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厂花太凶猛_第270章风往北吹一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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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锦离开的第二天,林致远就和周天、周海兄弟踏上了北去的列车。
  这个时代没有直达边境的火车,他们要先坐火车到冰城,然后再从冰城倒车去墨河,总之一句话,相当折腾。
  在冰城到墨河的火车上,林致远看到了很多背着大包小裹的小商贩,这些人全都是到边境做倒爷的。
  只不过这些人都是单打独斗,家底没有周天丰厚。像周天这种大倒爷,已经是成火车皮的拉货物了。
  当火车停靠在墨河车站时,林致远长长的出了口气,总算到了。
  不愧是神州最北的城市,还没下车,林致远就已经感觉到了一丝凉意,现在革安温度在三十度左右,但是墨河这里也就二十六七度,感觉很舒服。
  他们三个拿着行李下了车,周天不停的叮嘱林致远,“兄弟,今天晚上我们先在墨河住一宿,明天咱们就去对面的布拉迪维克。”
  林致远点头。既来之,则安之,一切听周天安排就好了。
  一出火车站,周天便大步的走向一个络腮大汉,两人看样子非常熟,一见面便拥抱在一起,互相拍打着对方的后背。
  “兄弟,我给你介绍一下,这是龙三,你叫三哥,他可是墨河的地头蛇,在这片儿老好使了。三哥,这是我兄弟林致远,重点大学的大学生,脑瓜老好使了。”
  龙三哈哈大笑,“林兄弟好,你是天哥的兄弟,那也就是我的兄弟了。天哥就是会说话,我算什么地头蛇,还不是给你们这些大老板服务的。”
  龙三主动接过林致远手里的行李,四人向外走去,龙三边走边和周天说话,“天哥,一切都安排好了,你的货昨天就到了,现在在仓库里,我先带你们去验验货,明天宋你们去布拉迪维克。”
  “咱俩都合作多少次了,还需要验货吗?”
  “别介,该咋地就咋地,还是验验的好,万一在路上丢了一件两件的我可说不清。”
  “行,听你的,那咱们就先去仓库看看。”
  林致远心想,这个龙三干这行看来是熟门熟路了,而且很讲规矩,怪不得周天一直和他合作。
  四人先去了火车站的仓库,检查了一遍周天托运过来的货物。
  周天干这行也有一年多时间了,他清楚的了解北边需要什么货物,运动服,高度白酒,纺织品,玩具,除了白酒之外,几乎都是轻工产品,正是北边最缺少的。
  四人确认无误后,出了仓库,上了龙山的拉达车。
  “天哥,今天晚上还给你安排在白桦林酒店。”龙三开着车,突然一回头,冲林致远诡异的一笑,“林兄弟第一次到北边来吧?要不要尝一尝西餐?”
  不等林致远说话,周海抢先答道:“拉倒吧,墨河这边的北边老娘们都成公共汽车了,我兄弟可是帅小伙,不能委屈了他,等到明天去布拉迪维克再给他找两个年轻漂亮的毛熊小姑娘。”
  这下林致远听明白他们说的是什么了,不禁有些尴尬。
  拉达车路过一个自由市场时,周天特意让龙三把车停下,下车后带着林致远进去逛了一圈。
  林致远看到,这个市场并不大,经营的也无非就是一些针头线脑,粮油糖茶之类的百货用品,但是在市场的里面,有一排铁栅栏,里面关着一群金发碧眼的白人,仅从壮硕的体型看,就知道他们是毛熊人。
  这些毛熊人不论男女,手里都举着皮帽子,狐狸围脖、呢子大衣之类的东西,另一只手拿着计算器,用简陋的汉语,向过往的顾客大声吆喝着。
  “上好的狐狸围脖。”
  “皮帽子,皮帽子。”
  “很便宜!”
  而在铁栏杆的外面则徘徊的一些小商贩,他们用手里的牛仔裤,运动服和这些毛熊人交换商品。
  周天用手一指,“兄弟,看到了吗?我最早就是从这里起家的。”
  龙三嬉皮笑脸的凑了过来,“天哥,又在忆苦思甜呢?将来你要是真成了大富翁,就把这个地方买下来,成立一个纪念馆,我看那些名人不都有故居什么的吗?”
  “滚蛋!”周天的嘴里吐出两个字。
  四人重新上车,很快就抵达了白桦林酒店。
  墨河是个小城市,白桦林酒店是这里最具规模的宾馆了。
  林致远拎着行李跟在周天身后,一进酒店大门,就看到几个浓妆艳抹,人高马大的白种女人,金发、棕发、栗发颜色各异,一个个穿着热裤或者短裙,白花花的大腿就这么招摇的暴露在空气中。
  这些白种女人一见到有客人来了,呼啦一下围了上来,用简单的汉语招呼着。
  “先生,我今年二十三岁,我以前是学舞蹈的,会一字马。”
  “先生,我是演员。”
  “去去去,这几位是我的贵客。”龙三过来把这些女人都赶走了。
  周海冲林致远眨了眨眼,“怎么样?兄弟,有没有看上的?”
  林致远直摇头。
  这些毛熊女人一个个虎背熊腰,而且看年龄至少都有三十岁了,虽然化了浓浓的妆,但是还是可以清晰的看到她们脸上那粗大的毛孔,犹如猪皮一般。
  林致远还是比较挑食的,这样的女人,白给也不能要啊!
  前世万花丛中过的林致远还是对女人有一定研究的。
  白种女人的优势在于五官立体,个子高,比较上镜,换一种说法就是宜远观,但是如果凑近了一看,大眼睛,大鼻子,大嘴,什么都大,很快就会失去兴趣。
  很快,龙三就给他们办好了入住手续。
  三人上楼把行李放下,龙三带着他们出去吃饭。
  周天还特意跟林致远解释了一句,“兄弟,按理说到墨河是应该吃顿俄餐的,但是明天我们就去布拉迪维克了,那里的俄餐要比墨河的更正宗,今天晚上咱们就吃点墨河特色。”
  龙三给他们安排的是一家墨河的老牌饭店,主打马肉和炸泥鳅。biqubao.com
  林致远还真没吃过马肉,尝了一口,你还别说,味道真不错,口感细腻,回味无穷,和驴肉差不多。
  炸泥鳅也是外酥里嫩,美味可口。
  喝着墨河地产的高度纯粮白酒,吃着马肉炸泥鳅,周天跟他们交代起明天去布拉迪维克后的行程。
  酒喝到一半,包间的门开了,进来一个又瘦又高的汉子,右边眉骨到耳朵这里有一道长长的刀疤,看着很吓人。
  刀疤汉子一进屋,龙三和周天同时站了起来。
  “二驴,快坐,就等你了。”
  “二驴兄弟,这次又要麻烦你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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