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厂花太凶猛_第170章套牢了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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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总,不瞒你说,自从上次我见到小锦之后,就特别喜欢这孩子,小锦这么漂亮,性格也好,这几天我一直在想,要是小锦能做我儿媳妇该多好啊!”宁秀芬把藏在心底的这番话一股脑的说了出来,“我,我知道,我们这个家庭和您没法比,差的太多了,致远和孩子他爸都有这方面的顾虑,我也觉得自己是在做梦……”
  苏锦飞快的喵了林致远一眼,心里很是欢喜。
  原来他之前对我若即若离是因为这个……
  宁秀芬终于把话说完了,她所有的勇气似乎随着这些话都消散出去了。
  也挺难为她的,一个家庭妇女,当着苏千成的面能讲出这样一番话来已经很不容易了,这也就是为了自己儿子,换个别人万万做不到。
  “苏,苏总,我,我说完了。”宁秀芬忐忑不安的看着苏千成。
  苏千成脸上表情没有任何变化,这让宁秀芬心里非常没底,也不知道人家到底是什么态度,她又吭哧瘪肚的加了一句,“苏总,不是我们想高攀,实在是我太喜欢小锦这孩子了,我儿子也挺优秀的,您考虑考虑。”
  这次宁秀芬算是全说完了,她紧张的看着苏千成,就像等待最后的宣判。
  苏千成的脸上,突然出现了一丝微笑,他先是看了看孙女,然后又看了看林致远,开口问道:“小林子,你是什么意思?你喜不喜欢小锦?”
  四人的目光一起射向林致远。林致远只觉得头皮发麻。
  父母的目光中全是期待,苏千成除了期待还有几分审视,而苏锦的眼神里满满的都是小女孩的爱意,还有紧张。
  林致远知道,如果自己这时候说出拒绝的话,不但会令父母失望,而且还会给苏锦造成永不磨灭的伤害。
  “苏爷爷,我,我是害怕……”
  苏锦的脸上出现了一丝阴霾,不过期待并没有消失,她依然红着脸,怔怔的望着林致远。
  这是她人生中第一个喜欢的男孩。
  林致远刚说了一句,就被苏千成打断了,“大小伙子,遇事瞻前顾后的,这不应该是你的性格。”biqubao.com
  苏千成皱了一下眉,“不过我也能理解,你是想凭自己干出一番事业来,怕人家说你是靠其他关系上位的。”
  林致远心想,我其实想说的是我害怕结婚。
  苏千成的手指飞速的在桌面上弹击了几下,“我就问你,喜不喜欢小锦?你只需要回答我,是或不是就可以了。”
  林致远的目光与苏锦对上了,他看到了这个女孩的执着和恐惧,他叹了口气,“喜欢。”
  雨过天晴,春暖花开,林大军和宁秀芬长长的出了口气,苏千成也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苏锦的脸上绽放出她人生中最美丽的笑容,但随即,她就把头深深低下,再也不敢多看林致远一眼了。
  苏千成满意的举起酒杯和林大军碰了一下,“大军,看来有可能我们要成为亲家了。”
  林大军和宁秀芬欣喜若狂,在这之前,他们做梦都想不到自己的儿子会成为苏家的女婿。
  苏千成喝了一口酒后,表情变得严肃起来,直视林致远,“小林子,你们年轻人的事,我老头子不插手,既然你喜欢小锦,那么我希望你们两个就好好相处,小锦这孩子一直在我身边长大,也是被我惯坏了,不会做什么家务,这是她的缺点,但是她单纯善良,如果你不亏待她,我相信她也会好好待你的。”
  “另外,你之前担心的没有太大必要,我是不会为你说话的,将来的路靠你自己走。”
  其实苏千成自己也知道这番话属于自欺欺人。将来如果林致远真的和孙女在一起了,即便他不为孙女婿说一句话,革钢的那些领导也会对林致远另眼看待的。
  他的未来将是一路绿灯。
  苏千成巴拉巴拉叮嘱了一大堆,林致远头脑昏昏沉沉,左耳进右耳出,根本没记住几句。
  这顿饭整整吃了两个半小时,饭后,林致远和苏锦收拾桌子,刷洗碗筷。
  此时的苏锦站在他身边,像小猫一样安静,林致远更是连大气都不敢多喘一下。
  厨房里除了自来水的哗哗声,再也没有其他声音。
  当最后一个碗洗完后,苏锦轻轻说了一句话,“明天上午你来接我。”
  “哦!”直到现在,林致远的大脑还处于宕机状态,他迷迷糊糊的就答应了,甚至没问苏锦要他接干什么?
  下午三点,林家一家三口才离开苏家。
  林大军和宁秀芬自然是心情大好,只有林致远愁眉苦脸。
  倒不是他有多矫情,也不是他不喜欢苏锦,而是他觉得重生到现在连一整年都没过去,就要被套牢了。
  他才二十四啊,还想再玩两年呢!
  ******
  三口人回到家,挺着肚子的林宁静迫不及待的问道:“妈,咋样了?人家答应了没有?”
  宁秀芬眼角眉梢全是笑意,“这还用问吗?我儿子多优秀啊!一看小苏姑娘早就喜欢上致远了。”
  “太好了!”林宁静也是喜上眉梢,为自己的弟弟高兴。
  只有林致远一个人,默默的在楼下抽烟。烟雾和呵气混杂在一起,转眼就被寒风吹散。
  一个向往自由,不甘约束的男人就这么束手就擒了。
  大年初七是春节假期的最后一天。
  林致远一直睡到八点多才被母亲叫醒。
  他用开水泡了点昨晚的剩饭,就着剩菜唏哩呼噜吃了两碗。
  看着时间快到九点了,林致远穿外套戴手闷子,出门下楼骑上车,再次去了台町。
  敲开门后,林致远发现家里只有苏锦和勤务员两个人,苏千成据说是被王重山请走赴宴去了。
  “你来的正好,把这几样东西搬到你车上吧!”苏锦一见林致远来了,立刻就指挥他干活。
  靠近门口的走廊墙边,放了四样东西。林致远定睛一看,两瓶茅台酒,两条华子烟,还有两盒老山参,袋子里装的应该是高档茶叶。
  “这是要干什么?”林致远问了一嘴。
  “去你家呀,看看你父母,昨天你来看我爷爷了,我今天应该去你家里的。”苏锦的小脸红扑扑的,她又补充了一句,“这是我爷爷说的,他说这是规矩。”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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