是舍得下口,左一句右一句,到最后林致远都听着有点脸红了。
  晚上,宋勤在安东的朋友送来了几大箱刚出水的海鲜,最是新鲜不过。
  安东大酒店的大师傅施展出压箱底的绝招,整治出了一桌色香味俱全的海鲜大餐,大家美餐一顿。
  吃过饭后,林致远陪着苏锦在江边散步。
  一条鸭绿江,隔绝出两个世界。
  江的这边,灯火通明,游人如织,欢声笑语不绝于耳。
  江的那边,黑压压一片,寂静无声。
  两边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由于苏锦怀了孕,两人走的都很慢。林致远小心翼翼的护着她。
  苏锦挽着他的手臂,轻声问道:“致远,我怀的是女孩,你真的不介意吗?”
  七月末的时候,林致远托关系为苏锦做了b超,看出她肚子里怀的孩子是个女孩。
  消息传出后,林大军和宁秀芬都有些郁郁寡欢,但是林致远却非常高兴,相比儿子来说,他更希望有一个乖巧漂亮的女儿。
  其实东北是最不重男轻女的地区,因为独生子女政策实行的很彻底,这里的女孩受重视程度远要远超全国其他地区。
  不过在九十年代,在老一辈人的心里,还是更希望能得到一个大孙子。
  在林致远的劝说下,林大军和宁秀芬也接受了这个事实。
  不过在苏锦心里,始终保持着对林家的一份愧疚。这种情绪已经在她心里积压了两个多月了。
  苏锦的一双美眸紧紧盯着林致远。她理所当然的认为,林致远肯定是喜欢儿子的,他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他太爱自己了,不想让自己难过。
  林致远大笑着揉了揉苏锦的头发,“一天到晚就知道胡思乱想,告诉你,我就喜欢女儿,不是都说吗?女儿是爸妈的贴身小棉袄,你想一想,等将来女儿长到两三岁,我给她买一身雪白的公主裙,带着她到街里去逛街,她牵着我的手,奶声奶气的管我叫爸爸,那种感觉多美,不比臭小子强多了?”
  苏锦观察了老半天,终于确认林致远没有说谎,悬了好几个月的心终于放下了,“致远,能嫁给你,真是我的福气。”
  “能娶到你,是我的荣幸,想当初你可是苏家的大小姐,我只是热轧厂的一个穷小子,何德何能,能让你看上我……”
  “致远,我的运气真好,第一次谈恋爱就遇到了你……”两人停在江边,苏锦把头靠在林致远的肩膀上。
  天上,一轮白的那么蓝的月,把满天的光辉都静静洒在这条大江上……
  不远处有一个露天卡拉ok,有个人正在唱歌……
  夜色正阑珊微微荧光闪闪一遍又一遍轻轻把你呼唤阵阵风声好像对我在叮咛真情怎能忘记你可记得对你许下的诺言爱你情深意绵……
  两人依偎在一起,静静的听着,他们想到了从他们初识后发生的一切……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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