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跟你说件事……”林致远将老李太太的事说了出来,“前阵子我们车间团支部搞活动,我和一个姓李的大婶结了对子,她儿子儿媳在燕京工作,自己一个人在革安,孤苦伶仃的,这大中秋的也没人陪她,我就想把她请到咱们家来吃顿饭。” 林家一家人都很善良,这对宁秀芬来说根本不是事儿,“行啊,晚上你就去把老太太接过来,到咱们家热闹热闹。” 下午三点半,林致远骑车去了老李太太家,用自行车把她带到了自己家。 老李太太挺讲究,白天的时候特意去附近的人民商场买了两盒月饼当做礼物带了过去。 老李太太的到来受到了林家一家人的热情欢迎,吃饭的时候特意请她做了主位。 宁秀芬的厨艺不错,一桌子都是东北硬菜,小鸡炖蘑菇,红烧排骨,大肘子,香煎黄花鱼,再加几个凉菜和青菜,香气四溢,引得人食欲大开。 大家边吃边聊,老李太太这才知道,林致远的父亲和姐夫都是革钢劳模,“大兄弟,弟妹,我和小林子认识的时间也不长,但是我能感觉出他的心眼儿特别好使(东北话善良的意思),从小林子的身上就能看出你们家的家教。” 老李太太说的话林大军最爱听,一高兴他多喝了一盅酒。 吃过晚饭,林家又留老李太太喝了会儿茶,晚六点时,林致远用自行车送老李太太回家。 林致远怕老太太硌屁股,特意在后座上垫了一块小垫。 老太太扶着林致远的腰,“小林子不瞒你说,今年是我这些年过得最高兴的中秋节,你父母,你姐夫和姐姐人都挺好,你们一家都是善人。” 林致远心想,是啊,除了我,我们家都是好人!李婶,对不住了,我接近你是有目的的,但我保证不会干坏事。 “没事,您要是愿意的话,以后也不用非得赶上过节,礼拜天到我们家吃一顿,咱们这就说定了。” 三十五中距离人民商场并不远,骑车子十五分钟就能到。 老李太太让林致远上楼再坐一会儿,林致远婉拒了,说自己刚从沪市回来,有点累,想早点回去睡觉。 老李太太一直目送林致远的身影彻底消失,这才转身上楼。 她刚进门,屋里的电话就响了。 “妈,你干啥去了?我给你打了好几个电话都没人接。”李振山的声音从听筒里传了出来。 “我去小林子家吃饭了,今天中秋节,小林子怕我一个人难受,特意请我去他家做客。”老李太太曾经跟儿子提过林致远的事。 李振山声音停顿了一下,“妈,现在坏人多……” 不等儿子说完,老李太太就不乐意了,“在你眼里,这世界上就没几个好人,你说我一个老太太,能值得人家惦记啥?” 能坐到现在这个位置,李振山自然不是常人,他怕的是母亲口中的林致远是因为自己的原因才接近母亲的,可是这话他又没法开口和母亲明说。 老李太太不依不饶,“我还不知道你那点儿心思,我跟你说,小林子是热轧厂的车间团支部书记,人家单位搞活动,我们这片儿的孤寡老人,残疾人和他们单位的小伙、小姑娘都结成了对子,碰巧小林子负责照顾我,人家小伙子是重点大学的毕业生,单位重点培养的对象。对了,他爸是革钢和东海省的劳模,他姐夫也是劳模,一家子都是好人……” 老李太太越说越生气,“你们一家三口搬到燕京去享福,把我一个人扔在革安,现在总算有个人能过来陪我说说话了,你又怀疑人家,怎么的,你非得看你妈过得不好,你才舒心呗!” 几句话把李振山说的大汗淋漓,“妈,你现在也太多心了,我就随口说一句,你这么说让我无地自容啊!要不明天我请假回趟革安,把你接到燕京来。” “你可拉倒吧!我去你那干嘛?看你媳妇儿脸色吗?我还是一个人住自在些。” 李振山无言以对。他的妻子也不是不孝顺,她的职业是大夫,有洁癖,不能容忍家里有一点不整洁,但母亲偏偏是农村出身的老太太,干什么都随意惯了,这婆媳俩遇到一起就好像天敌一般,互相看对方不顺眼,根本无法和平相处,为这事李振山愁的晚上经常睡不着觉。 老李太太发了几句唠叨,挂断了电话。 此时,万家灯火庆团圆。 潘家,武小青也做了一大桌子菜,潘家人围坐一桌,举杯畅饮。 潘国龙突然想起了什么,扭头问弟弟,“你还恨那个林致远不?要是还咽不下这口气,哥哥我想个招,收拾一下那小子。” 武小青的心怦怦乱跳。她还是忘不了林致远的,但是现在这个敏感时候,当着潘家人的面,她又不能替林致远求情,只能暗自着急。 潘国富歪着脑袋想了想,“算了吧,反正我也调出热轧厂,小青也嫁给我了,就饶了他吧!” 潘东宝放下筷子,“老大,小青的工作刚调动,老领导的孙女又新到热轧厂,这个时候多少人的眼睛都盯着呢,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潘国龙飞快的用眼睛瞄了一下假装低头吃饭的武小青,“那就算了,便宜这小子了。” 其实他说这些话更多的是为了试探一下武小青的反应。 这一世和前世的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 前一世,林致远和潘国富在冲突中动手打了他,造成了不可调和的矛盾。 而这一世,林致远吸取了教训,并没有动潘国富,所以现在他们之间的矛盾没有那么严重。 ****** 台町,苏家。 偌大的餐厅里只有苏千成和苏锦祖孙两人。 今天过节,苏锦破例让爷爷喝了一盅白酒,她自己也喝了一杯山楂酒陪爷爷。 可能是过节家里人少的原因,苏千成的兴致并不高,草草吃了几口饭,便背着手出门散步去了。 苏锦回到客厅看电视,刚看了几眼,电话便响了,是她的母亲杨芝兰。 “小锦,吃过饭了吗?”杨芝兰是江南人,一口地道的吴侬软语,非常好听,苏锦的口音中就有母亲的影子。 “妈,刚吃完。” “爷爷在你身边吗?” “没有,他出门散步去了。” 一听苏千成不在,杨芝兰长出了一口气。 在这个家里,苏千成就像一个封建大家长,他说的话不允许任何人反对。 就好比他把女儿带回革安这件事,杨芝兰简直觉得不可思议。 女儿在她的培养下,练就了一身高超的芭蕾舞技术,本来她求爷爷告奶奶,东方歌舞团那边已经吐口了,同意接受苏锦。 但是没想到苏千成简简单单两个字“不许”,这件事就彻底搁浅了。 不去东方歌舞团也行,那你倒是把小锦安排到一个好点的单位呀!没想到苏千成竟然带着苏锦回到了革安,把她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儿送进了傻大黑粗的钢铁厂。 杨芝兰一想到这件事就觉得心里堵的慌,偏偏她还不敢反对,因为反对也没有用。 自己那个丈夫,在外面看着人五人六的,一面对自己的爹,就像耗子见了猫,屁都不敢放一下。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https://www.biqubao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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