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巴车缓缓开出机场,林家这一大家子人除了林致远之外,谁也没来过沪市,所有人都对这座东方明珠充满了兴趣。 他们眼睛眨都不眨的望着窗外,惊叹声此起彼伏。 “好多高楼啊!” “好多人啊!” “沪市就是比革安繁华。” 杨芝兰亲热的和宁秀芬坐在一起,“亲家母,你们坐了这么久的飞机,一定累了,回去以后好好休息休息,晚上我带你们去外滩逛一逛,游览一下黄浦江两岸的夜景,明天带你们去豫园,逛逛街,吃吃沪市的特色小吃……” 如果是放在以前,杨芝兰是瞧不起林家人的,不过现在今非昔比,她可是知道林致远有多少钱的。 这样一个身家亿万的金龟婿,如果不牢牢把握住,万一林致远不要女儿了,她还不得哭晕在厕所。 所以现在杨芝兰对林家人的态度来了一个天翻地覆的大转变,巴结的不得了。 宁秀芬被杨芝兰的热情弄得有些无所适从,“亲家母,别太客气了,我们这次来,主要是给小锦买些结婚用的东西,按照我们东北的风俗,娶媳妇儿是要送三金的,我想着沪市是大城市,卖的东西肯定比革安要好……” 随即两人就选购什么样的金饰品交流起来了。 很快,中巴车开到了青海路上,年初时林致远买了三栋洋房,其中面积最大的这栋就在青海路上,三层楼,总面积九百多平,还带了一个小花园,之前是老上海滩房地产大亨朱得三的私人住宅,楼里还有电梯,房子很大,就算林家所有人住在这里也绰绰有余。 中巴车车门一开,杨芝兰带着林家人下了车。 林家人加上一个老李太太看着眼前这栋气势非凡的洋房,全都目瞪口呆起来。 宁秀芬有些胆怯的问道:“亲家母,这是你在沪市的房子吗?” 杨芝兰笑的花枝乱颤,她一把揽住宁秀芬的胳膊,“亲家母,这是致远的。” 杨芝兰扭过头,有些责怪的对林致远说:“致远,你买房子这么大的事儿,怎么不跟你家里人说呢?” “忙忘了。”林致远咧嘴一笑,“再说也没多钱的事儿。” 林家人看着林致远全都无话可说了,对他的神奇,这些人已经见怪不怪了。 杨芝兰在心里叹了口气,女婿,你这就有点凡尔赛了。这三栋洋房价值二百四十万,在你嘴里就成了没多钱的事儿,果然是财大气粗啊! 林家人在杨芝兰的带领下走进洋房。他们就像第一次进大观园的刘姥姥一样,看哪里都觉得新奇。 沪市这三栋洋房都是杨芝兰盯着装修的,不得不说,杨芝兰的眼光和品味还是不错的,这三栋洋房都最大限度的保留了老上海滩的风格,并且又新增加了很多现代元素,看着既有格调又能最大限度的让生活便利化。 在杨芝兰的分配下,大家住进了各自的房间。 苏锦被安排和母亲一个房间,她给林致远使了个眼神。 林致远会意。 苏锦这是想要和自己单独出去,享受一下二人世界。 放下行李后,林致远和大家说了一声,便带着苏锦出了门。 “想去哪儿?”林致远扭头问苏锦。 苏锦挎着林致远的胳膊,“去哪都行,随便走一走吧!” 对她来说,在哪里无所谓,干什么无所谓,只要能有爱人陪伴就好。 ****** 晚上,杨芝兰做东,请林家一家子吃了一顿沪市的本帮菜,之后又把他们全部拉到外滩,游览了一圈黄浦江。 宁秀芬指着江对岸那黑压压的一片问道:“亲家母,对岸是什么地方?怎么那么黑?” “那就是浦东,刚开始建设。”现在杨芝兰已经以老沪市人自居了,她很有些不屑的说道,“没人去那地方住的,沪市流传一句话,宁要浦西一张床,不要浦东一套房,浦东太荒凉了。” 林致远扶着船栏杆,凝神细望对岸。 浦东是一九九零年四月十八日正式开发的,现在仅仅开了一个头,确实还很荒凉。但是杨芝兰绝想不到,现在她不屑一顾的浦东,在几年之后,将成为神州改革最大的奇迹。 在这片土地上,诞生了无数财富神话,成长起了无数亿万富豪。 在林致远离开琼岛时,他就已经打定主意,把岳一男派到浦东去,给他一个尽情发挥的大舞台。 第二天早上,杨芝兰又带着林家人去逛了豫园,在城隍庙走了走。 对第一次到沪市来的林家人来说,这里的一切都是那么有吸引力。 在城隍庙,他们吃到了蟹粉小笼,酒酿丸子,八宝饭,蟹壳黄……买了不少大白兔奶糖,这东西在革安可是稀罕物,拿回去送给亲朋好友倍儿有面子。林大军给自己买了两条红双喜。 一家人喜气洋洋,特别满足。 下午,杨芝兰带着林家人又开始逛商场,主要是为苏锦选购金饰品。 沪市的几家大商场他们都逛遍了,本地那几家老品牌的金店他们也全都去了,但是苏锦哪样也没看上,最主要的原因她不喜欢黄金,觉得金子的颜色太烂俗了。 这可把宁秀芬愁坏了,这次到沪市来,她是准备好好出一把血,为儿媳妇选购一套称心如意的金饰品,可是儿媳妇不喜欢,这可怎么办? 当宁秀芬发现苏锦的目光停留在钻戒柜台上,她终于明白了,儿媳妇儿原来喜欢这东西。 有喜欢的就好办,财大气粗的宁秀芬手一挥,“小锦,你是不是喜欢钻戒?喜欢咱就买。” 现在新人结婚还不流行带钻戒,因为这东西在国内还是稀罕货,也只有沪市这样的大城市有卖的,像革安那种内陆城市,很多人根本没见过钻戒。 宁秀芬马上把服务员叫过来,“把你们这里最贵的钻戒拿出来。” 苏锦的脸红了,“阿姨,用不着。” “怕什么?现在阿姨有钱,不用替阿姨省钱。” 林致远也捅了一下苏锦,“喜欢就买,别考虑钱的事。” 听到爱人这么说,苏锦这才放下心来,但她仍然选择了一款价格适中的钻戒,宁秀芬不满意了,“小锦,这个钻石太小了,不好看,我看这个不错。” 宁秀芬的手指指向了柜台里最贵的那款。 最终苏锦没有拧过未来老婆婆,买下了那款最贵的钻戒,宁秀芬仍觉得不过瘾,又给苏锦买了一条白金钻石项链和一副钻石耳钉,足足花了五万多。 宁秀芬感叹道:“这沪市的东西也不贵呀!” 为他们服务的收货员偷偷翻了个白眼儿。 这是哪里来的土豪?五万多还不贵?太能装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https://www.biqubao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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